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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恩是恩典,不是強迫。在不同的宗教裡,都可能有甦醒的心靈,回轉歸向上帝。

對不同宗教的容忍,不是對世界妥協,而是真理的堅持。人有不同宗教的自由,不是對信仰的褻瀆,而是對上帝的尊重。

因為第一,一個世代黑暗的程度,與有多少亮光有關。亮光多就黑暗少,亮光少就黑暗多。亮光不需要責怪黑暗怎麼這麼多,只需要負責照耀。即使有真光照耀,光亮與黑暗之間,仍有不同程度的灰暗。即使有燈台照射,燈台之後仍有陰影。這世界不可能全部的亮,尊重別人對黑暗,對灰色地帶有選擇。

第二,真光來自上帝的恩典,不是人為的強迫。我們可能永遠無法瞭解,有些世代真光多,有些世代幾乎是黑暗。有些地方真光多,有些地方多黑暗。既是恩典,我們絕對不能用政治,作為真光的反射器。不要強定某某宗教為國教,或為憲法的基礎。政治的權力,不能凌駕人對宗教的選擇。那是人深處的決定,政治沒有權力深入的領域。聰明的政治,是管理眾人的宗教行為,尊重個人的宗教選擇。

第三,上帝造人是為了愛,這是創造的目的。愛是為人本身的福祉,而不是為討好上帝。上帝造人不是要人成為好人,而是分享祂的好;不是要人成為聖人,而是有份祂的聖潔;不是要人事事符合道德,而是有份祂的永生。所以「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6)。那是恩典,所以我們尊重。

救恩是恩典,不是強迫。雖然一個世代,又一個世代的人,選擇令人失望,但是我們仍相信上帝所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人甦醒。」(以賽亞書57:15)。

在不同的宗教裡,都可能有甦醒的心靈,回轉歸向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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