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是不是在逼我?3跡象辨別「屬靈情緒勒索」

「領袖說的話對嗎?」、「他這樣做是不是在逼我?」、「我要順服領袖不合情理的要求嗎?」教會中的基督徒常被教導,當順服領袖的帶領,同時也要注意、懂得分辨,別落入「屬靈情緒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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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屬靈情緒勒索」的境遇,和你與「正在接受裝備的領袖」、「精疲力盡的領袖」或是「不喜歡的領袖」,相處時的境遇大不相同。

     

    當然,處在這些狀態的領袖,可能會對你做出「傷害」行為,但我們不能在領袖犯錯時,立刻指控他們,是以信仰之名對你施以「屬靈情緒勒索」。

     

    Apply gods word專欄作家馬克・巴倫格(Mark Ballenger)表示,教會通常不會過度指責人,使對方遭到屬靈情緒勒索。相反地,一般而言,基督徒會遇到屬靈情緒勒索,是因「害怕面對」屬靈領袖而導致。作者進一步分析遇到「屬靈情緒勒索」的3個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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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透過聖經來譴責你,進而用羞恥心和恐懼控制你

    作為基督徒,被神呼召要用「愛」來管教彼此的生命,也就是用「正確的關係」和「權利」,對待彼此。然而,愛的管教和譴責並不同。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1-2

     

    出於愛的管教:「為了自己,請停止這種傷害你和他人的行為。」

    出於譴責:「看在我的份上,你要停止這些行為,否則我會做其它事來傷害你。」

     

    管教是出於「愛」,為「他人益處」著想,有助於幫助他人改變行為;譴責、定罪,則是出於仇恨。(參見希伯來書12:6;羅馬書8:1)約翰福音8章提到,文士和法利賽人試圖透過「屬靈情緒勒索」,來控制耶穌。

     

    他們把犯姦淫的女人帶到耶穌面前,知道祂不會責怪這女人。最終,耶穌扭轉局面,並管教文士和法利賽人。祂對女子說:「女人,他們在哪?沒人定妳的罪嗎?」女人回答說:「主啊,沒有」,耶穌回答她:「那我也不定妳的罪。走吧,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

     

    耶穌「不接納」她的罪,但不像文士和法利賽人會「利用」她的罪,來「羞辱、控制」她。若有人用聖經作為「對付」你的武器,用譴責、羞辱和恐懼,作為操縱手段,這就是「屬靈情緒勒索」的跡象。(參歌羅西書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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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用自身影響力攻擊不喜歡的領袖

    有些假先知會利用忠實的跟隨者,組織屬於自己的小軍隊,分派他們去對付或挑戰那些不同意自己的人。這對忠實的跟隨者、和被攻擊對象,都會造成屬靈情緒勒索。

     

    跟隨不好的屬靈領袖,是錯誤選擇,這是允許自己成為對付他人的武器。然而,領袖更不應把跟隨者,當作對付自身敵人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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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錯誤使用聖經話語,奪走你的自由意志

    我們常認為,只有被他人威脅做壞事時,才被稱為屬靈情緒勒索。但其實,任何時候,只要有人試圖強迫你的自由意志,甚至是「強迫」你做些「好事」,都可被稱為屬靈情緒勒索。

     

    屬靈情緒勒索,就是指「控制」。施加屬靈情緒勒索的人,會透過剝奪你自由意志,使你失去尊嚴和人性。

     

    好的屬靈領袖,應用正面方式,來影響他人的行為。就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1所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在你有需要時,領袖會給予教導、指導和管教。即使神允許人犯錯,也知道我們有可能做錯選擇,但祂仍賦予人選擇權,並尊重人所作出的選擇。而一個施加屬靈情緒勒索的人,會試圖時刻「控制」人。

     

    屬靈領袖不應試圖控制人,而是要一心想著「服事人」。

     

    正如耶穌在馬可福音10:42-45所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做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做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做多人的贖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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