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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台南地區的基督教希望之光會,成立12年來,幫助台灣無數面臨非預期懷孕、墮胎及置身危機中的婦女,到目前為止,已從墮胎命運中挽救了145位新生兒。

台南希望之光執行長荷溫妮宣教士。      (照片提供/台南希望之光)

希望之光的執行長荷溫妮表示,台灣生育率不斷下降,但墮胎率與不婚欲領養小孩家庭數卻節節升高。

每年墮胎的嬰兒比出生的嬰兒多出好幾倍,光是台南地區未婚媽媽的人數就超過上千人;同時因為越來越晚婚,不孕夫妻欲認養孩子的家庭日增,卻面臨認領法律手續繁複與漫長排隊等候的狀況,這是目前存在很弔詭又失衡的社會現象。

她以輔導未婚媽媽個案為例,台灣家長很重面子,所以若家中有未婚小媽挺著肚子上課,家長會認為是很丟臉的事,並教導墮胎是女生最好的選擇,甚至很多人在不找尋社會機構的協助下,做出墮胎、扼殺生命的決定。

希望之光裡的寶寶們      (照片提供/台南希望之光)

在「優生保健法」的庇護下,目前墮胎在台灣是「有條件」的合法,面對這樣的情況,荷溫妮走訪台南地區各婦產科,期盼醫生能將欲墮胎的個案轉介至希望之光。她表示,醫生具有權柄,若醫生對懷孕者說,腹中胎兒不是生命而是一塊肉,墮胎的情況就會加增,所以醫生的態度應該鼓勵孕婦要珍愛生命。

希望之光志工蔡麗茹分享,自己曾在44歲那年出車禍,服藥在家休養半年後,發現懷孕9周,當時醫生說孩子出生後可能會引發的問題,並提出墮胎建議,身陷兩難的她,在希望之光的陪伴中生下孩子,如今,女兒在音樂、美術及數學表現優異,「因為十年前決定生下孩子,我賺到一個資優生。」她說。

講台(右)為希望之光創始志工蔡麗茹姐妹      (照片提供/台南希望之光)

希望之光將出生的孩子送至羅東神愛兒童之家進行認養程序,自身機構則持續關懷媽媽們,並服事19歲以上未受到政府協助的未婚小媽,未來計畫籌建「希望之光村」,協助培訓、教育並造就這些未婚媽媽們,直到有自力更生能力為止。

3月13日希望之光將於台南東東宴會式場舉辦感恩餐會,邀請民眾前往參加或用1000元祝福1600個需要幫助的家庭,洽詢專線06-2212520王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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