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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3)年,賴淑蘭(中)完成神岡馬拉松超半馬23公里,打破一些人對盲人的刻板印象。(圖/賴淑蘭 提供)

約翰福音第九章中,門徒問耶穌這生來瞎眼的人,是他自己或父母犯了罪?耶穌回答都不是,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這段經文讓罹患「視網膜色素變性」的賴淑蘭深感安慰,靠主開啟精采人生「瞎」半場,並完成碩、博士學位,成為國內首位全盲博士!

 

「既然神這麼看得起我,就靠神,學這份特別的『功課』」,賴淑蘭自許成為教會中,明眼與盲眼人間的溝通橋梁。

不惑之年,後天失明

從小視力較差的賴淑蘭,需配戴重度近視眼鏡才能閱讀,到26歲時,經醫師診斷為「視網膜色素變性」,在台灣盛行率約三千分之一,症狀包含夜盲、視覺障礙、管狀視野狹窄等,女性患者通常在50歲左右,會完全喪失視力。

 

當時,她彷彿拿到一張「死亡宣判書」,心想若失明將再也看不見繽紛世界、親人臉龐;獨自一人時,連日常的食、衣、住、行、育、樂都會有問題,甚至可能面臨「四失」:失能、失志(向)、失婚、失業,接著步入死蔭幽谷。

 

經歷一段求醫過程,甚至多次遠赴國外看診,但奇蹟終究沒有發生,歷經20年的害怕和恐懼,在46歲被宣判成為重度視障者。然而,眼前一片黑暗同時,福音宛如一道光照進內心,開啟精采人生下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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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賴淑蘭分享,希望自己成為明眼人、盲眼人間的橋樑,讓更多人對盲眼人有所認識、化解藩籬,盲眼人能對教會、社會有所貢獻。(圖/記者盧玟靜)

參加福音團契,從茫然到釋然

台灣視障者約有13%為先天性,七成為後天性失明。然而,比起先天性失明,習慣明眼生活的後天失明者,觸覺、聽覺較為鈍化,要學習自理生活、定向行動、點字及文書訓練等更有難度。

 

在學業、職場各方面表現優異的賴淑蘭,步入不惑之年成為重度視障者,要重新學習自理生活,加上那時社會無障礙環境尚不完善,她內心經歷一番煎熬,直到鄰居邀請參加福音團契,使壓力有了出口。

 

走入教會後,賴淑蘭了解每人都有其十字架,而耶穌基督為我們做最佳典範,順從上帝旨意,背起自己的十架,為眾人的罪做贖罪祭。

 

當中,其印象最深刻的是經文約翰福音9:2-3,「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聽到耶穌的回答,忽然好像有一線光明照進心田,讓她脫離「罪有應得」的控告,於是緊握「顯出神作為」的祝福,賴淑蘭開始進行生活方面的重建與學習,雖過程偶有挫折,與從人事物來的沮喪,但也有神的恩典和帶領。

 

失明後隔年,47歲的她在無加分下,考入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研究所;51歲進入中正大學成人與繼續教育研究所博士班就讀,6年後畢業,成為台灣首位在成年失明的狀況下,獲得博士學位的女性。

 

不僅如此,她在陪跑員的陪同下,今(2023)年3月完成神岡馬拉松超半馬23公里,打破一些人對盲人的刻板印象!

 

賴淑蘭將一切榮耀歸給主,說:

若非有主,我不可能跨越生理上的障礙,重建日常生活能力。

 

若非有主,我不可能憑著自己克服內心深處的害怕、恐懼,得到心理上的平靜和安穩。

 

若非有主,我完全無法在腦力開發後,又進行體能開發。

 

而她先前擔心的「四失」:失能 失志(向)、失婚、失業,在神看顧下,一個都沒有發生,甚至成為大學老師,以生命影響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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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賴淑蘭與家人用餐,享受美好的家庭時光。(圖/賴淑蘭 提供)

找到人生的命定:明與盲之橋樑

自成為重度視障者後,賴淑蘭常被誤解為從事按摩業、歌聲優美、聽力或觸覺特佳等。然而成年後失明的她,其實並無這些特質,深感社會大眾缺乏與視障者相處經驗,故除了刻板印象,還會刻意迴避視障者。

 

甚至,在中文字中對盲人有深淺不一的藐視,例如:中文字的「盲從、盲目、問道於盲、瞎子摸象、瞎忙」,都有負面之意涵。

 

再加上以保護為名的各種限制,例如:視障者在銀行開戶一定要有「明眼人」當保證人。當她詢問銀行是否能請外籍雇工擔任,卻得到否定回答,使其感到為難和困惑。賴淑蘭認為,這些限制讓視障者難以保有基本的人權和隱私。

 

身處明、盲兩界,賴淑蘭深刻體會兩者間的鴻溝有多深,從小學業優秀的她,轉念把「視力不便」當做一項「功課」

 

她願被神使用成為橋梁,讓社會大眾、教會更了解視障者的異質性和需求,進而能共同營造更為友善、無障礙環境,讓視障群體有機會進入教會,參加教會裝備、活動,更能貢獻所長,互相服事。

 

有不少人得知賴淑蘭精彩的人生下半場,稱讚「好厲害!」然而,她將一切讚美歸給主,乃因神大能,使苦難轉化為化妝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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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賴淑蘭與小組家人親密合照。(圖/賴淑蘭 提供)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做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拉太書5: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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