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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明尼蘇達州安瑪莉在未經任何法院正當程序及公聽會情況下,直接被剝奪兒子的監護權,她已提告聯邦法院,要求該州恢復其親權。

美明尼蘇達州安瑪莉在未經任何法院正當程序及公聽會情況下,直接被剝奪兒子的監護權,她已提告聯邦法院,要求該州恢復其親權。 (圖片來源/ Parental Rights)

美明尼蘇達州一位母親瑪莉.卡爾加洛(Anmarie Calgaro)已向聯邦法院遞狀,要求恢復去年遭一位法律援助律師解除(emancipate)之成年兒子的父母權。該訴訟表示,在其兒子開始進行性別轉換的荷爾蒙治療後,一封解放信函使她的未成年兒子得以接受公共援助。

安瑪莉所聘律師艾瑞克.卡爾達爾(Erik Kaardal)表示,根據明尼蘇達有關青少年解放的法律,當一位未成年人被宣佈其在法律上可獨立於父母親時,卻與該州其他父母權的規定不一致。

訟狀宣稱,當該法律援助律師宣稱其子得解放時,安瑪莉所應有的監護權竟遭到否決,並且她花了數個月時間才明白:為何自己被禁止進入兒子學校訪視、檢視醫療紀錄,以及喪失對改變兒子生命的治療方式的發言權。

「在未經任何法院程序或法院公聽會的情況下,安瑪莉完全失去了其未成年兒子的監護權。」卡爾達爾接受外媒專訪表示。

安瑪莉說,自己知道兒子在性別認同上出現掙扎,並希望轉往其他高中就讀,因而同意兒子搬入父親家中居住;她與孩子父親離了婚,彼此擁有聯合監護權。但在兒子2015搬去與父親同住後不久,卻搬離該處,甚至擁有獨立的公寓。

該州法律允許尋求解放的未成年人離開父母獨立生活,但卡爾達爾認為,其宣佈解放的標準太低,已違反國家法律監護權法以及聯邦正當程序訴訟法。

他認為,即使在辦理離婚過程中,若終止父母任一方親權卻未予知會,我們都會覺得可怕,而處在此情況下的母親安瑪莉亦然。

2015年10月,安瑪莉的兒子訴請郡法院將其原名改成女性名字未果,今年1月又向另一個郡提出,都因未取得父母同意而遭到否決,其中一法院表示,除非其行使解放權。就此,卡爾達爾注意到其中法律的不一致。

「他可以取得改變生命的治療同意書,但當其想改成女性名字時。兩個群法院卻要求其取得解放命令,或父母同意。」但是,當取得法律援助宣告解放時,他(安瑪莉兒子)卻可得著聖路易郡的財務支持,甚至可不知會、或經父母同意而取得醫療補助。

目前,安瑪莉正全力捍衞國家監護權法所賦與她的父母權,要求法院返回其被侵奪的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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