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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17日的「圍院護家」行動後,「下一代幸福聯盟」呼籲人民於11月30日到12月1日再次走上街頭、包圍立法院,反對草率修法。

繼17日的「圍院護家」行動後,「下一代幸福聯盟」呼籲人民於11月30日到12月1日再次走上街頭、包圍立法院,反對草率修法。 (攝影/記者莊堯亭)

17日,同時是4位孩子母親、社工師和寄養家庭的人民站上台。遊行幾天前,她5歲的女兒問她,同婚法案通過後,「小孩子該怎麼辦?小孩子不能同時有爸爸和媽媽嗎?」戴著口罩的她,道出身為母親和長期接觸破碎家庭孩童照顧者的憂心…

「這些孩子,縱使知道他們的父母會犯錯,但都知道造成痛苦的不是『爸爸媽媽』,而是人的惡性,更不是『婚姻』本身。」

這位母親相信,即便因著人的種種問題,婚姻不是盡都完美,「但每個孩子都應該要有爸爸和媽媽。」大人不能只想要擁有小孩、卻剝奪孩子擁有爸爸和媽媽的權利。她很心碎,因為,「連5歲的孩子都能同理、心疼其他孩子」。

其回顧過去8年從事兒少保護的工作,接觸受到性侵或家暴的孩子們,「數百個我遇過家庭破碎的孩子,沒有一個說『因為我的家庭破碎,所以我不需要爸爸和媽媽。』」並說,「這些孩子,縱使知道他們的父母會犯錯,但都知道造成痛苦的不是『爸爸媽媽』,而是人的惡性,更不是『婚姻』本身。」

如果只能被領養,這位母親和社工師相信,孩子們不會希望去到只有爸爸或媽媽的家庭。其沉重說,「事實是,再好的(領養)機構,都沒有辦法替代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的家庭。」從小沒有父親的她,曾拚命告訴別人「我沒有爸爸也很幸福」。但,這是假的。難道,因為家庭破碎被領養的孩子,就必須要壓抑內心對擁有爸爸和媽媽的渴望嗎?

「我深知家庭和婚姻可能會不完美,但,那仍是生命的源頭和歸屬之處。」每個人都有「溯源」的本能渴望,「孩子的成長需要父母的同在,讓其自我認同能健康發展。」她強調,不論同性戀或異性戀,每個生命都同樣是由「一男一女」結合而成,這樣的示範或傳承,「是同性婚姻沒有辦法給孩子的,卻是孩子最真實的需求。」

「『相愛』是兩個人的事沒錯,但『婚姻』牽涉到的是整個家庭社會制度。」她支持透過單點修法,保障同性伴侶權益,但不能為此強行改變婚姻的定義。「我一直教導孩子-『想要不等於需要』。而當我們在享受自由的時候,必須以『不剝奪別人的權益』為原則。」

「否則,這就是『自私』,而不是自由。」

這位4個孩子的母親、社工師和寄養家庭母親呼籲,「站在孩子的視野和角度出發,給孩子真正需要的家庭,而非讓他們淪為『政治正確的犧牲品』。」她強調,「我們沒有權力拿孩子的成長當作實驗、我們沒有權利剝奪他們擁有爸爸媽媽的基本人權、我們沒有權力說孩子不需要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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