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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自明(2月16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放寬宗教防疫措施先前於春節期間禁跑攤、禁飲食、禁提供籤筒供盤及容留人數限制等措施,皆予取消,但有幾點須留意。

指揮中心今(15)日於記者會公布,新增本土個案5例,境外移入40例,以及1名80多歲本國死亡案例(2/4逝世)。截至今日,台灣確診數累計19,666人,死亡839例,兩劑疫苗施打普及率為75.70%。

 

副指揮官陳宗彥感謝各宗教團體,於春節期間配合指揮中心規定,取消大型聚會;現考量春節連假已結束,且目前疫情維持平穩,自2月16日起,針對「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措施調整如下:

 

一、共通性措施:須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或消毒用品、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及內部人員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措施。

二、佩戴口罩:除飲食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包含「神職人員、執事及其他主持儀式人員」

三、餐飲:餐會、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用餐期間建議維持適當社交距離,並減少交談。(相較於1/22~2/15禁止飲食,2/16起已開放飲食

四、住宿:提供非內部人員暫時住宿之場所(如香客大樓、會館),除同住家人外,以1人1室為限。

五、繞境、遊行及500人以上宗教活動:須提報防疫計畫,並經活動地點之地方政府同意後,才能辦理;辦理時,應落實以上各項防疫措施。(相較於1/22~2/15,2/16起取消室內容留人數上限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如針對特定區域或特殊事項,實施較嚴格的防疫措施,從其規定。上述資訊依指揮中心指示滾動式調整,倘有較新規範,將於全國宗教資訊網最新消息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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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宗教防疫規定。(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另外須特別留意,在2月16日起實施之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指引,第貳點「宗教場所自主防疫管理措施」的一、 宗教場所內部人員健康管理(二):「請安排內部人員儘速接種至少2劑疫苗。尚未完成接種者,請勿安排擔任第 1 線服務或引導人員。」

 

雖「內部人員」按字意,可能不包含偶爾進入宗教場所之一般信徒,惟法規未盡之處,須由各宗教團隊參酌是否自主從嚴認定。

 

指揮中心今日也針對近日網路流傳「擔心被隔離,不敢掃實聯制」做出說明,為提升社區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重申居家隔離接觸者匡列原則,詳情請參:https://www.mohw.gov.tw/cp-16-66176-1.html

 

為鼓勵民眾配合整體防疫措施,遵守防疫各項規定,衛生福利部已於2020年3月10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針對居家隔離民眾,在隔離期間遵守相關防疫規定且無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的補助者,可申請每日新臺幣1,000元的防疫補償。詳情可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9-205.html )或撥打免付費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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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如今許多國家防疫政策雖陸續鬆綁,仍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也請基督肢體,繼續為著神所賜的土地守望禱告,這是神兒女身為祭司之職分,亦為主所悅納。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

—提摩太前書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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