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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知名創作歌手泰勒絲此前曾被捲入「撒旦儀式」爭議,藉此議題,基督徒可以有何思考面向呢?(圖 / Netflix)

泰勒絲的Eras全球巡迴是現象級的,然而,有國外基督徒藝人肖恩·勞瑞(Shane Lynch)表達對流行文化中的撒旦儀式感到憂心,引發廣泛討論。

 

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看待流行文化可能引發的信仰疑慮?而我們在當中又有何文化職任?

泰勒絲表演捲入撒旦儀式爭議,存在不同觀點的討論

美國知名創作歌手泰勒絲此前曾被捲入「撒旦儀式」爭議,據外媒報導,她在演出期間做出惡魔之角手勢,包括,多人戴上兜帽、面具,及點火儀式、地面上的五角星,與舞台上的各種東西。

 

對很多人來說,這只是藝術;然而,也有不同觀點的存在與討論

 

「這就是為什麼我自己不再聽這些類型的音樂,因為它不適合我的精神(價值觀)。」身為基督徒的Boyzone前團員肖恩·勞瑞(Shane  Lynch),在「Amen」品牌推出最新商業項目時,表達了他的觀點

 

近來,泰勒絲風潮襲捲全球,舉辦超過150場的演唱會,創造的經濟價值超過50個國家的GDP總量。甚至,新加坡政府贊助數百萬美元,換取泰勒絲在東南亞國家的獨家演出。

 

泰勒絲的Eras全球巡迴是現象級的,而國外基督徒藝人肖恩·勞瑞(Shane Lynch),表達對於流行文化中的「撒旦儀式」感到憂心,引發廣泛討論。

 

肖恩·勞瑞為愛爾蘭男子團體「男孩特區」(Boyzone)前成員,2019年該團體正式解散。男孩特區自1993年出道後,唱片銷售超過1000萬張;在英國流行歌曲排行榜前40名中,男孩特區的歌曲就佔據21首,並多次登上排行榜冠軍。

 

男孩特區解散後,肖恩·勞瑞朝多元化發展,包括擔任愛爾蘭達人秀評審、創立個人潮流品牌「Amen」。品牌發表新品時,他對「星期天世界報」(Sundayworld)發表了流行文化中混雜撒旦儀式的相關看法,並提醒父母們,雖他個人尊重孩子意願,不會阻攔其接觸相關作品,但這些流行文化的確不利於孩子身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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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恩·勞瑞發表了對於流行文化中混雜撒旦儀式的相關看法。(圖/sundayworld)

基督徒當具分辨力,且審視周遭文化是否違反或危害信仰

「這不是一個容易講清楚的議題。因其涉及面向非常廣大,很難直接界定孰是孰非。」談及泰勒絲在流行文化符號上的議題,台灣神學研究學院林汶娟教授如此認為。

 

首先,研究敬拜與文化的林汶娟,從「媒體識讀」的立場提醒大家,並非只要是「基督徒藝人」的意見,我們就該無條件接受。個人應當具備「分辨」的能力。

 

對於肖恩·勞瑞提出的「流行文化中混雜撒旦象徵儀式、符號等現象」,的確值得基督徒深入關注,而不僅是將此視作一場娛樂性的表演藝術。並且,因著肖恩·勞瑞本身在娛樂圈的資深經驗,其發言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再者,因肖恩·勞瑞本身仍處在流行文化圈,即使他已將事業重點轉向基督徒藝文界,然其滿身刺青的形象及商業性發展,也使得有人質疑他在泰勒絲正火紅當下,發出該言論的動機。

 

林汶娟指出,當基督徒藝人還處在流行文化中時,很難避免外界的「檢視」。但,這並不影響每一個基督徒必須保持警醒,審視周遭文化有否違反或危害信仰

 

lml or ily?

要提醒基督徒的是?

肖恩·勞瑞並未在訪談中明說泰勒絲到底使用何儀式,但從一些讀者的回應中可得知,其中一個爭議,是她在表演中呈現了許多搖滾演唱會中常看到的一項手勢,然而,她所做到底是哪種搖滾手勢,無法有明確定論。推論最可能的兩項手勢,差別只在於「大拇指」的擺法,但代表的意涵完全不同。

 

lml手勢:

為corna,義大利語中是「角」的意思,也寫作 mano cornuta 或 horned hand,是只將食指與小指伸直,與此同時,要用拇指壓住彎下的中指和無名指。

 

這原是在地中海沿岸國家居民用的一種粗俗手勢。後於70年代,被「借去」當作「惡魔之角」,用來代表魔鬼撒旦和撒旦主義。常有死亡搖滾樂團用此手勢表達自己很「兇」、「不好惹」、「我很強」之類的感覺。

 

ily手勢:

在一些演唱會場合,也經常被聽眾和歌手使用的 ily 手勢,是一種源自美國手語的手勢。此分別結合「I」、「L」、「Y」三個字母的手語比法,也就是「I Love You」,顧名思義為「我愛你」

 

由於上述兩者「形象相近」之故,我愛你手勢經常和俗稱惡魔之角的手勢搞混,但含意完全不同。

 

「我觀察泰勒絲表演的錄影,似乎大部份都是ily手勢而不是corna,有些角度的確看不太清楚,不能確定有無伸出拇指。」林汶娟談及其觀察表示。

 

然而,我們也無法去問到泰勒絲本人,她比出手勢的真實意思為何?事實上,不單是泰勒絲,還有許多藝人、青少年,都在不知不覺中使用lml手勢(corna)

 

青少年在追星過程及同儕互動中,很有可能只是單純覺得該手勢「很酷」、「很搖滾」,就模仿藝人的手勢、動作與行為。

 

另一項爭議,則是泰勒斯在演唱歌曲《Willow》時,舞台表演中有類似「女巫召喚靈界」的呈現,有些人表示,其中暗藏了撒旦教儀式中出現的五芒星符號。

 

「其實五芒星符號的使用並非撒旦教的發明,頂多是借用。許多的宗教、甚至早期基督教也使用過這符號。」林汶娟表示,真正需要注意的,不是「誰在使用」這些符號或象徵,而要提醒基督徒,應當清楚「自己」在使用、接收、模仿、表達出來的動作跟言語時,到底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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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圖:lml手勢;右圖:ily手勢。兩者手勢相似,且皆為搖滾樂隊常用手勢,但內在涵意截然不同。(圖/記者詹英村)

符號與文化 

林汶娟指出,符號在文化中代表的意涵是不斷改變,因此,「重點是使用的『人』,而不只是符號本身。」

 

以「十字架」符號為例:十架在公元前(主前)是「死刑」、「罪大惡極」的代表,是用來懲罰最壞的人之刑具;而在耶穌上十架之後,十架成為「救恩」的代表符號。

 

到中世紀,十架成為「避邪」、「求福」的道具,想得保祐就帶之;到了上世紀7、80年代,反抗宗教化壓迫的嬉皮們,配戴十架,有的是表達離開教會、不離開信仰,有的則是把宗教的十架符號與叛逆不羈的文化表現混用,並作為流行文化飾品,以表達對現有社會秩序的反叛。

 

由此得見,當看到一個人身上配戴「十架」,能因此判斷出其信仰嗎?

 

林汶娟藉此提醒:「『符號』對用的人、看的人是有可能存在不同意義。」其認為,符號的意義沒有標準答案,使用的人、接收訊息的人,在不同情境下會產生不同意義

 

此外,符號或象徵不能說是中性的,因為使用者賦予其特定意義,而接收者對所見到的符號或象徵的理解或經驗,也會產生特定解讀。

 

所以,面對泰勒絲演唱會有無撒旦教儀式,除了究查表演者「本人的真意」之外,還必須考量到「觀賞者(接收訊息者)本身對這些手勢或儀式的解讀

 

若歌手本身並無宣揚邪教之意圖,也許歌迷並不會因此陷入交鬼網羅,而另一思考層面為,人們還是有可能在不明究理,以為自己是在模仿流行文化的情況下,而做出褻瀆神的不當言行。

 

文化與信仰

美國在1960年代,發生許多反抗運動,包括各類平權抗爭,以及著名的「嬉皮」運動,他們沒有統一文化,而是反戰、反壓迫、反宗教化,各種「反對」當時文化的年輕人,透過公社式和流浪生活方式,表達對舊文化的反對。

 

在此文化背景下,產生了「敬拜讚美」風潮的前身,指的是,以反制教會僵化、以活出真實信仰的「耶穌子民運動」(Jesus People Movement),也因著搭上這股流行文化而被孕育出來,從而也發展出儀式美學、傳遞反宗教風潮的「撒旦教」。

 

「撒旦教在六十年代創立時,其立意本不是『召靈』的宗教,而是一種反信仰的哲學。」林汶娟接著表示,這項新興宗教的確是以各種褻瀆三一上帝及聖經的方式,來凸顯其反對教條式、宗教化的主旨

 

而當中大量結合巫術與召靈的符號與儀式,使追隨者得著很大延展空間,並為流行文化提供許多新鮮素材,藉以傳遞不符合聖經信仰觀的價值,使人們在有意或無意狀態下,輕看上帝的恩典與教訓,不可說其影響不大。

 

林汶娟加以提醒:基督徒該關注的不只是儀式、符號,也需注意歌詞與表演所傳遞的信息,而明星藝人的言行與生活方式(哲學)所表現出的價值觀,更是影響這一代人信仰的重中之重。

 

從「時空背景」角度來講述泰勒絲演唱會所引發的爭議性,林汶娟表達,並非為了替撒旦教的儀式、符號「洗白」,而是希望提醒:「文化」(包括流行文化)是當下社會多數人的思想、意念的外在表現,基督徒是社會中的一員,我們也是「文化」的參與者之一。基督徒參與在其中時,不應只是隨波逐流,而是需「明辨」文化外在表現背後的內涵,之後再決定是需要逃避、抵抗或轉化這項文化。

 

願基督徒一起回應文化職任

『信仰』要轉化的首先不是文化,而是人。

 

面對流行文化中,恐大量摻雜、混合異教,甚至違反真理的歌詞、表演方式和傳遞的價值觀,基督徒的首要任務,並非消除這些作品,而是需先檢視自身內心是否有趨向真理的上帝。

 

人唯有先被真、善、美的上帝吸引,歸向祂成為聖潔,才能在視基督為珍寶、視上帝話語為珍珠的價值觀中,分辨出之前所追求的各種偶像、潮牌、流行等,只是世俗的糞土腓立比書3:8

 

要吸引人來聽福音信息,使用流行文化的確有其果效,然而,要真正吸引人歸向主,唯有高舉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

 

更進一步,基督徒們可創作出蘊含基督信仰傳遞更美好價值觀的作品,吸引世人傳唱,讓「主」的文化,成為「主的流行文化」,讓那些摻雜作品沉沒在「主流文化」中。

 

願你我一起回應這份文化職任,以基督的真理以及對世人的愛,積極參與創作並豐富流行文化,為這世界帶來希望與光明。

 

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章14a、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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