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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家公投第二階段連署書送交中選會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提起訴願,要求中選會撤銷公投案,更質疑愛家公投違憲,並以司法途徑聲請停止執行。然而下一代幸福聯盟質疑,愛家公投早在初審通過前已召開一次聽證會,來「補正」違憲疑慮,因此根本不牴觸大法官釋字的第748號解釋,何來違憲疑慮?
長老教會的核心價值,是透過「議事」來表達「上帝旨意」,其表達方式是透過「議事學」。此「票決」與現時下的民主政治意義不大一樣,並非是順服「多數」,而是透過這樣的「信仰模式」,去了解「上帝旨意」。當每個人願意臣服在上帝面前,大家順服「票決結果」就是「上帝旨意」,核心價值是順服「神」,不是順服人。
敬愛的蔡總統:歡迎您訪問中美洲友邦返國,在您出國前夕,我曾寫第一封公開信給您(「強修民法,必遭民怨」)。在信中我曾建議您責成法務部速立專法,並委託公視來辦多場的説明會及公聼會,廣徵社會各界的意見,然後交付公投。千萬別強修民法,造成世代對立。在您出國期間才知道法務部早已有一部很完整的專法,其實它的規定
張茂松痛心指出,立法的影響是千秋萬代,影響層面遍及整個國家社會,相信很多立委明明知道通過「修改民法972」是錯誤的;多數立委卻沒有「道德勇氣」,甚至不敢為「道德」站出來,這是非常可悲的。
杜明達牧師(左)以及劉群茂牧師(右)。 (攝影/記者張嘉慧)
就算需要保障同志權益,是否真的需要改變現行婚姻制度的定義?支持同性婚姻的美德是什麼?有什麼理由,讓國家需要獎勵這樣的制度?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有「不同意」的自由?
很多人把「同志的人權」拿出來做「同婚」的理由,但在國外卻不乏「同志」反「同婚」的例子;同志反對同婚的理由是,小孩需要在穩定健全的環境下長大。由此可見,「同性婚姻」和「同志」本身的連結性不強。
尤美女表示,本週不排審議(法條),這會期一定將修民法草案送出委員會,進入院會,籲有意提出
蔡維恩牧師鄭重強調,那些支持「同婚議題」的言論,不代表「長老教會」的立場。長老教會真正的立場是以《台灣基督長老同性婚姻議題牧函》為主要共識。
第十四屆台灣同志遊行於10月29日舉行,共有8萬多人上街頭。 (照片提供/福音線民)
針對22日立院將審議婚姻平權法案,台中市「下一代幸福聯盟」發出四點聲明。
22日立院將審議「婚姻平權」草案,家庭團體譴責這是「硬推同婚」、施壓立委,將影響草案的公
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我們的心因他歡樂,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耶和華啊!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慈愛。 -詩篇33:20-22
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我們的心因他歡樂,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耶和華啊!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慈愛。
-詩篇3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