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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亮專欄】祂看顧麻雀—黑人女音樂家 華特絲

她來自一個單親家庭,10歲就離家出走,加入幫派,12歲就結婚,嫁給賭徒,13歲離婚,進入夜總會,16歲去過教會,嘲笑別人道:「我不需要生命活水,我只需要可口可樂。」17歲她唱紅了「聖路易斯之憂鬱」(St. Louis Blues),開始出名,她改革了黑人的爵士樂,不用強烈的節奏去表達感情,改用細膩的音符、輕鬆的歌舞去表達感情,不是一個人主唱,而是在台上開合音先例,她的歌舞橫掃當時的演藝界。   1920年,第一張流行歌的唱片問世,是她唱的。 1925年,第一個能在百老匯主演的黑人,就是她。 1927年,第一個進入電影界的女黑人演員,也是她。 以後三十年,她唱紅了259首流行歌,獲得艾美獎(Emmy Award),也就是演藝界的奧斯卡金像獎,當成為眾人眼光追隨焦點之際,她卻寫道:「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孤單」 1957年一場佈道會裡,她相信耶穌成為基督徒,她的歌路整個翻轉過來,她唱「主,我願與?更親近」(Just a Closer Walk with Tree)、深河(Deep River)、「天上的小屋」(Cabin in the Sky)、「喔!我多麼愛耶穌」(Oh,How I Love Jesus)、「沒有人了解我知道的苦難」(Nobody Knows the Trouble I See) 尤其最愛唱那首:「祂看顧麻雀」(His Eye is on the Sparrow)   叛逆的女孩 1896年10月31日,華特絲(Ethel Waters)生於美國喬治亞州的切斯特(Chester),沒有人為這個嬰孩的出生而高興,她的母親是被強暴才生下她的,母親為了怕人知道,從懷孕到生產都躲在鄉下,生下她四年後,才為她去登記名字與戶口,日後給華特絲很大的困擾,她必須要到十一歲才能念小學。他從小就被與母親同居的男人打,她恨母親,她恨男人,她恨每一個人。   華特絲十歲時就被稱為「切斯特城最壞的女孩」,她離家、偷竊、打架、抽煙、混幫派。華特絲後來寫道:「四顧無人時,我喜歡唱歌,我不會看五線譜,但是音樂一進到我耳中,就會留在我的腦中」,十二歲時,她就嫁給一個黑社會的人,不久就離婚,她從此更不信任人。   有一天夜裡,她在街頭上遊蕩,看到有間房子充滿歌聲,她第一次進了教會,那一晚她學會了「祂看顧麻雀」這首詩歌,但是聚會後,她依然故我,在幫派中鬼混。她在踏出教會門口時,說道:「上帝!我只知道這麼一點點,我也不知道?是誰,請?讓我知道,否則,我不會再踏進教會一步!」這是她的第一個禱告。   酒店歌女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華特絲流浪到紐約的一個地下酒吧,上台唱歌給那些即將前往戰場的士兵聽。她隱姓埋名,給自己取一個藝名「甜蜜的豆莢媽媽」(Sweet Mama Stringbean)。她開始展露她的歌唱才華,有寬廣的音域,很容易讓低音轉上高音,又很容易投入歌曲裡的感覺。   在歌唱後的掌聲中,她覺得自己第一次被人尊重。當時有些士兵追求她,她寫道:「我過去最大的損失,是受人傷害太深,我無法再接受別人,也無法再愛別人。我覺得自己好像深深刻著一個記號,就是『羞恥』,即使浪跡天涯,也難以磨去這種被傷害的感覺。一個人最大的悲哀,就是失去了愛的能力。」   困難等待機會 1913年華特絲忽然一夕成名,她唱的「聖露易斯之憂鬱」大受歡迎,她組織自己的合音伙伴──「希爾姊妹」(Hill Sister),以快樂的歌聲,奔放的舞蹈,優美的女性合音,成為首見受百老匯邀請的黑人女歌星。在百老匯邀的舞台前,她得到很多掌聲、舞台後受到很多的奚落:「哼!那個來自貧民區的黑女人,在這裡根本沒有立足之地!」「不要看她唱成那樣,她根本看不懂五線譜。」這些閒言閒語,華特絲都聽到了,在舞台後面她也沒有自己的換衣間,只好在地下室一個角落,用床單圍起來,在裡面換服裝。   這是一個殘酷的世界,她把眼淚都藏在隱密處,表演時間到了,她擦去淚水,又上台載歌載舞。華特絲後來寫道:「百老匯的舞台是沒有上帝的地方,但是我珍惜每一個演出的機會,因為我實在喜歡唱歌歌唱是我的生命。無論觀眾的人數有多少,當我用聲音去詮釋每一首歌時,我都覺得歌聲是那麼的貼近人心,我與聽眾一起受感動,歌唱是我感情最深的傾訴,是我生命的一部份。每次我上台前都會緊張,但是,我一上台,就完全放鬆自己,讓聲帶也放鬆下來,讓我內心的情感,透過嗓子、歌詞,毫無保留的宣洩出來。我知道周圍永遠是有問題,但是機會就在問題裡,逃避問題是在放棄歌唱的機會。」   成功不等於快樂 1925年以後,華特絲愈來愈有名,有一大堆追逐她的歌迷,她到任何地方都有人要與她拍照,請她簽名留念,連她買東西簽出去的支票,都立刻有人為她付帳──只為了收藏她的簽字。許多樂團演奏她的音樂,他灌錄的唱片不斷的在各處被人要求點播,華特絲由百老匯,再轉入好萊塢,後來又跨入電視界,而且囊括影視界的大獎,再也沒有人感譏笑她。   在人類的歷史上,從來沒有任何時代,能像二十世紀一樣,藉著媒體將歌唱與表演擴展成環球性的大企業。很多人羨慕歌星、影星的名利雙收,華特絲卻寫道:「在媒體的背後,有一群非常聰明的人,他們捧紅一個歌星,在像一堆白蟻一樣,把這個歌星所獲得大部分的利潤吃光。經紀人要錢,化妝師、攝影、影評人、記者、廣告、行銷……都要錢,連報紙上影視版的專欄作家都要錢。   到最後,這個紅歌星,老了、累了、醜了、啞了,就立刻被丟棄,他們又立刻去物色下一個人選。一個歌星在這種名利的漩渦中,經常分不清掌聲背後,出賣自己生命要到什麼底線。我聽愈多的掌聲,愈覺掌聲的空洞,不過是像池邊的群蛙夜鳴,單調吵雜。我認為一個歌星存在的真正價值是在以真實的自我,與聽眾之間維持一個誠摯的溝通,這種影響是永久的,留戀掌聲不過是轉眼成空。」   演藝界的引誘很大,很多女歌星是由沒沒無名到成名,由成名到離婚、吸毒,最後無法面對被群眾放棄,而走上自殺的路。成名、離婚、吸毒、自殺,成為許多影歌星的人生四步曲。   華特絲寫道:「演藝界的大亨對我說,『我只要敢脫、敢……我就會獲得更多的機會』,我知道他們不是在乎我,而是在乎錢。我以前希望在舞台上只收到鮮花就可以,我後來知道,一個偉大的藝人,永遠是在舞台上同時獲得鮮花與石頭,只有依靠上帝才能在鮮花與石頭中保持平衡,追求在公眾前的大量曝光,是使人變質的前奏。   我歌唱四十年,我的嗓子沒有啞掉,我仍然不會看五線譜,甚至有時會忘了歌詞,只用清哼的方式唱,沒想到更能與聽眾溝通,我逐漸體會到這是上帝的眷顧。   永不落幕的舞台 1957年春天,葛理翰(Billy Graham)牧師在紐約佈道,有許多人在那一次佈道會中接受耶穌成為他們心中的主,華特絲也在其中。華特絲成為基督徒以後的第一件事,是搭飛機回家鄉,與她的母親和好,她終於重新獲得愛的能力了。   此後華特絲經常在葛理翰佈道會中獻唱,她在晚年時寫道:「歌星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眾人的僕人,把自己最好的聲音,唱給眾人聽。」她最愛唱「祂看顧麻雀」這首詩歌,認為這是她一生的寫照。   華特絲晚年說:「在上帝面前演唱,是我人生最後一個舞台。」1977年9月1日,她達成了最後的心願。   祂看顧麻雀 為何灰心常怨嘆? 為何黑影瀰漫? 為何心靈覺孤單, 甚至欲脫塵寰? 耶穌是我的良友, 萬福賜我享受, 祂看顧麻雀, 深知我必蒙眷佑。 我唱因我得自由, 我唱因我無憂, 我救主既看顧麻雀, 深知我必蒙眷佑。   (文章授權/張文亮教授)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