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群藝人,是一群因信仰而對生活和生命重新找回動力而燃起希望的藝人。我們也都經過成功和失敗,也經歷過掙扎和痛苦,也曾經隨波逐流,隨時間和環境而擺盪…」
只要拍一檔戲、接一個通告或代言,足以讓藝人賺進大把的鈔票,過著舒適的生活。7年前,藝人宋逸民放下八點檔男主角身分、願被神興起,建立演藝圈、社會及教會的連結橋樑──藝起發光促進協會,盼人人都經歷「改變」的力量。
宋逸民與宋達民為演藝圈知名藝人,兩人的妻子陳維齡及洪百榕皆是大嫂團成員之一。自兩人被分別被神呼召為宣教士及傳道人,並各自為藝起發光促進協會執行長及藝之星教會傳道,將自身影響力投入神國事工。
宋逸民坦言,本打算同時維持演藝圈工作及服事,神卻不斷向其顯現,連續7天夜裡夢見愛在四月天的敬拜畫面。為確認異象,宋逸民向神求3個應證,先是詢問陳維齡及宋達民的意見,兩人皆並未表示不贊同、要他好好禱告;台北基督之家主任牧師寇紹恩則為其禱告,並給予一段經文: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一書4:4)其後,他不再猶豫,決定回應呼召。
「我們辦愛在四月天,還差700萬,我要去募款…」那時,宋逸民為民視八點檔《父與子》男主角,戲劇尚未完結,下一部戲也早已預定由他主演。長官聽完辭演理由後,仍無法明白為何他願意放下一年近千萬的收入,轉身投入吃力不討好的愛在四月天,雖用盡各種方式挽留都無法改變其心意。宋逸民知道,神對他有更好的計劃、要成就更大的榮耀。
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他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以賽亞書60:1-2
藝人擁有極大影響力,基督徒藝人更能藉此推動福音傳播,愛在四月天即是以公益名義號召藝人聚集,一同為社會帶出正面影響力,也盼藉此將福音傳達至未信者心中。然而,宋達民認為,不可止步於此,需要有專門組織、執行同工,積極連結教會,化解教會與藝人間的誤解,例如:教會認為,藝人為受邀到「服事」,因此不需給予金錢;藝人則認為,每場活動給予金錢是應該的,教會也應如此行。
藝起發光促進協會至今足跡遍全台各地,興起許多藝人走入校園、教會、機構傳揚福音。(攝影/記者林葶熙)
2011年,宋逸民成立「藝起發光促進協會」,連結藝人與教會,建立走入世界的橋樑。福音行動除有愛在四月天,另有校園佈道、分享個人見證、協助教會辦佈道會等,其目的為吸引人對福音的好奇,領人進教會。每月1至2次進行公益探訪行動,關懷弱勢家庭及孩童、老人等,提供物資、金錢幫助,更重要是給予關愛與陪伴,此外也與1919食物銀行合作。過去台灣發生災難時,他們也第一時間號召藝人一同禱告,藉由媒體傳遞關心與安慰。他們以公益之名吸引更多非基督徒投入,不僅將愛傳給需要的人,也讓福音傳進他們心中。
宋逸民分享,曾探訪過一個弱勢家庭,孩子為多重身心障礙者,小小的空間裡堆滿一家生活所需之物,小角落擺著瓦斯爐,可感受到母親的無奈感。關懷受暴孩子時,有些孩子年紀和自身孩子年齡相仿或接近,牽著他們的手時,內心充滿憐憫,看見教育及家庭的重要性。諸如此類的景況充滿在社會各角落,然而藝人像是被「寵壞」的人,「藉由這些事情(公益活動)讓我們看見這些需要。」
宋逸民現為藝起發光促進協會理事長,早在擔任秘書長時,他拒絕支薪、將其視為奉獻,「神的恩典夠我們用,我覺得(我)沒有缺乏。」宋逸民用讀經禱告拖住自身,每一天向神禱告:「我求神帶領我們向前走」,隨時警醒在神同在中,不露出一絲隙縫作為仇敵攻擊的把柄。面對服事壓力,神也給予其足夠的幫助,因祂是智慧的開端,賜人能力勝過試探與軟弱。
因我自己知道我為你們所定的計劃,是使你們得平安,而不是遭受災禍的計劃;要賜給你們美好的前程和盼望。』這是耶和華的宣告。-耶利米書29:11
長期以來,宋逸民向神禱告:「我希望有更多藝人興起,這是我的禱告。」他感謝神願意給予他與宋達民機會,能為神所用。兩人皆對藝人有極大的負擔,並在神所量的地界作工,同時也成為藝人眼中的「神蹟」,不拍戲也能靠主過豐盛的生活。
他鼓勵大家,人生遇到困難與挫折時,要重回神的懷抱,帶著信心與盼望,戰勝試探及誘惑,這些藝人正是因為祂,生命得以改變,並在自身職場──演藝圈散發影響力,並將觸角深入社會。「千萬不要輕易放棄,堅持到底,必定會得到幫助」,在神所量的地界,為祂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