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愛小孩,所以會不忍心告訴他「該關電視了」?
我很愛老公,所以會不忍心告訴他「別吃宵夜了」?
我很愛父母,所以會不忍心告訴他「別吃剩菜了」?
我很愛朋友,所以會不忍心告訴他「別鬧婚外情」?
我很愛自己,所以也不忍心告訴我「別再自戀了」?
說話就是要說人家愛聽的話?基本上「是的」,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違反「真理」。為了好吃就放味精,已經是現代人抗拒的事了;為了賣相好就灑農藥,也是現代人不太放心的事;為了要辣,就整形到自己照鏡子看到陌生的臉?
動機是好的,必須配合行動不離譜,否則就是鄉愿,甚至愚蠢。一個鬼靈精跟你說話,盡是好聽的內容,眼珠子咕嚕嚕地轉來轉去,你怕不怕?在你面前說好話,背地裡卻把你賣了,你沒遇過這種事,不代表這種事不存在。
人往往要活得夠久才會感謝對我們說真話的人。不過,不管活多久,我們好像還是很難作一個「願意對人說真話」的人。我們佩服說真話的人,有朝一日也感謝說真話的人,但是何年何月何日我們自己才能成為「用愛心說真話」的人?這真的很難,超級難!
我們幾千年來是「皇帝養大的」,小老百姓的安家之道就是「歌功頌德」,這種文化深入民心,幾千年的根早就深入職場跟家庭,以及大大小小的人際圈,「千萬不要得罪人」已經成為「核心價值」,這當然不是壞事,但是,「不隨便得罪人」跟「不敢得罪人」,畢竟是二碼子事。
如果整個社會國家跟每一個團體都瀰漫著「不得罪人」的金科玉律,這個國家前途堪憂,因為,求真篤實才是最強大的動力。明白這個道理就不難理解聖經說的「用愛心說誠實話」的意義了。愛心跟誠實就像正負極,相輔相成。只有愛心卻不誠實,說的就是虛偽的話;只有誠實卻沒愛心,就一天到晚傷人。
當老公滿臉不屑,對老婆的裝扮嗤之以鼻的時候,他或許是對的,他的反應是極端誠實的,但是同時也是「沒有愛心」的,夫妻關係會逐漸失溫,很多婚姻觸礁的原因,就是彼此誠實卻犧牲了愛心。
沒有愛心的誠實,其實是「殘酷」,不是聖經主張的。另一方面,很多親密關係會帶來痛苦,則是因為強調愛心卻不敢誠實。父母有愛心,卻不敢誠實表達尺度,就會形成溺愛;孩子被罵,不敢表達受傷的真實感受,拚命告訴自己「那是父母愛的方式」,最後可能會導致精神疾病,真正的愛是允許「表達真實的感受」。
直到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困在「父母很愛我,但是我被愛得好累」的牛角尖裡,關鍵就是愛的方式很權威,讓被愛的人不敢吭聲,這就是愛裡不真實,很辛苦也很混亂。
沒有誠實的愛心,是「包庇」,縱容不知情的當事人,繼續用錯誤的方式對待人,這也不是聖經的主張。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以弗所書4章15節)
顯然,這個說話的最高境界,是我們「凡事長進」慢慢練出來的,我們都在說話上犯了無數的錯誤,上帝都原諒我們,沒有天打雷劈,我們只能「叩謝神恩」,謙卑繼續好好學。
愛心與誠實,慢慢練習正負極,可別電線走火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