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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基督教協進會聲明稿全文如下: 民國108年5月17日,立法院審議行政院版本「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施行法」,執政黨祭出黨紀,動員立委以絕對多數之優勢,強硬通過違反公投民意的同性婚姻法案,通過同性以「結婚」登記結合。 政府此舉不但蔑視愛家團體連日來的溝通、斡旋,更在4月19日、5月3日,二
立法院會今(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幸福盟表示,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不是民意的呈現,不排除未來發動「複決」公投。
立法院全院院會在午間以贊成66人,反對27人,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中極具爭議的第四條法條-「成立第2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照法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民間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依照公投結果所提《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今(15)日經立法院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未來將與政院版本併案協商;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於記者會上再次呼籲政府落實公投結果。
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我們的心因他歡樂,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耶和華啊!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慈愛。 -詩篇33:20-22
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我們的心因他歡樂,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耶和華啊!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慈愛。
-詩篇3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