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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北非基督徒需要更多的自由和尊重。      (照片提供/Religious Liberty Partnership)

由四個國際基督徒組織結盟的信仰自由夥伴(Religious Liberty Partnership)昨日發出聲明,主張信仰自由為人權的最基本要素,呼籲中東和北非政府捍衛當地信仰自由。

雖然在2004年七個阿拉伯國家通過《阿拉伯人權憲章》明文保障基本人權和信仰自由,但事實上仍有很多中東和北非地區的人民,為了追求更廣泛的自由,受到暴力攻擊或因此犧牲。顯見當地政府空有法條而未真正落實保護宗教自由,讓基督徒或信奉少數宗教的社區持續受到排擠、歧視和迫害。

所謂的真自由是包含自由的想法、道德觀和信仰,因此信仰自由夥伴疾呼當地政府,包括新成立的過渡政府,確保自由、平等、正義的法條能真正保護人民,讓所有宗教團體都能登記成為合法團體,維護其法律上的平等權。

政府應當讓人民享有完全的人權,可以自由選擇信仰和改變信仰,並且人民無論在公開或私人場合,皆可表露自己的信仰,或有更多的自由將信仰帶進公共領域,形成政策辯論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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