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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shutterstock)

人的身體需要有許多的「肢體(眼、耳、口、手腳等)」功能,才能正常發揮「身體的功能」。同理,基督的身體(教會)」一樣需要許多不同的「恩賜(醫治、說方言、翻方言等)」和職事,為「屬靈事奉」效力。

 

當大家一同事奉,就彰顯了「基督的身體」!

《在愛裡建造》一書由「臺灣福音書房」出版,作者倪柝聲強調,教會必須給所有弟兄姊妹都有事奉機會,這才是「身體的制度」。

 

「教會」出於「基督」

創世記中提到,神從亞當身上取下一條肋骨,造出夏娃,這正是預表「教會」與「基督」間的關係;夏娃是從亞當而出,此說明了,教會是從基督而出。

 

神如何從「亞當」身上造出「夏娃」,照樣,神也從「基督」身上造出「教會」。神不只將基督的恩典、能力、性情給我們,祂也將「基督的身體」給了我們。

 

「教會」就是從「基督」出來的。聖經中提到,「基督」乃是「教會的頭」,「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每個基督徒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都是從基督出來的。

 

倪柝聲指出,「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的,卻不「屬地」;它是「屬天的」,卻是在地上的。

 

聖經中曾提到,掃羅逼迫教會時,在他往大馬色的路上,耶穌問說:「掃羅,你為甚逼迫」那時,耶穌並不是跟掃羅說:「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的教會

 

這說明了,耶穌要讓掃羅知道,「教會」與「基督」是合而為一的。並且,兩者之間合一到一個地步——人逼迫教會,就是逼迫主

 

此「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的,它就是「地上的教會」,所以掃羅能逼迫得到;而他逼迫教會,也就是逼迫主。

 

教會作基督的身體,乃是在地上的事。「頭」雖然在「天上」,可是「身體」與「頭」是合一的,「地上的身體」與「天上的頭」是合一的。「逼迫身體」就是「逼迫頭」,「逼迫教會」就是「逼迫主」。

 

神兒女在祂面前,必須清楚甚麼是教會。「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徒不能因爲注重某個道理、某種制度與儀式,而建立教會;也無法根據首創人或起源地的名字,而設立教會;因為,這些根據都比「基督的身體」小,並不可作為設立教會的根據。

 

若要在一處設立教會,就得學習站在「基督身體的地位」上,歡迎接納所有在基督身體裡有交通的肢體。

 

凡在基督身體裡的人,都是在教會裡的弟兄姊妹。若不是站在「基督身體的地位上」,那麼即使人數很多,也沒有根據可以設立教會

 

「基督的身體」有兩個基本原則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哥林多前書12:12-13

 

「教會」不只是「出於『基督』的」,也是「合一於『聖靈』的」。

 

聖經中提到,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這些「結出來的子粒」,都有「原來那粒麥子的成分」;這其中,有許多「同一生命」的基督徒,若要合成一個「基督的身體」,須依靠「聖靈」的工作。換句話說,藉著聖靈的浸,把這許多的基督徒浸成一個身體。

 

這就好像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像是從磐石裡打出來的石頭,而聖靈就如水泥,把我們這許多石頭浸在一起,合成一塊。就像,人的身體上有許多肢體,其中,「頭」藉著「神經」,而能管理這些肢體;照樣,教會的元首,也藉著聖靈,把許多肢體合成一個身體。

 

「基督的身體」有兩個基本原則:

(一)沒有「出於基督的」,就沒有基督的身體。

(二)沒有「聖靈的功用」,也沒有基督的身體。

 

教會是「合一於聖靈的」,所有肢體必須浸在聖靈裡、充滿了聖靈,讓聖靈把神的兒女浸在一起,才能成為一個身體。

 

教會是出於基督,是在聖靈裡合成一個身體,因此,基督徒的交通、往來的根據,就應當是在基督身體的地位上。

 

何謂「身體的事奉」?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哥林多前書12:28-30

 

基督的身體上有許多肢體,聖靈按著身體的需要,給予不同的恩賜和職事。然,主所給的這些各樣不同恩賜和職事,乃是為了供應整個身體的需要。

 

如同,「人的身體」如何需要許多肢體,才能正常發揮「身體的功能」。同理,教會也就如何需要許多不同恩賜和職事,來為著屬靈的事奉;其中,有的是話語的事奉,有的是醫治的恩賜,有的是說方言、翻方言的恩賜等。

 

所以,教會必須使所有弟兄姊妹都有機會參與事奉。在教會裡,所有作肢體的人都應該有事奉,個個都要事奉,不該有「包辦的制度」。

 

凡是沒有餘地給肢體事奉的,那制度必不是「身體的制度」。

 

舉例而言,在一個身體裡,眼、口、手、腳都可以非常忙,然彼此之間,一點都不會牴觸。不過,若只有眼動,而口、手、腳都不動,那就是「有毛病」的身體。

 

在教會中,若有的人事奉,有的人不事奉,或者,只讓一個人或少數幾個人去事奉,則不像基督的身體。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羅馬書12:4-6

 

因每個人所蒙恩典不同,所以各人在神面前所得恩賜也不一樣。每個有恩賜的人,不論是話語的職事、或是服事的職事,都當按著神所給的恩賜來行。

 

同時,也勿越過自己所當做的事,去做別人分內的事。每個肢體都應不佔去其他肢體的地位,也不丟掉自己的地位;大家一同事奉,個個在此專一的作,就彰顯了基督的身體。

 

身體「合一」的見證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10:16-17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教會在地上的工作,乃是要顯明這一個身體,並且要顯明此身體是「合一的」。教會並非是要等到了天上,才彰顯身體的合一,而是在地上就要彰顯身體的合一。

 

新約中,擘餅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一方面,表明主替我們擘開身體;另一方面,表明這個身體是合一的。

 

擘開,是主在十字架上為著愛我們的緣故,把自己捨了;合一,是神的兒女,在這裡合而為一。

 

在神面前,這一個餅,是一切聚會的中心。神兒女聚集在一起,就是為著擘餅交通,藉著擘餅來做身體合一的見證。

倪柝聲期望:「願神使我們清楚知道,設立教會的根據是基督的身體。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是互相作肢體,因著聖靈的浸,合成一個身體。

 

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每個肢體都有功能,也都應該有事奉;以及,應當藉著擘餅,彰顯身體合一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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