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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當然可以喝酒,只是要記住不要醉酒,不要好喝酒,以致產生酒癮。

有些基督徒對於喝酒,會「舉杯不定」,直覺性認為根據聖經的教導,基督徒應該「自潔」、滴酒不沾。然而,仔細查考聖經,真的有「禁止喝酒」的記載嗎?事實上,除了有孕在身的婦女,或是神特別揀選的人,聖經中從來沒有禁止「喝酒」的教導,只有禁止「醉酒」。

聖經中確實有許多關於醉酒的負面案例記載,包括創世記中,挪亞因為喝醉酒而露出下體的醜事、羅得因醉酒和女兒發生亂倫等。關於醉酒的警戒和提醒更是不可勝數,包括羅馬書13章13節提到「不可荒宴醉酒」、以弗所書5章18節「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提摩太前書3章3節「酒能使人滋事」等。

 

然而,很多人也許對聖經中酒的「負評」記得很清楚,卻沒有認真思考過聖經中關於酒的其他記載。

 

事實上,酒不但是宴客、獻祭時的重要之物,也是古時祭司所得之一,申命記中也記載:「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因為神希望我們在祂面前吃喝快樂;箴言中還記載:「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好讓人忘記貧窮、忘卻苦楚。

 

可見神對於酒並非一味禁止,而是出於愛和智慧,將它用在有益之處。更何況,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水變為酒」,若主張「滴酒不沾」的觀點來看,難道耶穌是在幫助別人「犯罪」?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若上帝是絕不矛盾的神,那麼聖經也絕不矛盾。若要檢驗一句話是否符合聖經,就看它是否通過「整本聖經」的檢驗,而非透過隻字片語,斷章取義。在「不能喝酒」與「不能醉酒」之間,若沒有弄清楚神的心意和動機,可能會帶來錯誤的信念、教導,甚至做出錯誤的定罪。

 

真理使人自由卻不放縱。如同加拉太書5章1節所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所以,基督徒當然可以喝酒,只是要記住不能醉酒,也不要好喝酒,若因此產生酒癮、成為酒鬼,絕對不行。至於喝多少才會醉酒?因人而異,每個人都需要誠實以對。若清楚分寸和聖經的真理,就會得到最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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