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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於6月26日以5票對4票,裁定通過同婚合法化擴大適用全美,之後,在美國與各國都引起極大震撼。反對同婚的美國福音派教會與機構領袖們,紛紛發表聯合聲明反對同婚,主張最高法院的裁定不能改變上帝的教義,因為婚姻是一男一女在神面前所設立的結合,但為了尊重持不同觀點的人們,教會仍將持續教導與推廣一男一女的婚姻價值觀。

香港性文化學會公開發表聲明,回應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婚合法化的裁定。

香港性文化學會公開發表聲明,回應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婚合法化的裁定。 (圖片來源/香港性文化學會)

香港基督教團體「香港性文化學會」隨即在7月1日公開發表《回應同性「婚姻」的西方風潮(愛爾蘭公投以及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的聲明》,表明不贊成同婚的立場,並呼籲「亞洲華人教會」站出來,接下傳揚普世福音的棒子,因應後續可能面臨的局勢,同時振臂疾呼「亞洲基督教可能是抵擋同性婚姻浪潮的關鍵力量」。

該學會在聲明中首先提到愛爾蘭與美國通過同婚合法化的影響。愛爾蘭率先在今年5月22日公投通過同婚,成為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如今,美國最高法院也通過裁決,迫使全國3億2千萬公民接受同婚合法化,不少人因此認為同性婚姻已成巨大浪潮,甚至以為同婚是大勢所趨,無可抵擋,而教會似乎成了阻擋時代巨輪前進的力量。

面對同婚議題3不原則 亞洲可以成為關鍵力量

但事實是,全球只有約10%的國家通過同婚,因此不能說它是全球不可抵擋的趨勢。基於信仰立場,該學會聲明中表示不認同同婚是公共社會應提倡的制度,它並非基本人權,更非是良好的公共制度。

其提出「3不原則」因應同婚議題:1)不妥協:不降低信仰標準而下修婚姻與家庭的定義;2)不放棄:努力維護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堅定回應同運團體挑戰;3)不偏激:以理性與溫和回應,以愛心和寬容對待同性戀者,決不訴諸謾罵,因抗衡的是「高度政治化和有時不寬容的同性戀運動。」

最後,該學會主張「亞洲教會可能是全球阻擋同運的關鍵力量」。呼籲亞洲華人教會應接下傳揚普世福音的棒子,承接捍衞基督教倫理與婚姻價值的使命,努力實踐所傳遞的價值標準,關注政策制訂,致力宣傳教育,成為現今世代的光與鹽。

亞洲教會應剛強站立捍衞真理

此外,有22位支持同性戀社運的香港及海外教會牧者認為「同性戀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罪」的說法,針對此,香港某基督教團體也於6月底發表聲明公開駁斥。聲明中提出關於同性性行為,從舊約到新約一律只有譴責,並列舉聖經經文作出以下兩項回應:

1)創世記中的指導性原則(創一:26-28),就是 一夫一妻制屬於創世秩序一部份,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不符合神的心意,當然同性性行為也不例外。並且在新約,這個規範亦由主耶穌肯定。2)聖經多處指出同性性行為違反神的律法(利18:22;林前6:9;提前1:10),而且是「逆性」的行為(羅1:26-27)。

台灣基督教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則於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婚合法化的次日,立即在臉書上發布「美國人的婚姻定義被改變了!」貼文,並質疑「相愛就可以結婚嗎?」其主張結婚的構成要件「不是只有相愛」,認為美國最高法院的這項裁定不利於下一代,也會傷害國家公共利益。

圖為2013年台灣30萬人上凱道反對修改民法972的行動。

圖為2013年台灣30萬人上凱道反對修改民法972的行動。 (照片來源/下一代幸福聯盟)

「台灣守護家庭」也是持一貫反對同婚及多元成家方案的立場,他們與「下一代幸福聯盟」同日都在臉書上發表貼文,呼籲全台灣認識「關於同運彩虹旗」的意義,不要將個人臉書大頭照換成6色彩虹照;7月4日也貼文反同運,聲明其立場向來是支持保障同性戀族群的生存權與工作權等基本權利,並尊重他們的言論自由,但反對社會運動以「保障基本人權為名,行散播『性解放』意識型態之實」。

為守護一夫一妻制度與家庭價值,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曾於2013年9月18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包括基督教眾教會、天主教牧者們與其他宗教團體領袖們齊聚一堂,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法972條修正案」完成一讀,公開發表反對意見,並發起民眾連署共同反對同性婚姻;進而於同年11月30日號召達30萬人上凱道,堅持一夫一妻婚姻,反對修改民法972條,呼籲全體人民要為婚姻與家庭嚴謹把關,捍衞家庭價值。

盼望更多亞洲華人基督教會剛強站立,可以成為抵擋同性婚姻浪潮的關鍵力量,捍衞真道,轉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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