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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西北部城鎮沃爾克姆的風景相當優美,以開放的社會風氣為名,是全球首個可合法執行安樂死的國家。(圖 / 維基百科)

荷蘭安樂死審查委員會公布最新資料,2024年安樂死人數比前年增加一成,其中罹患心理疾病者的比例暴增六成,青年尋求安樂死的比例也比往年更高。

患精神疾病尋求安樂死比例增加

根據荷蘭安樂死審查委員會(RTE)24日數據資料,2024年有近萬人接受安樂死,較前年增加一成,患有心理疾病的人數增加六成,佔全國死亡率的5.8%。

 

這些人選擇安樂死的原因,86.29%是因常見身體狀況(common physical conditions),例如:癌症、心臟疾病、神經系統或肺部疾病。當中包括427位罹患失智症者、219位至少患一種精神疾病的人,此數字高於前年的138人,顯示愈多心理疾病患者尋求安樂死。

 

若將該數字與2010年相比,當時罹患精神疾病的安樂死患者僅2人,15年內增加了2百多位。

 

有人質疑心理疾病能否符合安樂死的申請資格,也有人對此感到憂心。阿姆斯特丹大學學術醫學中心(AMC)精神病學教授達米安·丹尼斯(Damiaan Denys)表示,深陷心理疾病所苦的年輕人試圖尋求安樂死或醫師的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此比例越來越高。

 

面對這些未滿30歲的青年,他認為:「這是很爭議的事…在那樣的年紀,我們如何確定大腦仍處發育階段的青年毫無希望、確定自己真的想死,且已接受並確認所有療程皆無效?」

 

大力支持安樂死的組織則認為,當前審查條件過於嚴苛。荷蘭「死亡自主權基金會」(NVVE)主席范特貝克(Fransien van ter Beek)曾說,許多提出安樂死請求的人無法走到期望的終點,她看見越多人能走上這條路而十分欣慰。

 

荷蘭自2002年立法通過安樂死制度,審查條件相當嚴格,申請者須符合六項條件:正承受難以忍受的痛苦且無法改善、患者請求出於自願且意志堅定、患者清楚知道自身選擇與其他可能性、執行過程需有醫生在場、至少年滿12歲(16歲以內須家長同意)。

 

荷蘭並持續修改安樂死法案,像是2023年擴大接受安樂死的合法年齡,下修到「1至12歲患有絕症孩童」可在父母允許與醫師協助下結束生命。

 

去(2024)年2月,荷蘭前首相夫婦德里斯(Dries van Agt)與尤金妮(Eugenie)「手牽手」一同接受安樂死,這些都讓人們再次關注安樂死議題。調查機構 Kieskompas 也在一份20萬人民調中發現,8 成荷蘭人支持重病之人進行安樂死的決定。

 

現今世代接受安樂死的人越趨年輕,身為基督徒,又該如何思想活著的痛苦?

 

通常,因重病尋求安樂死的人望能獲平靜與解脫。然而對基督徒來說,自殺不會帶來所希望的美好結局;能結束苦難的是基督,也唯有祂能給予人真正的解脫。

 

基督徒選擇不採取行動加速死亡、不用非常手段延長生命,聖經從未要求我們這麼做。上帝要我們做的是數算自己的日子,把離世時間交託給祂。

 

路加福音23章46節記錄耶穌離世前最後一句話:「父親,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詩篇作者也多次發出痛苦呼喊,但從未認同「自殺」想法。

 

苦難容易讓人想放棄生命,然死亡卻不是我們的大敵。基督徒可以歡慶死後的美好光景(與主同在),卻不能以此做為自殺理由。

 

生與死的主權屬於上帝,人類不是生命的主人。基督徒同時須明白,痛苦是上帝一部分的賜予,提醒你我生活的現實,教導我們專心倚靠祂的功課。

 

對生命負責、活出有意義的人生,基督徒能經歷上帝的祝福與平安,以致面對病痛與死亡,更有復活的盼望。

 

資料來源:CDRCTChristianConc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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