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猶太人的婚禮,雖然吵架吵很兇,但卻是為了兩個人未來的幸福打下基礎。

猶太人的婚禮,雖然吵架吵很兇,但卻是為了兩個人未來的幸福打下基礎。

在台灣,說到「爭吵」這件事,第一個反應可能聯想到「國會」。有人說,是藍綠惡鬥拖垮了台灣。

然而,縱使台灣怎麼會吵,可能也難與以色列相比。猶太人有句話說:「2個猶太人有3個意見」或「9個猶太人會有10種意見」。

姑且不論幾個猶太人產生幾種意見,但能確定的是:爭吵在他們的生活中早已司空見慣。前美國全福會會長張宜興指出,猶太國會由超過10個黨組成,且從未有一個黨的席次能過半;但以色列卻是許多國家效法學習的對象,猶太人對世界影響力更為甚鉅。

同樣是「爭吵」,為何以色列就是能吵出好東西? 其差別可能在於「吵架的目的」。

從猶太人的婚姻看來看吵架,就是合一的基礎

張宜興過去在美國時,曾認識一名猶太拉比,進而啟發他對希伯來文化的興趣。因此,結合對聖經的研究,他看見猶太人從婚禮的習俗就奠定「吵架就是為了合一」的基礎。

猶太人結婚過程中,男女雙方交往一陣子後,若都很喜歡彼此、雙方家長感覺也不錯的話,那麼事先男方就會放下「我要來提親」的消息。提親時,男方則會帶著父親到女方家,抵達後先敲門:如果女方不開門,男方可以轉頭就走;女方如開了門,就代表願意接受。從開門的此刻起,男方就再也不能後悔了。

進去後,整個過程雙方要喝三杯酒。第一杯酒是「救贖的酒」,喝下去就代表被贖回。男方第一天去一定會帶著,約等同一頭牛或羊價格的「贖金」,代表把女方的女兒「贖」給男方。

喝酒過程會開始討論,婚禮該怎麼進行。結婚當天的食物、酒及任何花費都須在此時討論出來,就連婚後生幾個孩子也不例外。當中他們就像「吵架」般,且「吵」得頗兇;在旁人看來,甚至會擔心雙方父母是否會打起來。

藉此過程,他們須把內心最深、最想要的東西「吵出來」,才能得知雙方在想什麼。如果不「吵」、不「堅持」,也不說出真正的想法,即代表你這個人「軟趴趴」,-要是把女兒嫁過去、或娶過女兒,未來彼此也不會為了家族硬起來、保護家族。

第二杯酒是「朋友的約」。這「朋友」的酒,喝了之後就不能反悔。「朋友之約」在舊約時以鹽巴為約定;兩人立約時,一起吃頓飯,互相把口袋裡的鹽巴拿出,混在一起,再一起沾鹽吃飯,吃完後,再把鹽巴分成兩半,各自帶回。

這是在吃飯時所立下的約,如果想要反悔,就必須要把口袋原本屬於彼此的自己鹽巴,再分出來還給對方。但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立鹽之約代表「不能反悔」。

第三杯酒是「繼承權的約」。這杯酒喝了後,從此雙方只要有任何一方死亡,即使婚禮沒有完成,都有權利繼承另一方的產業。

當酒喝完了、架也吵完的同時,全程在旁陪伴的拉比,已仔細記錄爭吵中的協議,而該協議就是新人婚姻的「合同書」,表示婚後,大家就要同心合意的往這方向走。因此,「同心合意」是爭吵出來的結果。

對猶太人來說,爭吵不僅為了自己的權益,更重要的是雙方真正的了解,並對未來方向能仔細釐清;用心爭吵,不僅讓彼此有更深的認識,同時是為取得真正的信任,並為了幸福而努力的過程。

混在一起的鹽無法在細分出來,象徵約定不能改變。

混在一起的鹽無法在細分出來,象徵約定不能改變。

從聖經看這三杯酒 也代表了耶穌約定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聖經》啟示錄3章20節的這段經文,其實就跟猶太人的婚禮文化有關。

經文中的「坐席」,原文又翻作「吃飯」,同時也有「喝」的意思,而「叩門」的情節,更是猶太人過去的婚禮習俗。

第一杯,救贖的酒,是對神的定義。就是當亞當被蛇所迷惑,放棄了跟神的關係,而後人要跟祂恢復的第一關係,成為祂順服的僕人。

第二杯酒,朋友的約,表示耶穌跟我們建立了僕人跟主人的關係之後,他不要只停在這裡,他不願娶回家的只是一個僕人,他要跟我們成為朋友;而且甚至是可以「商量事情」的朋友-我們可以敢講我們渴望的。


就像亞伯拉罕,他跟神是可以商量、爭吵的。當神要毀滅所多瑪城時,他與神為了義人的數量在爭論,卻是神所喜悅的;他把亞伯拉罕當朋友看。只是最後亞伯拉罕沒想到,城裡連10個義人都沒有。

第三杯酒,繼承權的約,是指恢復兒子跟父親的關係,並將繼承神所為我們預備好的產業。

童女、新娘必須把油和燈準備足夠,等待新郎到來。

童女、新娘必須把油和燈準備足夠,等待新郎到來。

「第四杯酒」結婚當天才能喝 童女點燈的比喻

張宜興也提到,其實還有第四杯酒,而這杯酒只有結婚當天才能喝。在喝完三杯酒後,父親就帶兒子回家了,在婚前預備的這一、兩年,新郎只能專心做一件事情,就是預備新娘未來要住的地方,不管是蓋在哪。

所以這段期間,新郎連清酒、濃酒都不可喝,為的是不亂性,因要專心預備新婦的住處;而新娘則要專心預備新郎的到來。

當預備好之後,新郎就會通知新娘,未來一兩周會來,但哪一天來卻不知道。所以,新娘、以及童女與伴娘,也要準備好足夠的油與燈,因為新郎來的時間,一定是在晚上6時至深夜12時之間。

當童女遠遠看見新郎來了,就要吹響號角通知新娘。此時,新娘的房間也一定要點亮,因為在整個過程中,唯一可以反悔的只有新娘。如果當新郎來到,看見新娘的房間是沒亮光,就表示新娘不要嫁了,而他就會掉頭離開。而這也預表耶穌的將來,所以點燈的燈油,一定要預備夠。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約14:2)耶穌就好像新郎,從離開升天以來的這2千多年,專注在做的,就是預備新婦住的地方。而且經文原文不只是「地方」,更是「豪宅」,所以祂說,直到我來,都不再喝這杯酒。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馬太福音26:29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國來到。-路加福音22:18


新娘,是唯一擁有選擇權的人。因耶穌要娶的是,從頭到尾都甘心樂意「嫁」給祂的,所以不希望有任何一點勉強,所以耶穌把決定權完全交在我們的手上。而祂卻是在從開門的那刻起,就無法後悔了。

神准許爭吵、歡迎爭吵,而爭吵的目的就是為了合一

前美國全福會會長張宜興(左),對希伯來文化深感興趣,結合對聖經的研究,看見猶太人的婚禮習俗奠定「吵架就是為了合一」的基礎。

前美國全福會會長張宜興(左),對希伯來文化深感興趣,結合對聖經的研究,看見猶太人的婚禮習俗奠定「吵架就是為了合一」的基礎。 (照片提供/張宜興)

從以色列及聖經的觀點來看,張宜興認為,「神准許爭吵、歡迎爭吵,而爭吵的目的就是為了合一。」

他觀察,台灣教會「怕爭吵」。但是愈怕爭吵就愈容易造成分裂,因平常不曉得怎麼處理爭吵或意見不同,所以就盡量避免;只是一旦到一個程度爆發出來的結果,就是分裂。

在以色列,爭吵的文化也注入到他們的企業,他們會吵得很兇、會爭執,但其目的是為了把一方懂的資訊、想法給吵出來。但台灣,因著華人社會文化,大家卻是心照不宣,講了怕惹麻煩、遭批評;也因此上頭長官就永遠拿不到第一手的資訊,導致做不出最好的選擇,反而對整個團隊造成損耗。

當然,文化不同也有很大的關係。畢竟,以色列從結婚前的「提親」階段,就奠定用爭吵達到合一的基礎。但張宜興認為,也許台灣也能學習以色列的「爭吵藝術」,了解爭吵不是為了「紛爭結黨」,而是為溝通、以及無所保留的合一。

看完新聞好感動,我要奉獻!點我進入線上奉獻!

看完新聞好感動,我要奉獻!點我進入線上奉獻!

  • 關鍵字
分享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