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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如此一來,神所賜下的豐盛人生,就等你親自來領受。(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

傳道書9章7~10節

7 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
8 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
9 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
10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我們擁有一位厚賜予人的神,祂喜悅我們享受祂所供應的一切。尤其,神看重人的基本需求,讓我們有東西吃、有飲料喝。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喜宴中解決沒有酒喝的困境(約2:111)。熟為人知的「五餅二魚」,也是出於耶穌憐憫眾人,不忍他們餓著肚子回去而發生的(太14:1321)。

可是,在我們吃喝快樂之前,是否已先捫心自問:「神喜悅我的作為了嗎?」享福與盡義務的先後次序若是有誤,就無法盡情歡樂。在我們小時候,父母常會說:「先把功課做完,才可以出去玩」,或許這樣的話聽起來有點掃興,但仔細思考,其實這個要求背後,是為了讓接下來的遊戲時光,可以毫無掛慮。

當我們成為一個敬畏神的人以後,就無須擔心吃什麼、穿什麼,從這段經文裡可以清楚明白:神必定關心我們生活所需,無論是蔽體的衣服、抹身的膏油,甚至是婚姻的安排,神都將預備,好讓祂所愛的子女,盡情享受「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

然而,在吃喝快樂之後,可千萬別忘了:「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如此一來,神所賜下的豐盛人生,就等你親自來領受。

 

(文章來源/豐盛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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