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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我們得救的「信心」,是叫我們「持續相信」的信心。

使我們得救的「信心」,是叫我們「持續相信」的信心。

按照聖經真理,當人們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個人的救主,就得著了救恩,但許多初信者、甚至是不少基督徒都會產生疑問:救恩是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嗎?

新約聖經中,「相信」一詞出現近百次,它是「動詞」,而非「名詞」;聖經常出現「相信」,代表相信不是我們本身就能自然擁有的,而是必須有所「行動」。

在希臘原文裡,有一些特殊的動詞語態,是英文譯不出來的。其中一種為「現在持續式」,意指「持續」做某件事,此語態極為重要。

不是一次性,而是「持續」性

例如,耶穌說:「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這段經文的原文應為:「『持續』求,就必得著;『持續』尋找,就必尋見;『持續』叩門,就給它開門。」

不少基督徒求過聖靈,卻沒有得著,同樣的,《聖經》路加福音11章13節應為:「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不斷』求祂的人嗎?」。就像小孩子一樣,當想要買玩具時,會不斷的向爸爸要。

《聖經》約翰福音3章16節說到:「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原文應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持續』相信祂的,不致滅亡,『持續』得永生。」

《聖經》約翰福音20章31節也提到:「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原文為,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持續」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持續」相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從這些經文可以得見,救恩不是一次性,而是「持續」性。

活出更豐盛的生命

「一旦得救,永遠得救」,其實在新約聖經中找不到這段話。有不少人作見證時,可能講很久以前發生過的事,如此所憑靠的,卻一點也不可靠。

《聖經》約翰福音10章10節:「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使我們得救的「信心」,是叫我們「持續相信」的信心。昨天得救的「信心」,今天無法再次得救,20年前有的「信心」,明天無法使你得救。救恩不是給「想要相信」的人,而是「持續相信」的人。

聖經的目的,不是只讓我們一次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而是要讓我們「持續相信」,更要幫助成熟的基督徒「持守信心」,永遠不忘記耶穌真正的身分。

撒旦也相信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但牠是基督徒嗎?得著永恆在於活出生命的「品質」,我們不只要持續活下去,更要「持續」活出「更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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