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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創世記38:26)

今日經文(輪流讀一遍)

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他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裡是一對雙生。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創世記38:24-38:30)

 

今日亮光(彼此禱告)

猶大召妓,他本想拿回信物,但找不到那人,他也不希望朋友再幫他訪查,免得大家都知道他召妓而羞恥(參23節)。但是當他聽到兒媳懷孕,他馬上要人把她拉出來燒死,這是當時行淫婦人當受之刑罰(參利二十一9,申二十二21)。

 

猶大的表現看起來正直,嫉惡如仇,但從他身上看到人的雙重標準:對別人的錯誤,我們總表現出公義的一面;但對自己的罪,卻常刻意忽略。猶大自己召妓不是罪,而他瑪作妓女就必須付出罪的代價,這就是人性上的惡。

 

當他瑪拿出信物來說明是從誰懷孕的,猶大看見了,立刻覺悟,承認他瑪「比我更有義」,他覺察自己犯下背約失信之罪。猶大的感嘆是有道理的,猶大雖然無意亂倫,卻為發洩情慾而犯下淫亂之罪;儘管他不再與他瑪同寢(參26節),但有可能再去找別的妓女;而他瑪則是為了完成傳宗接代的義務,而屈當「妓女」,但僅此一次,事後仍規規矩矩地守寡(參19節)。

 

其次是猶大言而無信,小兒子長大成人了,卻沒讓他娶他瑪;他瑪卻不因被棄而生怨恨,一心要為猶大家繁衍子孫。再來是猶大不如他瑪智慧,慾火攻心時不顧自己的身分地位,把什麼都交出去了。

 

猶大對於別人指出他的錯來,並沒有惱羞成怒,反而謙卑的承認自己的錯,並且改正過來,他從此不再犯這罪(參26節)。這是我們面對別人的指責應有的態度。人犯罪是可怕的,但犯罪後不肯悔改更是可怕,求上帝幫助我們被光照就能即時悔改。

 

他瑪生了一對孿生子,分別起名為法勒斯和謝拉。這對兄弟出生時的情景,很像雅各和以掃出生時的爭鬥(參創二十五22~26),此後,猶大家跌宕的風波趨於平息,醜事卻有了意想不到的結局,這是神揀選人的超常規的方法。這對孿生子的出生,為猶大族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法勒斯在族譜上列為長子,大衛是他的後代(參路四18~22),道成肉身的基督也出於此族。

 

今日禱告(同聲唸禱詞)

主啊!賜我謙卑的心去接受別人給我的指正,使我的生命可以在不斷的調整、更新中長成祢的樣式。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文章授權/天聲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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