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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山長老教會主任牧師蔡維恩(圖右)。 (照片提供/蔡維恩牧師)

事實上,人沒有赦罪的權柄。因此,當基督徒以外界「人權的觀念」,就想要免除罪;這種「赦罪論」的做法,會讓當事者以為「沒罪」,也造成其價值觀混淆,將帶出反效果,也失去從罪中脫離綑綁,而能得到真自由的救贖機會。

 

「聖經」所提到的罪,是放在每個人心裡的,不是「世俗」、「世界」給的!

從2013年11月30日「反多元成家法案」30萬民眾上凱道大遊行開始,基督教談論「同性戀」與「罪」之間的相關議題,儼然成為社會各界熱烈探討的話題。時隔三年,基督徒為捍衛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價值走上街頭「反對民法972草率修法」,再度又被社會貼上「反同」標籤。

 

1117「反對民法972草率修法」,一開始媒體大肆報導與社會輿論同情聲浪,通通一面倒向「同性戀者」弱勢立場—而誤導了社會大眾,以為基督教捍衛「婚姻價值」,是因為「反同」的立場,忽略了這次修法將衝擊台灣原有的「婚姻價值」

 

因著世人不清楚、不了解何謂「基督信仰」中所提到的「罪」,這常讓基督徒在談「罪」的時候,會讓世人以為被「定罪」,而排斥基督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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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11月30日「反多元成家法案」,聚集30萬民眾上凱道大遊行。 (照片提供/蔡維恩牧師)

基督信仰中所提到的「罪」,不是指「法律」與「世俗」定義的罪!

岡山長老教會主任牧師蔡維恩表示,在「基督信仰」中,每個人都是「罪人」,並且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透過認罪,然後得到赦罪,這是「基督信仰」一個很重要的起步。

 

在基督信仰中,所提到的「罪」,不是指「法律」與「世俗」定義的罪。其中所強調的「罪」—主要是來自於人跟上帝關係的隔絕,虧缺了神的榮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3:23–24

 

當一個國家透過「法律」要把所有世俗的罪「除罪化」時,僅是代表該罪不被「法律」定義為罪(法律是最低限制的道德),但並不代表罪已經不存在。事實上,無論「法律」與「世俗」如何定義罪的標準,無法改變的是,「罪的感覺」依然會存在當事者身上。

 

蔡維恩提出,現在社會上很多人同情「同性婚姻」,甚至有些神學院教授提到主耶穌是贊同多元成家,用這個愛來表達耶穌對同性戀的接納。其強調,主耶穌的愛無可置疑,也完全無條件的愛世人;但是,耶穌的愛有一個很特別的模式,祂無條件的愛世人,但同時很期待接受的那個人,其行為有機會能改變。

 

畢竟,假若行為沒有改變—表面上看起來是自由,但其實是讓當事者一直陷在同一個困境中,無法自拔,這反而是害了當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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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7「反對民法972草率修法」,逾2萬人到立法院前抗議。 (攝影/記者杜胤廣)

「基督信仰」強調—人需要真實的面對罪,才能得到「真自由」!

針對「人權」問題,世人總以為去除「人」設定的律法限制,就可以帶來「自由」。「基督信仰」卻強調—人需要真實的面對罪,才能得到「真自由」;這與世界透過「法律」來修改罪的定義,以「除掉罪」的方法,是截然不同的。雖然該論點,很難讓世界理解,卻是每個基督徒必須清楚明白的信仰價值觀。

 

很多基督徒的青少年,因為真理尚未完全受到裝備,而被世界輿論牽動,進而認為同性戀看起來很可憐,基督徒是不是太保守了?甚至是否已經保守到侵犯「人權」?也有很多基督徒提出「赦罪」的論點,來關懷同性戀。

 

蔡維恩提出,針對同性戀者,教會所提出關乎「罪」的定義,並不是以「法律」的論點來定罪他們,因而無關是否需要「赦罪」。事實上,現今社會中,也沒有法律訂出同性戀有罪的條文,這部分明顯是有誤解的爭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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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日,30位南部牧師代表見立法院長蘇嘉全,盼其轉達蔡總統「教會要陳情」的聲音。 (照片提供/牧師)

「聖經」的記載—「同性性行為」是罪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馬書1:26–28

 

就聖經而言,「同性性性行為」是罪,並不是基督徒定義他們的罪,僅是單純表達出聖經中所記載的論點。蔡維恩進一步說明,在這世界上,不單只有同性戀者有罪,依照聖經的記載,每個人因為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都是罪人;大家都需要靠耶穌基督的救贖,才能戰勝黑暗綑綁,得到屬天的真自由。

 

事實上,人沒有赦罪的權柄。因此,當基督徒以外界「人權的觀念」,就想要免除罪;這種「赦罪論」的做法,會讓當事者以為「沒罪」,也造成其價值觀混淆,將帶出反效果,也失去從罪中脫離綑綁,而能得到真自由的救贖機會。

 

「聖經」所提到的罪,是放在每個人心裡的,不是「世俗」、「世界」給的!

 

值得基督徒深思的是—基督徒遵循「聖經」真理教導,看起來雖是「保守」,尤其針對同性戀議題在對抗世界價值觀時,給外界感覺好似侵犯了對方人權;但依造聖經教導,每個人都是罪人,唯有來到上帝面前,倚靠聖靈,藉著神的保守,才能從罪中得著釋放與自由。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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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強青少年的真理裝備,他們也能捍衛真理,為真理發聲。 (攝影/杜胤廣)

沒有立場 將造成屬靈防護網破洞

回顧2013年起,教會界各宗派無對話平台,形成各說各話,以致無法聚焦發聲,在無意識之間,教會失去「基督信仰」立場的「強力表達」,間接造成屬靈防護網破洞。蔡維恩呼籲,在「同婚議題」嚴峻的時刻,教會若無法先放下個人立場、一致對外,將會因此失去信仰立場。

 

現在青少年都怕被貼上「保守」標籤,為此,教會應加強對青少年教導真理裝備,免其受世界輿論牽動,導致信仰價值觀動搖,而產生出人文主義高於聖經真理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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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對972草率修法」捍衛的是傳統的「婚姻價值」,而非「反同」。 (攝影/記者杜胤廣)

基督徒應學會兩種論述

對外》以公民身份表達對「家庭價值」的維護,以及願意保障同性戀之伴侶法律權益(即是伴侶關係而非傳統婚姻關係),也願意關心他們生活中被歧視與尊嚴被忽視的問題;但反對其以歧視作口號,「少數霸凌多數」的「同性戀」教育。

對內》表達人人都是罪人,同性戀是罪人,而我們也是。一位未信主的同性戀,與我們的差別,就是「他認為自己無罪」,而我們認為「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不一定比同性戀者道德更高尚,但願意每位基督徒順服聖經教導,帶出認罪與得主赦免的信仰核心價值(過去對罪十分地輕忽),才能真正推動新世紀的宣教運動!

 

這不僅是在「法律上護衛家庭的完整」,也在福音宣教中,以「家庭」為中心,提倡「家庭價值」,這正是長老教會在台宣教150週年後,最重要的福音策略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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