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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自己所持守的信仰與思想立場發言,並為建構台灣社會美好的將來,盡我的公民責任!-柯志明

同性戀一直是很具爭議的社會議題,基督徒在這波同性戀風潮中無可幸免必須去面對,贊成或反對,到底哪一個是基督徒應該站穩的「立場」?又當如何堅守《聖經》真理,為主發聲?基督教神學及哲學研究者柯志明所著《尊貴的人、婚姻與性-同性戀風潮中基督徒絕不妥協的立場》一書,以理性論述分析同性戀根本問題,並教導基督徒應如何從《聖經》觀點看待此一議題。

基督信仰是同性戀者亟欲消滅的對象

(圖片提供/橄欖華宣出版社)

當今社會中支持同性戀主義者,多半氣焰高漲、能言善道,還有許多檯面上的高等知識份子或具有影響力的人,如記者、作家、藝人、學者、教授、社運人士等支持,以致社會大眾隨之起舞。今天贊成同性戀,幾乎就等於尊重人權、重視弱勢、有民主素養;反之,就被貼上反人權、反民主、封建等標籤,這種文化氛圍使得人們對反同性戀言論噤若寒蟬。

書中進一步分析同性戀運動的策略,例如同性戀運動者好以訴訟、製造新聞與公共話題對付反同性戀者,讓人們因產生怕被告或不想引起衝突而不敢公開表示反同意見。他們也在想盡辦法立法限制人們宣揚反同性戀的言論,尤其是在學校內及教會的講台上,「這是一種有意的運動策略」。

柯志明認為,基督信仰是所有同性戀運動者首要攻擊的對象,所以他們時常與基督信仰為敵,試圖扭曲、毀謗、分化、攻擊來瓦解基督教,甚至成功製造教會內部的對立。但身為基督徒,沒有藉口不去明白道路、真理、生命的真諦,沒有藉口不細讀《聖經》,遵守上帝的吩咐與教訓。

回到《聖經》原則 絕不妥協的立場

《聖經》清楚記載神造人的心意。上帝以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並設立婚姻,要男女在婚姻中成為一體,養兒育女遍滿全地,同時賦予看守、管理大地的職責。所以神禁止人破壞婚姻、禁止人淫亂,因為人具有上帝尊貴的形象,延續人生命的婚姻是尊貴的。

婚姻也是規範愛情與性行為的核心關鍵及標準,只有能彰顯及增益婚姻價值的愛情及性行為才是可行的,而這些原則都是為了使人活出上帝形象的尊貴與榮耀。這就是《聖經》對人、婚姻與性的基本觀點,也是歷代基督教會一直奉行的正統教義。

同性戀主義發展至今,已經成為一種文化、信仰、人生的選擇題,它迫使人們必須清楚表態個人究竟持何種價值觀、人生觀與世界觀。「唯有回到《聖經》的思想、倫理中,才能確切解決這個問題。」

集結5篇文章 筆鋒具辯論意味

本書集結5篇文章及講章,每一篇都精簡表達作者對婚姻、愛情與性的倫理觀點,內容有對抗與論辯的意味,因為柯志明認為,倡導不正確的戀愛及性行為觀念者,就好像是在鼓吹人們「可以任意傷害他人」是一樣的道理,這種言論不應該被姑息,表達堅定不移的立場。

「我必須為所持守的信仰與思想立場發言,並為建構台灣社會的美好將來盡公民責任!」做為一名以思想、文字工作服事主的基督徒,柯志明有志與教會站在同一陣線,嚴格守護《聖經》中有關婚姻、愛情與性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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