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50多年前購入國有土地,後經由法拍程序出手土地,因違反切結書內容,遭國有財產署(原為國有財產局)自1999年起陸續提出數件訴訟案。不料該事件卻被一般媒體報導為「販賣國土」、「趕走難民」,但實際上土地是法人私地,搬離的民眾也非難民,報導內容多處與事實不符,因此衛理公會於今年6月26日發佈新聞稿作出澄清。
衛理公會執行秘書邱泰耀牧師進一步說明原委時表示,50多年前一筆來自美國的奉獻,希望能用在照顧港澳難民的事工上,後來經費轉由台灣衛理公會處理,於是1963年該會向國有財產局購入高雄前鎮42筆土地,建立福音新村,因此土地已屬法人私有,並非國土。
考量到美國的該筆經費只足以購買土地,為拓展財源以照顧難民,並興建蒙古包,衛理公會即使用其中一塊土地,與建商合建房屋。因此該會才與國產局協調,並且自願增簽切結書,承諾土地僅用於照顧難民;但切結書沒有落日條款,訂定終止條件或日期,而造成往後糾紛。
再者,經過多年後,居住在福音新村的居民,已是難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因缺乏管理,又有外來民眾入住,失去原先安置難民的本意,且蒙古包房屋使用多年後已殘破不堪,因此將土地改建為大樓(現為衛理學生中心),讓居民入住。針對不願意入住新大樓者,衛理公會基於照顧居民的理念,另外發放優惠補償金幫助他們和平遷移,僅有其他少數不願意從蒙古包搬遷的居民進行抗爭。
但對於福音新村部分土地進行法拍,國產局認為不符原先的切結書承諾內容,於是在1999年向衛理公會提起訴訟,要求歸還土地;至於建商取得的土地,國產局也再提告要求歸還法拍價金。2011年衛理公會被判敗訴,扣除稅額和其它費用後,須償還約6億元。
此後,國產局又再上訴,要求衛理公會償還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稅額利息,但稅額早在法拍程序時繳回國庫;今年5月14日二審結果出爐,衛理公會仍遭敗訴,需依法償還稅額及利息;但衛理公會已決定要繼續上訴最高法院,盼司法還回公道。
目前,已被政府收回的國有土地,包括衛理學生中心和衛理公會榮光堂,前者現由當地大學作為宿舍使用,地上建物也將協商捐為國有;後者將進行拆除,並搬遷到興建中的新堂。
【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澄清新聞稿】
針對日前媒體報導衛理公會(以下簡稱本會)違約販賣國土之報導,有多處未能反映事實,多有偏頗之處。本會特發表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