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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成受訪者提到「向教會群體揭露被家暴的事實後,自身情況反而變得更加糟糕」。(圖 / shutterstock)

「家庭暴力」一直是社會上常見新聞,這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家庭,不論這位妻子或先生的外表看來多麼光鮮亮麗,都可能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讓人遺憾的是,這些受虐者往往很難得到需要的幫助,因此承受家暴的時間通常很長。

 

根據美國一項針對婦女暴力的研究,驚訝發現,七成男性施虐者會用基督教教義當成施暴藉口;七成女性向教會揭露自身難處後,沒有得到任何幫助甚至只有不到一半的被施暴女性,曾在教會裡聽過任何相關的信息

 

耶穌關注每一個窮困弱勢的族群,一同藉此思想:在回應耶穌基督的大使命上,教會能怎麼做?也有人發出疑問:若一個基督徒真的難忍家暴而選擇離婚,上帝會喜悅嗎?

七成家暴倖存者未得到教會支持

根據基督教慈善組織「Restored」報導指出,美國切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Chester)與「Broken Rites」組織共同進行一項與「婦女暴力」有關的研究。

 

總共有192位婦女參與研究,根據最後結果,研究人員驚訝發現:有七成施虐者會用「基督教的教義」來當成施暴藉口,遺憾的是,有三成受訪者提到「向教會群體揭露被家暴的事實後,自身情況反而變得更加糟糕」。

 

近兩百位婦女中,有八成以上受訪者曾向教會領袖級的人物揭露自身處境,其中有七成沒有得到任何實際的支持行動,像是轉介給專業人士等。而只有不到一半的婦女,有在教會的講道或禱告會中,聽過與家庭暴力有關的信息。

 

參與研究的受訪者坦承,他們相信,教會可以做的比現在更多,更可以保護和支持受虐婦女,並強調與其他機構合作的重要性。

 

其中一位受訪者說:「教會應該要是每個人的安全之所,需要幫助的人會知道如何尋得幫助。而,有關家庭暴力的討論若能愈公開,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就更有機會得到更好的安置。」

 

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教會可以這麼做

「單親父母宣教會」(Single Parent Missions)創辦人道恩·沃克(Dawn Walker),曾針對此議題撰文分享,談及自己經常聽到有女性向自己訴苦,而那些顯露出來的黑色、紫色、青色瘀傷,往往讓其相當憤怒。

 

沃克表示,基督徒常喜歡當「和事佬」,但事實是:家庭暴力是當今教會必須面對的一個大罪

 

並指出,主日聚會不會談家庭暴力,青年聚會也不會,婚前諮商也不會。沃克心痛說,美國911接到的電話中,75%是與家庭暴力有關,四分之一的女性在其一生中會遇到家庭暴力。

 

「上帝在暴力的問題上從未保持沉默…許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卻不認為『教會是可以尋得幫助的地方』。當她們試圖尋求幫助,得到的回應往往被動或者薄弱。」

 

詩篇72:12清楚的說:「窮乏人呼求的時候,他要搭救;沒有人幫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

 

針對此,以下是教會領袖「不要」與「要」做的九件事;求主幫助各地的教會,成為為受苦者的陪伴、安慰與保護

 

1.不要告訴受害者:要更有愛心或耐心來解決關係中的虐待問題」

2.不要告訴受害者:上帝不喜悅夫妻失和或離婚」

3.不要告訴受害者:找另一半一起接受婚姻諮商」

4.一定要告訴受害者:請她確實了解自己正經歷的風險

5.一定要告訴受害者:確保自身與孩子的無恙非常重要

6.一定要告訴受害者:一份危機時可以聯繫的電話號碼、可以前往的庇護所、緊急狀況時可採取的行動步驟

7.一定要告訴受害者:教會有哪些人可與她保持聯繫,在危急時刻提供幫助和支持

8.一定要告訴受害者:給她希望和目標,確定她知道上帝對她有美好計畫

9.一定要告訴受害者:施虐者施加的暴力行為是錯的,這一切也不是受害者的錯。在暴力情況下不順從先生,也是符合聖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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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窮乏人呼求的時候,他要搭救;沒有人幫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詩篇72:12(圖 / shutterstock)

可以離婚嗎?

如果另一半施虐情形沒有停止跡象,基督徒可以離婚嗎?離婚是犯罪或違背上帝心意的決定嗎?

 

美南浸信會發言人暨福音派知名牧師羅素·摩爾(Russell Moore)在2022年的一篇文章中,直接在標題中寫明「與有虐待行為的配偶離婚不是罪」。

 

「這在道德上完全說得過去,同時也符合基督對弱勢群體的心意。」儘管人們多知道「離婚」非上帝原本的心意,而且聖經常用婚姻來比喻神與人的盟約;傳統婚禮儀式上常會聽到「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同樣是出自聖經。

 

「我不認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離婚都是罪…在少數情況中,配偶的犯罪會導致婚姻契約解除,而這些情況都是有道理的。」摩爾表示,哥林多前書7章中,保羅有許多關於婚姻的勸告,包括,若配偶其中一方選擇離開、放棄婚姻,另一方可以接受此情況。

 

假若其中一方配偶主動放棄家庭,或使這個家成為另一位配偶和其子女可能受傷之處,這絕對不是另一方的過錯。「事實上,一個施虐的配偶就等於已經放棄婚姻,施虐比拋棄配偶更糟糕,這是在濫用神的美好設計來行使撒但的詭計。」摩爾指出。

 

即便強烈反對離婚的耶穌,都曾將摩西允許離婚的律法,視作對當時社會情況的「讓步」,摩爾表示,更何況,是在一段極端、充滿虐待的婚姻裡──我們都知道,施虐並非上帝對婚姻的計畫,聖經不會將虐待案件裡的離婚視為受虐者的罪。

 

「因家庭暴力而離婚不是犯罪…我們的教會和正在受虐待的人,需要看到基督徒以正確方式傳遞聖經的真理,需要看到我們體現那位保護弱勢族群者的耶穌基督。」摩爾如此提醒。

 

(資料來源:Church Timescrosswalk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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