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捍衛信仰中,要如何活出耶穌基督?
面對婦人的攻擊,身穿「耶穌受難圖」潮T的男性同學與朋友則拿起手機錄影蒐證,儘管是要保障個人權利,卻也造成更大的衝突爭執。
當人人得享宗教自由權利時,我們能否在行為舉止上,成為與人和好的基督徒,即使在信仰逼迫中,也能夠完成神的託付與使命?
前陣子,江同學和朋友在高捷三多站,因穿著耶穌受難衣,遭到一名婦人上下打量,甚至動手戳他身體攻擊。
江同學表示,也許信仰因素讓對方無法接受「耶穌受難」的圖樣,但是當下被婦人拍攝,並遭強行搶手機,讓他們覺得非常誇張。
面對婦人的無理取鬧,不只干涉江同學的人身自由,甚至讓其因宗教信仰而受到逼迫。在民主社會的台灣,仍有少數不認同對方宗教而攻擊的事件,但在使徒時代,所遭受的逼迫更為嚴重,但他們依舊堅定信仰,彰顯為主而活的使命。
表明信仰,會是與眾不同的創造
台北榮耀堂主任牧師吳承昌表示,當事人江同學若為基督徒,信仰衣服可以表明其尊貴的身分,但此事件卻造成人與人之間的衝突,雖是人性的基本反應,卻也成為彼此之間或不同信仰的對立。
這件引發爭議的衣服,似乎是來自信仰潮流品牌「MADE EXTREME」(直譯:與眾不同的創造)。
他指出,基督徒若是穿著信仰樣式的服裝,也應擁有神兒女獨特的形象,透過身上的打扮,要成為耶穌美好的見證榜樣。
然而,有些人只將信仰當作是風格設計,也許沒有活出信仰物件的宗旨,也沒有表現出與眾不同的生命。
他舉例,在美國的基督徒,有些人會在車上貼著一隻「耶穌魚」,作為基督信仰的象徵符號,但他們開車卻沒有基督徒的風範,更無法在道路上榮耀神。
「表明要有勇氣,見證要能委身。」當我們願意穿上信仰服裝,在眾人面前顯出這份信仰的尊貴,必須要成為耶穌基督的見證人,不只是一種外在的穿著打扮,更是從內在成為獨特的一群基督徒。
信仰衝突中,要與他人和好
事件衝突中,江同學和友人選擇拿起手機蒐證,儘管是要保障自己的權利,卻也可能讓婦人感受到被冒犯。
針對婦人的刁難,吳承昌認為,也許是因為不同信仰的拉扯,或是過往的信念與傷害,亦或是精神狀況較為極端,才導致這位婦人採取激烈的手段與態度。
然而,江同學還未實際面臨被逼迫的程度,因為信仰迫害大多會是生命受到威脅,甚至會走上殉道之路。不過,發生在江同學身上的事,也能給予我們一些反思:在捍衛信仰中,基督徒應如何活出耶穌基督?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哥林多後書 5:18-19
「在基督裡,我們要與世人和好。」他強調,遇到信仰衝突時要學習捨己,並適當地將個人權利放下,因為爭執只會帶來關係破滅,藉由理解他人、建立溝通,才能在和好中完成神的託付。
事實上,耶穌在世上面對眾人逼迫時,並沒有以爭執來回應人們的指責,反倒是捨己放下自我,一心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
因此,在信仰中遇到他人針對性的反常舉動時,或許能夠先從彼此理解開始,當你我願意以「和好」的心態回應外界的不友善,也學習耶穌不陷入情緒之中,便能在捍衛信仰中蒙神的祝福與悅納。
逼迫中,效法初代使徒的信心
論及初代使徒的信心,吳承昌指出,他們看待使命的熱忱,以及面對捨己的委身,加上盼望中的堅信,都會成為後世基督徒效法的典範。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
以使徒保羅為例,他願意將生命全然擺上,並讓耶穌捨己的畫面,成為活著與主聯合的盼望,更在面對惡者的攻擊,堅持信仰而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然而,若從現在的世代來看,似乎是要自我犧牲到某種程度,凡事都要為著他人的緣故,如同哥林多前書10:23-24,「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吳承昌進一步解釋,儘管聖經要我們為他人著想,但神卻也應許永恆冠冕,也就是未來國度的福分,為祂的兒女存留。因此,基督徒在承受今世的苦楚時,神的應許將成為堅持中的盼望,也能夠在他人的益處中,看見神的榮耀。
「遇到事情,如何看待最重要。」世人的看法來自世界的價值,但基督徒的眼光來自天國的視角,願你我都有從神而來的眼見,成為使人和睦的兒女,也在持守信仰的過程中,以耶穌基督成為一生的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