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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家庭公投案」4日終於在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協商下,舉行聽證會。

「保護家庭公投案」4日終於在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協商下,舉行聽證會。 (攝影/記者杜胤廣)

由信望盟發起的「保護家庭公投案」,歷經2個月來的連署提案後,4日終於在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協商下,舉行聽證會,現場來了上百位排隊欲進入會議室的民眾,堪稱是「史上最多人」參與的公投審議會。

「當我們在談『公民意識』時,為何不想聽到更廣大的公民聲音!」台灣神學院院長陳尚仁在今(4)日上午第一場保護家庭公投聽證會上指出,全球194個國家中,目前僅約有21個國家實施同性婚姻,為數不多,「台灣應當在法律上拒絕『殖民法權』(指法律仿效已開發國家)的觀念」,不應將少數西方國家的法律與文化,套用在台灣。

他直言,台灣在婚姻觀念上台灣過去在參與政治的過程中,常自許為「公民」;但應在傳統婚姻家庭的價值觀中,喚起更廣大的公民來討論此議題。如此,要保障同志伴侶的權利,現有法律已有保障,不應再制定專法或修訂民法。

「保護家庭公投案」堪稱是台灣史上第一場最多人參與旁聽的公投案審議會。

「保護家庭公投案」堪稱是台灣史上第一場最多人參與旁聽的公投案審議會。 (攝影/記者杜胤廣)

此次聽證會上,發起人與學者專家、政府機關及公民團體,共同討論了公投案與憲法、公投法有無牴觸的問題外,也開放出席者依照議事程序公開發表意見。

信望盟輪值主席陳志宏在會中指出,法國是全球兩性關係最開放的國家,雖訂定同性婚姻法案,但到頭來發現制度衝擊傳統家庭與社會結構的問題後,不斷有數十萬人到上百萬人走上街頭抗議,浪費許多社會成本。

因此,他呼籲,若有一項公投,能讓人民表達對婚姻家庭價值的認同,就能免除一連串不必要的浪費。保護家庭公投若能取得百萬人連署,就表示社會大眾對此有高程度的認同。

立委尤美女。

立委尤美女。 (攝影/記者杜胤廣)

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

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 (攝影/記者杜胤廣)

立委尤美女認為,公投雖能補足國內代議制度的不足,但得在不改變我國憲政體制以「代議民主」為前提的情況下進行。但她一再宣稱,保護家庭公投已牴觸憲法,直指「立法」依憲法規定屬立委職權,如要修法,不需經公投。

「企圖用民主手段,正當化『多數對於少數權益』的剝奪與限制。」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認為,公投確實是直接民主的展現;但仍頻稱,「保護家庭公投案,無論如何都違反了憲法62、63及72條,關於立法權的形成自由與法律生效的程序」。

此外,許秀雯還提出,信望盟公投雖是民主展現,但目的卻是阻止多元家庭獲法律保障的機會。因此,她直言,保護家庭公投在本質上已用「多數暴力來迫害少數」的一場選舉。

「公投法是依據憲法主權在民,用以確保國民主權行使而制定的法律,以彌補代議制度的不足,並沒有取代立法權,最後法律的修正還是要回到立法院。」台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董保城在會中回應,民法親屬篇在當時制定時,婚姻家庭就採取採「一夫一妻」制。

司法院大法官也在「大法官釋字」第362、552號中表明,一夫一妻婚姻制是為維護配偶間的人格倫理關係,實踐男女平等,以符合社會秩序。因此,要變動憲法所保障的婚姻家庭制度,基於「國民主權」、「直接民主」,任何的修法或立法程序的變動,更應慎重讓人民參與決定。

台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董保城。

台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董保城。 (攝影/記者杜胤廣)

「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教授劉兆隆表示,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人類進步與發展穩定,制定時不可逾越「道德倫理性」與「未來性」。例如,信用或懲罰制度的法律,不能逾越上述兩項原則;若遭破壞,社會價值會因此崩潰。

近來,同運團體欲推動廢除刑法227,甚至欲修訂民法,都涉及道德倫理性的原則,若要修訂應審慎考量,也需考量國人觀感。

聽證會最後,公投審議委員會也特別讓在場支持與反對的公民團體,各推派一位代表發表意見。

「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教授劉兆隆。

「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教授劉兆隆。 (攝影/記者杜胤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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