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21世紀智庫協會」公共政策與社會研究召集人雷倩。

「21世紀智庫協會」公共政策與社會研究召集人雷倩。 (攝影/記者杜胤廣)

「21世紀智庫協會」公共政策與社會研究召集人雷倩,在今(24日)早第一場「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發表五年一度的「2012-2013台灣家庭婚姻調查報告」,委由聯合報民調中心調查3次,僅約3-4成認同「同性性行為」與「同性婚姻制度」,約有6成民眾認定「婚姻是一男一女」。因此,如果同婚法案倉促修法,公投複決還會是選項。

但下午,台灣國際同志權益促進會發言人陳志明卻懷疑,其中調查抽樣的1千多位樣本多為「教友」,直指該報告並不適用。對此,雷倩回應,該報告為電話隨機撥號調查(RDD),「全國家戶隨機抽樣,並做戶內隨機抽樣,多次回撥。」

該調查報告,是在2012年11-12月、2013年10月、2013年12月進行,有效樣本分別為1,625、1,111、1,088人,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5-3%。

立委立法應求全民最高福祉

雷倩提到,法務部17日的報告指出,同婚草案修法影響的法律高達112種、涉及法條高達356條,包括祭祀公業法、戶籍法都受到影響;更遑論葉光洲律師提及的影響人工生殖、代理孕母等相關法規。因此,如要推動同婚修法,動輒得咎。

她認為,如果要修法,需明白有兩種途徑:(1)破壞現行婚姻家庭架構的修法、(2)不破壞現行婚姻家庭架構的修法;應在少數權益保障跟多數制度穩定中,求取最大公約數。

雷倩發言時,除秀出此次同婚草案的三種版本,也列出以往由尤美女、鄭麗君及蕭美琴提出的法案版本。這些「源源不絕的提案」,顯見立法委員高度關注同婚議題,積極推動立法,她對此感到敬佩。

然而,「立法權的確建立在『人民授權』的基礎上,更明確的說,立法委員除了必須有『選票授權』,更必須竭力行使他的職權。」曾任立委的雷倩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規範,立委須「恪遵憲法…增進全體人民之最高福祉」,如「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者,須擔負政治責任。

「既然要保護全體人民最高福祉,那麼必須要知道全體人民目前對於婚姻家庭的態度。」雷倩強調,今天討論台灣社會對於該議題的態度時,必須理解台灣社會的光譜;不論從保守、激進或傳統價值,都有不同面向的捍衛。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對婚姻的絕對捍衛,婚外性行為在這個調查中間,是最明顯的趨勢」。

調查:認為婚外性行為「一定不對」者,高達8成

台灣民眾對丈夫、妻子婚外性行為的態度。

台灣民眾對丈夫、妻子婚外性行為的態度。 (圖片提供/雷倩辦公室)

「2012-2013台灣家庭婚姻調查報告」中,民眾對「婚前性行為」的態度標準已相當寬鬆,約3成認為「沒有不對」、2成認為「一定不對」。至於對丈夫與妻子的「婚外性行為」態度,「台灣人對於婚姻架構的忠誠期待,是非常高而且及其絕對」;認為丈夫、妻子婚外性行為「一定不對」者皆高達約8成,僅約1-2%認為「沒有不對」。

台灣民眾對「婚前性行為」的態度。

台灣民眾對「婚前性行為」的態度。 (圖片提供/雷倩辦公室)

至於台灣人怎麼看「同性性行為」?超過半數認為「一定不對」,而認為「沒有不對」者約2成。

台灣民眾對「同性性行為」的態度。

台灣民眾對「同性性行為」的態度。 (圖片提供/雷倩辦公室)

有關民眾對「婚姻是一男一女,或同性別也可以?」的態度,三次訪問下來,認為是「一男一女」者逐漸增加,且多達6成,分別為59.4%、63%、63.7%;「同性別也可以」者分別為36.9%、33.2%、33%,逐漸下降。

台灣民眾對「婚姻是一男一女,或同性別也可以?」的態度。

台灣民眾對「婚姻是一男一女,或同性別也可以?」的態度。 (圖片提供/雷倩辦公室)

小孩被同性戀撫養很公平? 僅5%這麼認為

在「同性婚姻以代理孕母生小孩」方面,不贊成「男男以代理孕母生小孩」約6至7成,不贊成「女女以代理孕母生小孩」則稍低,為5至6成;贊成兩者以代理孕母生小孩者,皆約2至3成。

台灣民眾對「同性婚姻以代理孕母生小孩」的態度。

台灣民眾對「同性婚姻以代理孕母生小孩」的態度。 (圖片提供/雷倩辦公室)

雷倩談及,以上各點,代表台灣處在保守、包容、固有價值、進步開放、多元混合折衷等轉變當中,但最重要的共識是對「下一代孩子的絕對關注」。因此,針對「小孩被同性戀撫養公平?」的態度,認為「很不公平」者近30%、「很公平」者僅約5%。

台灣民眾「小孩被同性戀撫養公平?」的態度。

台灣民眾「小孩被同性戀撫養公平?」的態度。 (圖片提供/雷倩辦公室)

18萬「守護家庭公投連署」 只是被程序否決,並非遭公民實質否決

然而,「也有很多積極的同運團體,在用不同的方式,試圖遊說、主導立法,讓婚姻家庭制度在根基上面做制度上的破壞。」同婚修法,動及安排人與人、人與物之間關係的民法,「如果涉及到民法中間最重要的根基,是不是可以先問問老百姓,要不要給立法委員這樣的授權?」

因此,民間才在2015年11月發動「守護家庭公投連署」,一個月內全台包含外島、368鄉鎮市區,達18萬人連署。該公投連署為讓同婚法案相關提案立委明白,全民授權的立法界線,盼讓立法權擴大至所有的人。

該公投連署案,雖在最後遭公投審議委員會否決,而未付諸全民公投;但雷倩強調,「它並不是在實質上否決,而是在程序上否決;並沒有遭到公民投票的否決。」因此,若同婚法案倉促修法,造成重大且不可逆的影響,人民的公投複決還會是選項。

最後,雷倩提出三個未來修法的建議與主張:

1. 保障同性戀者權益:如繼承、臨終醫療同意、共同收養等可用權益保障法、單點修法、法條准用等方式。
2. 同運團體的修法主張:政府(行政部門)主導立法並進行衝擊評估;研擬以如德國同性伴侶制度的特別法給予制度保障,但不改變現行民法架構。
3. 極端性解放者的要求:堅決反對,廢除刑法227條等損害他人權益的部分。

▌HOT!!! 本周超熱門 ▌

今天奮戰告一段落! 法制委員會將在下週召開2場公聽會 群眾要求30場 「回去繼續關注你地方的立委」

列國大反擊、決戰聯合國:不可將同婚觀念與人權法案鏈結在一起!

劉畊宏專訪》從不生、不能生到擁有3個寶貝 蒙神奇妙預備 今成弱勢孩童代言人

影音/「婚姻家庭 全民決定」 1113萬人凱道訴求 展現堅定維護婚姻家庭的決心

老人小孩體力不支也要站出來 百對父母在張宏陸立委服務處前等候陳情 憂同婚草案黑箱作業

【為今日報臉書按讚 成為轉化社群媒體勇士】

逾百萬讀者都喜歡看,24小時陪你用「新聞」看見「基督視野」

● 手機立即加入:(點我)
● 掃行動條碼:

  • 關鍵字
分享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