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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工作可說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工作之一。

漁業工作可說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工作之一。

廣大興28號漁船案事發後,除了讓人再次深刻體悟台灣外交的弱勢與現實困境,以及政府處理態度的輕忽與慢半拍,更加突顯出台灣基層人民的悲哀...

漁民「討海」,如同「討命」;「有命」出海,卻可能「沒命」回來…更悲哀的是,原來洪石城的案子不是第一起、也不是唯一一起。從過去到現在,類似漁船被他國扣留、被勒索,甚至鬧出人命的案件時有所聞,不論到哪個海域捕魚,都如過街老鼠,更有人形容,台灣漁民如同「海上孤兒」。台灣討海人的苦境與辛酸,有誰知?

原來,民主自由的台灣,還有一群人民,仍活在「無法免於恐懼」的生活中,所有的淚、所有的怕,投訴無門,只能往肚裡吞...討海人的命,難道就這麼一文不值?次次的忍與讓,是否也成了「變相加害」?

台灣人的氣,確實不該出在無辜的菲律賓勞工身上。但反過來想,台灣漁民該有的「人權」,有誰真正關心與在意?「廣大興28號漁船案」究竟給台灣上了哪幾堂寶貴的課?

廣大興28號漁船彈痕累累照。

廣大興28號漁船彈痕累累照。 (照片來源/法務部官網)

菲律賓特使培瑞茲表示,希望台灣人民冷靜後,才會繼續雙方的對話。但到底台灣人民的憤憤不平,是否真是無理取鬧?

類似「廣大興28號」的案件並不是第一起。在雙方經濟海域(簡稱EEZ)嚴重重疊的情況下,10年前就曾有小琉球漁船滿吉財3號船長黃吉皇,因受騙於掮客販賣假證照,遭菲律賓非法捕魚、非法入境逮捕,在支付3、4百萬台幣的斡旋金後,仍被拘留在菲國超過一年半才重獲自由;7年前,台東縣籍漁船「滿春億號」則是在巴丹島東南方500公尺處海域捕魚時,遭菲警朝駕駛艙以M14和M16步槍連續掃射,導致船上一死一傷,最後卻是索償無門,不了了之。

今年5月初發生的廣大興28號案件,在台灣南方164海浬處(經濟海域為200海浬,台灣護漁南界為北緯20度),遭菲律賓公務船窮追不捨,無情掃射,船身中59槍多集中在船艙,造成船長洪石城不幸身亡。在政府護漁力道逐年衰弱的情況下,這群海上捕手該如何自處與自保?

台灣漁民悲歌 經濟海域狹小只能鋌而走險!

台灣的經濟海域和日本、菲律賓、大陸嚴重重疊。

台灣的經濟海域和日本、菲律賓、大陸嚴重重疊。 (照片來源/教育部地理學科中心)

過去台灣漁業經濟海域主要受到日本、大陸、菲律賓三國夾擊,幾乎是在縫中求生存。雖然近期台日漁業協議開始生效,台灣漁民可重返釣魚台作業捕魚,整體而言卻還是受到相當的壓迫,台灣船隻受到越南、日本、菲律賓等國扣押船隻、罰款的消息時有所聞。

若按照國際間公訂的經濟海域200海浬範圍來算,獨屬台灣的經濟海域少之又少,特別與南方菲律賓更是嚴重重疊。若按菲律賓畫分的經濟海域,台灣根本完全被包含在內,等於一出港就踏上別人的經濟海域。

面對與菲律賓經濟海域界線不明的問題,再加上其惡名昭彰的海上武警,過去漁民早有共識,「捕黑鮪魚」就等於是在「賭命」,然而他們還是選擇為了生計鋌而走險。對許多消費者而言,看見的也許是黑鮪魚高價出售的風光,卻沒有看見背後的辛酸。

任職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安基金會海員/漁民服務中心、16年來長期接觸台灣漁民的牧師莊約翰表示,菲律賓公務船通常以勒索為目的,漁民出海都會準備1萬元美金的「保命錢」,以提防菲律賓公務船的武力相脅。莊約翰指出,還曾有一艘價值新台幣800萬的船,就會要求索賄300萬,漁民若不給錢就搶劫、武力挾持或扣船。曾有漁民因為堅持走所謂的「法律程序」,船上所有精密儀器都被搬光,船隻被扣留當地漁港。

他進一步指出,台灣漁民不只得提防兇惡的菲律賓武警,若到印度洋、麻六甲海峽、索馬利亞等一帶海盜盛行的地方,還得提防隨時逼近、攀附繩索登船的海盜。雖然每次出海往往得花上3、4百萬台幣成本,若沒錢雇「船上傭兵」,卻可能因此人財兩失。過去漁民還得面對「自己人欺負自己人」的窘境,被台籍掮客從中賺取暴利,甚至販售假捕魚證,一趟出海可能要被扒好幾層皮。

此外,由於近年國際漁業資源政策逐漸由「開發」轉為「管理」,遠洋捕撈海域與魚類配額大幅限縮,許多國家早已將漁業重心從遠洋轉向沿近海及養殖漁業,但台灣遠洋漁業依然是重心。根據官方統計,台灣遠洋漁業產量佔總量近6成,沿岸漁業、近海漁業產量各佔約2成、3成,漁民嘆因為台灣沿海漁獲有限,只能走遠洋,卻也因此蒙上「盜捕」的惡名。

違法基本處理方式:扣船罰款 不應以武力相逼

每年到了黑鮪魚季,就是漁民冒險的時候。

每年到了黑鮪魚季,就是漁民冒險的時候。 (照片來源/News&Market)

目前台灣鄰近各國面對越界捕撈的做法,都是最基本的「扣船罰款」,頂多加上漁獲充公,但在南方的菲律賓做法相較之下卻不人道許多。

大多數國家在境內發現可疑船隻,會先針對是否排放廢油、傾倒垃圾、越界捕撈、走私、販毒進行搜索,若發現罪證確鑿,就會扣船或吊銷執照,並進行罰款。雖然在過去也曾傳出大陸官方向越南籍漁船開槍的消息,各國對於罰款及扣船的程序也有所不同,但都屬合理範圍。包括日本、美國等地甚至是漁民眼中的「君子國」,不僅不會隨便靠近漁船,若發現越界還會先以廣播、水柱、對空鳴槍,或其他方式警告。

相較之下,菲律賓武警的「執法」方式,顯得直接、強硬。莊約翰牧師指出,在東南亞一帶,許多漁民除了提防菲律賓警方,還得小心麻六甲海峽一帶,藏匿在無數荒島上的印尼海盜,若遭下毒手,擄人勒贖、綁架都是時有所聞的事。

台灣從「廣大興號」學到的5堂課

「廣大興28號漁船案」除送給台灣政府與人民難以遏止的憤怒,也給我們上了許多寶貴的課,願我們能更多從中記取教訓與應對之道。

1. 廣大興案所給的殷鑑,就是菲國政府一直遲遲不肯公開影像檔案以正視聽。海巡署副署長鄭樟雄表示,依照國際區域性協定,20噸遠洋漁船必需裝置監控系統,但我國漁船多半在15噸左右,因此不會強制要求,未來我方會持續就相關經費,補助漁民進行裝置,以確保漁船的行蹤與安全。此外,漁船也應該額外加裝良好的監視錄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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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國家外交真的是長期角力戰,絕對不是單一事件發生再來努力就會奏效的。在軍事國防上,政府更要有魄力,不要畫地自限或鴕鳥心態,活在「弱國無外交」的宿命論中。一國的強弱,不是由領土大小而決定,以色列、新加坡就是最好的例子(領土都小於台灣),重要的是如何為國家「創造」更多談判籌碼。

4. 台灣人向來愛好和平,更常「以德報怨」,聖經更講:「當愛我們的仇敵」,這些主張都沒錯。但慈愛之外,尚有公義,如同天秤兩端,當某些事情採取過度退讓的姿態,反而成了對自己人民的「不慈愛」。戰爭絕非神所愛,但「正當抵禦與防衛」,是神所允許的,因為神看每個生命都是寶貴,如同聖經中的少年大衛以寡擊眾,打敗欲入侵以色列的鄰國非利士巨人歌利亞,在在顯示「以小搏大、以智取勝」的重要關鍵,否則人民只能活在不安與恐懼之下。現在台灣正需要像大衛一樣有智慧、謀略,更能「忠心倚靠神」的國家領袖、外交官與軍事家。

5. 台灣媒體、立法機關、監察機關、民意代表等,應長期做好監督政府的工作,好好把關政府是否在為漁民的權益、賠償,以及魚權談判、經濟海域的劃分上善盡職責。當我們擔心政府相關部門處理事情會虎頭蛇尾之際,也期許相關負責監督的媒體、機構單位也不能只是「三分鐘熱度」。

6. 許多海洋專家與生態學者表示,台灣政府長年來漁政廢弛,忽視海洋生態保育和管制政策,漁民競相濫捕、沿岸海域受到廢水嚴重污染,導致台灣漁業資源復育成效不彰,漁民為了生計,捕魚只好越跑越遠。政府這種短視近利、為了選票討好漁民的做法,非常不利永續的海洋政策,也是變相害了漁民。捕魚和農耕一樣,都應該重視「資源養復工作」與資源管理,如海域污染監控、休漁期、魚網漁具規格限制…等;竭澤而漁的結果,就是大家都捕不到魚。

基督教會學到「最寶貴的一堂」:欠社會基層的福音債

在此事件發生後,有些牧者或主內肢體表示,聖經清楚告訴我們:「要善待在我們中間的寄居者。」(參考《聖經》出埃及記22章21節、23章9節;申命記10章19節)所以台灣應該要公平對待新移民或移工,教會更應該從中看見「欠移工的福音債已經很久了」。

但更值得省思的是,對於台灣島內「基層人民的福音債」,教會又顧到多少?當教堂越蓋越多、大型教會也越來越多時,全台將近6%的信主人口,卻多集中在白領階級。

廣大興漁船案讓我們看到一個宣教上「更嚴重」的破口,就是四面環海的台灣,東西南北各縣市有數不清的漁民,但真正全心牧養或關懷漁民的事工卻少之又少,以致教會牧者真正能深入談台灣基層漁民辛酸與困境的,寥寥可數。

莊約翰牧師指出,要漁民走進教會,是基督教的一大挑戰。台灣很多漁民信仰「海上媽祖-林默娘」,這才是台灣本島宣教最荒蕪的一塊硬土。在近年越來越強調走出教會圍牆的意識下,這群多信奉民間信仰的漁民,才是今日台灣教會「首要」應走出去為主得著的基層民眾。

莊約翰牧師(左)為扣船船員家屬禱告。

莊約翰牧師(左)為扣船船員家屬禱告。 (照片提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安基金會海員/漁民服務中心)

【舉手不住代禱】

成立20多年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安基金會海員/漁民服務中心會委託各地教會就近關懷漁民家庭,莊約翰鼓勵所有弟兄姊妹定期探訪漁民家庭,幫助他們與教會連結,一起發揮力量,看顧每個在上帝國度邊緣的弱勢。

1.為掌權者禱告

海上作業不僅得提防自然環境與災害風險,還有可能「要命」的人為因素。對台灣漁民而言,現在最迫切的還是回歸國家主權認定的問題,願神賜給台灣掌權者談判的智慧,有效化解爭端,雙方經濟海域界線有更明確的劃分,減少漁民所要承受的人身風險和精神折磨。

2.為漁民/船員工作安全禱告

漁業工作可說是全世界最危險的工作之一,願每位漁民/船員在海上工作一切安全,特別為出門在外的漁民代求,賜下平安的遮蓋,保守船隻、海向和作業過程都不受攻擊和危險。

3.為漁民/船員家屬禱告

對許多船員來說,漁船在茫茫大海上就像「水牢」一般,上船時間往往以年、月計算,對其家人而言,這段時間更是失去依靠、忍受「煎熬」的一段時間。主內肢體也應多位漁民、船員家屬代禱,盼望他們能擁有身心靈的平安喜樂,家中若有經濟困難也能得到適當援助。

「與哀哭的人同哀哭。」-《聖經》羅馬書12章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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