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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兒童權利研究所機構」凱蒂•弗斯特。

「國際兒童權利研究所機構」凱蒂•弗斯特。 (攝影/記者林胤斈)

「國際兒童權利研究所機構」-凱蒂•弗斯特(Katy Faust),一名由兩位同性戀母親撫養長大的女性,從美國來到台灣,在這個台灣為「同性婚姻」議題爭辯不休的時刻,以「同二代」的身分說:「不管你的性傾向為何,你的孩子都有擁有父母的權利。」

美「同二代」現身說法:同性婚姻首要考慮的是「兒童權利」

凱蒂的父母在她10歲時離婚,其母親愛上另一個女人,而凱蒂就輪流與父親和母親新組的家庭生活,因此並沒有失去父親和母親對她的影響。她曾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國為例,談到許多同性戀者在面對同性婚姻時,往往只專注個人慾望,但是,「談到婚姻和家庭時,首先先要考慮的是兒童的權利。」

許多同樣在同性戀者家庭長大的孩童,紛紛寫信給凱蒂。她提到一位叫米莉(Milley)的澳大利亞女孩,和她一樣,從小跟著兩個媽媽一起成長。

「米莉小時候常常翻她的相本,想看自己跟哪一個男生親戚長的比較像…米莉很憂傷,寫信給我說:拜託你幫助我認識我的父親。」凱蒂說道,米莉的媽媽會告訴她「你已經有另一個媽媽了,為什麼還需要父親?」後來在心理師的介入下,心理師告訴米莉的媽媽,「你必須讓你的女兒見到她的父親。」

米莉終在11歲時見到她的生父,她第一次感受到心裡真正有了平安。

無法取代的異性婚姻:男人無法成為母親、女人無法成為父親

另外還有一位叫海瑟•巴威克(Heather Barwick)的女性,也是由兩個媽媽撫養長大,她的媽媽們都非常愛她,她的生活中基本上是沒有男性的。但,她的心裡非常渴望能跟父親在一起,凱蒂說,「她開始恨自己…因為即使周圍的人都告訴她『不需要男人』,她的心裡卻真的有這樣深深的渴望。」

「在美國和今天,我們聽到大家一直說,『小朋友只要安定、有愛就可以。』」身為在同性戀家庭長大的「同二代」,凱蒂說,「每一個小孩子,他們都需要被他們的父親跟母親愛,如果其中一個不在、他的心中會有傷痛。」父母是孩子的基本權利,也因此,「沒有任何大人有權力要求孩子犧牲他們的基本權利,僅是為滿足他們的慾望。」

凱蒂嚴正說道:「不管你的性傾向為何,你的孩子都有擁有父母的權利。」

從一個國家的立法來看,為什麼政府對結婚這件事有興趣?難道是為了確認、肯定大人的感受嗎?凱蒂強調,所有的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一樣有能力愛、有能力負責,而政府的責任和關切重點應該是「孩童的需要」,而非大人的感受。事實是,「當你重新定義了婚姻,你也重新定義了教養孩子的事情。」父親和母親,不能僅是婚姻家庭組成的「其中一個選項」。

身為「國際兒童權利研究所機構」的一員,凱蒂提及一個樣本數高達160多萬人的同性婚姻家庭,提到這些家庭中的孩子,在情慾、發展上的挑戰高過其他孩子好幾倍。「不是同性伴侶不能成為好的家長,重點是男人不能夠做母親、女人不能夠做父親。」凱蒂強調。

「當我們在追求同性權益的時後,請你一定要確保保護兒童權益。不要讓成年人的渴望,犧牲了兒童的權益。」

「國際兒童權利研究所機構」凱蒂•弗斯特,從美國來台灣參加「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第二場公聽會。她是由兩位與同性戀者撫養長大的孩子,也在5天前於臉書上傳一段影片,祝福台灣。觀看影片【請點我進入】。

「國際兒童權利研究所機構」凱蒂•弗斯特,從美國來台灣參加「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第二場公聽會。她是由兩位與同性戀者撫養長大的孩子,也在5天前於臉書上傳一段影片,祝福台灣。觀看影片【請點我進入】。 (照片來源/Katy F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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