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家庭部齊老師表示,台灣已經開始進入「同志運動」的整個範圍。 (攝影/記者陳衿妮)

從全世界的同運議題來深入觀察,不難分析出—當一個國家的「立法」與「教育系統」中,開始由「兩性」變更成「性別」,這就是同運介入教育的起端


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是台灣地區第一個研究「同志運動」的機構,其研究範圍不限於台灣,而是觀察全世界的同運相關議題。

 

「生命倫理研究中心」齊老師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2000年「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登記立案,是台灣首個立案登記的同志社團法人;2003年台北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持「同志公民運動—台北同玩節」;2006年《優生保健法》倡議婦女實行人工流產應有「強制諮商」與「強制思考期」,引發墮胎權與女性人權之廣大爭議。由此看來,從2000-2006年之間發生的很多時事脈動,就已經顯示出台灣已經開始進入「同志運動」的整個範圍。

 

「性別平等課程」加入「同志教育」與「性教育」引發家長的反對

齊老師提到,回顧2002年,《兩性平等教育法》修改成《性別平等教育法》;2007年《就業服務法》增列「性傾向」為禁止就業歧視;2008年《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改成《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上三法,均將「性傾向」、「性別特質」、「性別認同」三個名詞加入法條,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尊重與單純保障他們的工作權、教育權。事實上,這三個法的意義已經不同了,以由「兩性」變成「性別」,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男女兩性」,而是「多元性別」。

 

近年來,社會上發生一年串的事件,不只校園裡有許多同性戀伴侶,連國高中都有同性戀行為;更在校園設立「皮繩愉悅虐社團」、「同志社團」…等。

 

隨著影響越來越大,「多元性別」與「性解放」等問題,開始引發各界的關注。家長們雖不反對「性別平等課程」,但堅決反對在性別平等課程裡加入「同志教育」,以及不適宜的「性教育」。

 

開始由「兩性」變更成「性別」,這就是同運的起端

從全世界的同運議題來深入觀察,不難分析出—當一個國家的「立法」與「教育系統」中,開始由「兩性」變更成「性別」,這就是同運介入教育的起端。

 

齊老師強調,「同運」叫做「同志運動」,但需清楚區分「同志運動」不是「同性戀權利運動」。「同運」含括了「性解放」、「激進的女性解放運動」等。

 

台灣第一屆「同志大遊行」2003年從台北開始,並逐年擴大,接著台中、高雄、台南也跟進展開遊行活動。其實,這些轉變是因著學校的「教育」、「教材」、「課綱」改變,加上「婚姻平權」的影響,而導致的現象。

 

所謂「性解放運動」,除了男女兩性關係,還包括家庭倫理、婚姻觀念的影響,在社會上的影響力是漸進的。事實上,這是同運團體、性解放團體及一些政治人物,有「系統」、「計畫」推動的社會運動。

 

防止「性傾向」的觀念被推廣

「性傾向」的意思是,個人對某個對象會產生「性慾」或「愛情」的傾向,其中的傾向有幾十種,包括同性戀、戀物癖、戀童癖⋯等。

 

齊老師提醒,若「性傾向」被法律特別保障,整個「社會的道德界線」都會瓦解;所有的教會、福音機構、公家機關、社會機構都不能拒絕「特殊性傾向者」,也不能用一些方法來規範特殊性傾向。(例如:當不願意雇用他們時,就會違法;不喜歡這些特殊性行為者,會被視為「歧視」。其影響層面非常大,不容忽視。)

 

當性別不再是「男」、「女」二元的統一概念

台灣首次的婚姻平權法案提出,發生在2006年由民進黨立法委員蕭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當時遭多數立委反對而沉寂一時。2013年立法院首次排定審查多元成家法案審查時,被多數立委反對而擱置。2016年民進黨尤美女委員等不顧民意,強行提出「婚姻平權法案」,欲將同性婚姻納入民法。2016年12月26日「婚姻平權法案」正式通過一讀送出委員會,交付大會進行二讀朝野協商。

 

而關於教育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將「性別概念」從「生理性別」擴展到「性傾向」、「性別特質」、「性別認同」,強調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當性別不再是「男」、「女」二元的統一概念,而有多種可能的組合,這將影響傳統家庭的婚姻倫理觀念與社會的未來發展。

 

齊老師呼籲,在這價值觀混亂、性關係開放、感情觀念錯亂的時代,公民應善用民主機制,阻止敗壞家庭社會的法案進入院會表決。同時,傳遞「如何避免被社會流行風潮錯誤的價值觀影響」,使教會會友有免疫力,教會才能正面影響整個社會。

分享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