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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離了神我們什麼都不能做。」我們不會高舉一隻能拿東西的手、一顆看得見的眼睛,這些器官所需要的不是證明自己;肢體器官若沒有連於身體,它如何證明呢?它根本無法自行運作…

有時候,我們的服事落入了證明自己。

 

「我也可以⋯」

「我能做到⋯」

「我比上一任好⋯」

「我的能力、技巧、我的⋯早就應該興起我了⋯」

 

對彼得來說,如果沒有要跟隨耶穌(走到耶穌那裡),走在水面上根本沒有意義!如果不是為了彰顯耶穌基督,他的影子照在人身上使人得醫治,也沒有意義,並且,使人得醫治也根本不是他的能力!

 

我們不會高舉一隻能拿東西的手、一顆看得見的眼睛、一具能跳動的心臟、這些器官所需要的不要是證明自己!

 

肢體器官若沒有在身體裡,它是要證明什麼?它根本無法自行運作。

 

我們為什麼需要證明自己如何?就好好在基督身體裡受教、受裝備、供應、提升、並委身服事!

 

不是證明自己的勢力,不是證明自己的才能;乃要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使徒行傳20:24)

 

 (文章授權/葛兆昕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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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兆昕

現為屏東和平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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