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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exels)

沒有人要去曠野,沒有人看重那裡,曠野沒有路。道路是為了引導,以最快、最方便、最安全的方式,給人經過;但上帝說:「我必在曠野開道路。」代表祂永遠有方法幫助人,是在人想不到的地方,用人想不到方式,教導人認識祂…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以賽亞書43:19)

 

曠野(wilderness)是沒有人住的地方,是沒有人活動的地方,是開放的空間。

 

沒有人要去曠野,沒有人想去曠野買土地,沒有人擁有曠野土地所有權,沒有人看重那裡,曠野沒有路。

 

道路是為了引導,以最快、最容易、最方便、最安全的方式,給人經過。上帝說:「我必在曠野開道路」代表上帝永遠有方法幫助人,是在人想不到的地方,人想不到方式,人想不到的方法,上帝教導人認識祂。

 

上帝有意避開人多的地方,祂沒有在都市開道路,沒有在都市郊區開道路。

 

在都市或市郊開道路,不是更多人可以看見嗎?不是可以給更多人模仿嗎?不!上帝堅持祂開道路時,不被多數人知道,只被祂引領的人知道。

 

這一句聖經節,是20世紀「環境法」的基石,正確的管理大地,是立法保留曠野。正確的管理城市,是城市之間有曠野,或是城市不能太膨脹。美國在1920年代立「曠野法」(wilderness Law)就是根據上帝要在曠野作工。曠野很有用,雖然人用不到。

 

同學,當你無路可走,轉向主,祂在曠野,主為你開道路,那將是你一生,最得美好的一段路。

 

(文章授權/張文亮教授)誠摯邀請您以奉獻支持福音新聞媒體,為我們加油打氣,讓每一個神所賜福的事工,化為百倍千倍的祝福。謝謝您~(點此奉獻)

author

張文亮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 C. Davis)博士,曾任台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教授,台灣大學新生專題課程(大學101)授課教師,台灣大學生態工程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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