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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高漲、土地不當徵收,有錢人拼命炒房炒地皮,貧者連棲身之地也買不起。不動產儼然成為投機者金錢遊戲的一步棋,青年人想買房,最好仰賴富爸媽的支助。多數百姓受害,寡少富者得利,恢復房地正義、居住正義的口號越喊越熱,政府渴望透過政策抑制房價,卻不見明顯改善。在著手現實面的政策改革前,先從上帝創造之初,人類與土地的關係談起。

土地唯一主權屬上帝 人地關係密切而具張力

李建儒老師從聖經觀點解釋,神、人、土地的關係,盼望在房地飆漲的時代,重拾人類對土地的認知。      (攝影/記者林純如)

日前,禧年經濟倫理文教基金會中華福音神學院舉辦的「房屋與土地-聖經觀點研討會」,華神老師李建儒以神學觀點,從穹蒼之上的俯角,論主題「地與屋誰屬誰主?」他說,答案無疑就是上帝。申命記10章14節:「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詩篇115章16節:「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卻給了世人。」上帝之於土地,在絕對意義上具所有權和主權,而人類是相對意義的管家,因著上帝託付與賞賜,獲得使用權、管理權。

基督信仰並不排斥私有財產,但大前提仍立基於-人的管家位份,而主人永遠是上帝。財產的定義,是滿足個人生養眾多的工具、團體需要、促進上帝創世救贖計劃。

希伯來語土地(Adamah),是亞當(Adam)之名的源頭。人生於土地,也歸於塵土。起初,神喜悅人與神共榮同行,產生緊密關係;人本是大地的園丁,卻僭越主權,企圖與上帝平權,進行無窮盡的掠奪,將主賞賜的豐饒物產據為己有,甚至推倒人以外的所有權威,切斷與神的連結。

供人生存的大自然,因著人犯罪而被咒詛,帶來災難。然而,上帝發洪水,是毀滅也是更新,透過彩虹與萬物立約,展現救贖恩典,是對受咒詛的大地的雙重回應。至今,人類仍生活在上帝立約的這塊土地。

舊約以色列地不可永賣 實現土地公平正義

基於上帝的盟約,舊約中以色列的經濟模型,融入愛和彼此扶持的理念,雖與一般經濟學常識不同,但這種以大眾利益為優先,自身利益為後,是忠於對上帝的信任。其中以禧年為周期,土地不可永賣的制度,使人不落入貧窮,是身為管家的人類,對上帝主權的回應。

利未記25章提到,買賣間不可彼此虧負,地屬於神,地價隨著下一個禧年的接近遞減。即使土地變賣,原有地主或其親屬皆可贖回,就算無力買回,下一個禧年到來時,土地仍會歸回原地主或其後代,地不可永賣,僅是使用權的轉移,實現土地的公平正義,避免擴大貧富差距。

房地飆漲窺見貪婪心態 無辜百姓落入貧窮

弟兄姊妹相當關心房地議題。      (攝影/記者林純如)

新約提醒,世俗的財富是容易逝去的,盲目追求可能墮入拜瑪門的景況,因此更需要福音的救恩,讓主在當中掌權管理。李建儒引用教廷公布新時代的7宗罪,其中汙染環境、貪財無度、令人貧窮、導致社會不公,皆與房地正義息息相關。

李建儒提到,房地產問題是台灣的靈性問題之一,人類想當家作主,挑戰上帝位份而無度貪婪,擴張掠奪生態資源。國家的不作為或錯誤作為,無法扮演稱職的上帝管家,百姓夾縫求生,被迫在制度壓迫下,非因懶惰而成為窮人。盼望當權者肩負責任,竭力創造公平環境,愛土地愛子民,彼此能以上帝為居所,住在神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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