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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shutterstock)

基督徒的婚姻,是兩個人互相委身與服事的夥伴關係。神要用婚姻,將人塑造成「祂想要的樣式」。當夫妻學習「將自己交託給神」,就能共同創造美滿婚姻。

《神啊,誰是我的理想伴侶》一書由「宇宙光」出版,作者諾曼‧萊特(H. Norman Wright)提醒,想要追求婚姻的基督徒必須明白,「基督徒的婚姻」就是兩個人「對耶穌基督」與「對彼此」的完全承諾

 

建立美好婚姻要學「如何適應彼此」

一段婚姻,通常是因你想結婚,在找尋一個「完美對象」,期待對方能符合自己所有要求,滿足你所有需要。但,這只是「理想」,事實是,永遠也找不到這樣的人。

 

大多數人找到的對象,不是「有缺點」,就是「跟自己合不來」。其實,很多婚姻都是在此種情況下開始的。

 

萊特指出:「即使,你找到最理想的對象,在剛開始時,也不一定合得來。然而,你們可以『變得』彼此相合。所以,若你想建立美好的婚姻,就要把這個重點當成婚姻中前五到十年的主要目標。如果,你不把這當目標,你們永遠學不到『如何適應彼此』。

 

婚後的改變是什麼?

在一項調查中,檢視婚後第一年所發生的事,大約有50%~60%的新婚夫婦(有一半的人在婚前已同居)這麼說:

 

·他們在婚後改變了很多觀點

·互相批評的習慣改變(大部分變得更會批評對方

·他們的自信感改變

·與原生家庭的關係改變

·想要擁有幸福美滿家庭的期望改變

 

此外,約有40%~50%的人表示,他們偶爾會懷疑自己的婚姻是否能持久,發現其婚姻問題相當嚴重,且覺得婚姻之路比自己想像中「還要難走」。

 

調查中還發現一個令人震驚、不安的事實——婚後第一年,有不少人「後悔結婚」,幾乎每一個人都覺得如果當初有多一些準備,事情就會順利許多。因為,他們在婚前都沒有建立目標,也沒有詳述彼此的需要,以至於,因為沒有在婚前就知道接下來當承擔的責任,而不知如何能邁向成功的婚姻關係。

 

將「單身生活方式」帶入婚姻的影響

實際上,結婚以後,你與配偶若將「單身的生活方式」帶入婚姻,並延續之,彼此將面臨慘重的正面衝擊。

 

結婚會改變人的交往關係,因進入婚姻後,夫妻雙方往往都需分擔家事,且放棄單身的生活方式,才能使彼此建立新的生活方式與文化。這部分的議題,最好可在婚前,兩人就已先討論,總比等到婚後才發現幻想破滅好得多。

 

在該調查中,離婚夫妻皆表示,婚姻問題在結婚初期便已產生,但其仍拒絕相信有問題、或忽視它們,待發現時已為時太晚。

 

就這些調查來看,想擁有美滿婚姻好似不可能的任務。然其實,當夫妻學習「將自己交託給神」,就能共同創造美滿婚姻。

 

在一本討論婚姻的書中,麥克・梅森(Mike Mason)寫到:「婚姻需要每天不斷更新你的抉擇,但是,以人的方式無法達到這樣的要求。唯有靠著神的恩典才能達成

 

透過神,人們能在婚姻中經歷「恩典的方法」。

 

無論你對婚姻的準備有多充分,難免仍會認為,這與你想像中的不一樣。因為,當進入婚姻生活,必須拋棄「單身生活」;如同你在神的旨意與力量中,要拋棄「舊我」一樣。

 

維持婚姻的六大要素

要素一》承諾

維持婚姻的黏著劑不是靠「愛情」,而是「承諾」。

 

「婚姻」是「無條件的承諾」,不是「一紙合約」。在每一份合約中,都有一些條款,使立約雙方都要負起責任、完成所協議之事。而大部分合約中,都有免責條款:若一方沒有盡責,另一方也無需盡責。但在婚姻中,實則沒有免責條款。

 

「承諾」的意思是「履行」。這是具有約束力的誓約與保證,也將你在私底下所做的誓約公諸於世。無論一路上有多少障礙,都要完成誓約。這更是將你自己完全交託給另一個人,雖然,這的確是一場「冒險」,但它能讓生命變得更為豐富。

 

要素二》成功地化解衝突

有太多夫妻表示,健康婚姻與幸福是建立在「沒有衝突的生活上」。「我們從不爭吵」是他們的座右銘。

 

但其實,人與人的關係本就要「面對彼此的不同」且「彼此接納」,以強化彼此關係。這個過程,能帶領夫妻走向更大的幸福與滿足。

 

要素三》傷害與親密

在健康的婚姻關係裡,受到傷害與親密程度都相當高。雙方都清楚自身感受與需要,也當願意表達「讓對方知道」與「希望如何滿足需要」。

 

當衝突出現時,彼此不會退縮,且明白單靠一個人無法維持婚姻,深知「雙方都必須付出」才能解決問題。

 

要素四》接納

成功的婚姻需要雙方能接受彼此的「不完美」與「不同」之處。彼此學到如何用正向態度影響對方,並且激發倆人更臻完美。彼此學習到,哪些是可改變的,哪些是無法改變的。

 

要素五》聽懂彼此語言的能力

當兩個人決定一起生活時,就要有能力,用彼此了解的方式來溝通。在複雜的溝通過程,有一項關鍵成分,就是:學習「你配偶的語言」,如此,倆人就會更親近、更親密。

 

要素六》靈性的親密

「靈性的親密」不是因為婚姻而成立,但它是婚姻的要素,因為它能讓夫妻的心思、意念與靈性向神敞開。當雙方擁有相同信仰,就可自由地分享自己在靈性上的感受與想法,以及彼此代禱,一起禱告、一同敬拜。

 

「基督徒的婚姻」定義

諾曼‧萊特以其過去的心得,為婚姻的定義作總結——

 

基督徒的婚姻,是兩個人「對耶穌基督」與「對彼此」的完全承諾。在承諾中,沒有保留。婚姻的誓言是全方面的,是互相委身與服事的夥伴關係。

 

基督徒的婚姻就像是溶劑,能釋放男人與女人,發掘真我,行在神為他們預備的道路上。「婚姻」是去蕪存菁的提煉過程,神要用婚姻將我們塑造成「祂想要的樣式」。

 

總之,真正的成功得來不易。幸福美滿的婚姻,是不斷努力之下的成果。幸福的婚姻,是經過期待、計劃、尋找、奮戰,才得到的豐碩果實,不是一蹴可及的夢想。所以,如果婚姻是你想追求的,那麼你需要付出的努力,一定超乎所能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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