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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蔡頌輝)

基督徒已經擁有新生命的事實,並不代表基督徒在行為上已經完全,也不是要我們在善行上完全處於被動狀態,並將自己的不長進歸咎於神。基督徒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事實,只是一個救恩的保證,也是我們能活出新生命的基礎,少了這個神學性的事實,一切善行都是徒勞。一旦有了這個基督所成就的事實,善行不但變得可能,也成為必然,但得救者本身的責任也不能逃避。

在人這一面,保羅首先要讀者轉移人生的思想角度:「求在上面的事…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上面代表符合榮耀、永恆形象的事物。正如保羅曾說:「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立比書4章8節)

一個人身份或地位的改變,應當伴隨著行為的改變,例如,父親身份該有父親的樣子。假如有人結了婚、生了孩子,卻還是成天沉迷於網絡遊戲、吃喝玩樂、在外不回家…就是不稱職或失責的父親。又如,人若在某公司裡從普通員工升上了總經理,雖然不應該有架子,但是也該表現得像個主管,領導、作重要的決定、勇於承擔錯誤等等。

基督徒因信主已經成了神的兒女,我們也當從這尊貴的身份和地位,思考我們在地上的一言一行。這不是要我們明明不是,卻裝得好像真的一樣;相反的,是要我們真實的明明就是,不要活得好像不是一樣。我們不需要有基督徒的「架子」,但必須有基督的形象和香氣。

「求/思想上面的事」並不否定我們活在世上仍需要進行地上的活動,為地上的需要勞力,但那絕對不是我們的目標。反之,我們知道自己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樣式所造,是尊貴的、榮耀的,作為地上受造物的代表來敬拜神,所以我們以服事神為我們生活的目標。我們雖然曾經墮落,但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復活,有聖靈居住在我們裡面,所以我們活出這新生命來。我們追求能顯出榮耀身分的生活方式,追求符合這個榮耀身分的舉止,我們述說關於這榮耀身分的事物。

「求/思想上面的事」也不是要我們逃避地上的責任,以致我們對世事不理不睬,追求「救恩至上」。相反的,我們因著求上面的事,更知道造物主對世界的心意是什麼,也因此能判斷世界在那些方面偏離了神的心意,又明白自己是萬有的管家,所以我們積極參與指正、服事和教導。可見,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應當是「入世」的,我們需要有更多基督徒在政治、教育、社會各層面參與和發言,發揮防腐和照亮的功能。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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