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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肢體不能幫助別的肢體時,這個肢體就是殘疾。      (照片來源/張茂松牧師臉書)

當以色列在曠野揀食嗎哪的時候,每人規定只能揀一天的份量,多的都需要分給其他人。

當他們在田裡收割的時候,掉在田裡的能再揀回來,要留給窮人來揀;割到田角時不能割完,必需留一點給窮人來割!(利23:22)

先知責備以色列人的富人說:「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只顧自己獨居境內。」(賽5:8)

保羅說我們是互相為肢體。肢體的功用都是為了別的肢體的需要,沒有一個肢體是單獨為自己而存在的。如果一個肢體不能幫助別的肢體時,這個肢體就是殘疾。

好吃的東西留一點給別人吃、可以賺錢的機會留一點給別人賺、停車的時候總想想給下一個人停車時方便…

如果看到別人有需要,不要忘了,趕快伸手幫別人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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