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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沒有聖靈的人的光景,是怎樣的呢?

沒有聖靈的人的光景,是怎樣的呢?

 

第一,「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這是口舌犯罪。

 

第二,「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這是行為犯罪。

 

第三,「引人結黨,屬乎血氣」,就是引誘人分門別類。

 

所謂「屬乎血氣」,就是活在魂中,常用複雜的頭腦考慮、批判,結果徒然製造紛爭,這是思想犯罪。這三種人,都是沒有聖靈的。

 

以下容我加以分析:

 

第一種人是「好譏誚的人」。

 

這種人專說尖酸刻薄的話,缺乏溫柔敦厚的存心,專喜揭發他人的隱私,藉以從中取利,說別人不好,以顯出我的好,輕看別人,高舉自己。在原文中,「譏誚」文含有:「將敬虔的話,用不敬虔的態度來說,使敬虔變成戲劇化。」

 

有位美國牧師告訴我,現在美國教會中,有人喜歡開牧師的玩笑,他們以為,你牧師是很屬靈的,我能用玩笑來對付你,你就算不得甚麼,而我就很神氣了。

 

開玩笑的方式之一是:在散會後,牧師在門口與大家握手致意時,總是說:「上帝祝福你! 」(God Bless You! 但一個青年人卻回說:「你要我感冒嗎?」原來在西方患感冒傷風的人,打個噴睫,人家就說:「God Bless You!」

 

怎樣勝過「好譏誚」的病態呢?最好是:「在人前說神,在神前說人」。要免於口舌犯罪,在人前應當多說耶穌,不題是非。告訴對方,這位又真又活的神怎樣救了我和我一家,怎樣救了我的鄰舍朋友,怎樣恩待了我的教會。

 

同時,也要在神前說人,這不是在神前控告人,乃是多多在神前替人代禱;天天這樣操練,自然免於口舌犯罪,能這樣做,也顯出你不是沒有聖靈的人。如果沒有聖靈在你裏面,你想這樣做也做不到。

 

第二,「隨從不敬虔的私慾而行」。

 

「敬虔」兩字,英譯:「像神」。敬虔的生活,就是像神的生活。基督徒既是神的兒女,生活就當像神,因為兒女在肉身中多少都有點像父母的血型、性格、嗜好等等,雖然時代不同,下一代也許比上一代聰明能幹,本質上總不能擺脫父母遺傳的影響。

 

同樣的理由,我們既然是神的兒女,自然就該像神,如果你一點不像神,怎能證明是神的兒女?所以,敬虔的生活,就是信徒的憑證,神是公義的,你有沒有不義?神是慈愛的,你有沒有恨心?神是聖潔的,你有沒有污穢?一經比較,就能看出是不是神的兒女;而口舌犯罪、行為犯罪、思想犯罪的人,都是沒有聖靈的,也都不是神的兒女。

 

第三,「引人結黨,屬乎血氣。」

 

有一種英文聖經這樣翻譯:「有一種人喜歡把人分成兩條界線:一叫屬靈,一叫不屬靈,但他自己是個最不屬靈的人」。常聽人說:「某某人很屬靈」,聽到這話,千萬小心。因為這是在弟兄中製造界線,何等危險!弟兄姐妹在神前不能有界線。

 

不錯,個人恩賜有大有小,受托的責任有重有輕,但不能有界線, 如果一畫分,證明畫界線的人就是最不屬靈,所以經上說:「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就是指的這種光景。

 

這三種情況,合起來就是不屬靈,根本上就是沒有聖靈的人!特別是引人結黨,嫉妒分爭,是一般教會動亂不安的癥結所在,不可不慎。

 

古人說:「天心厭亂」, 西方人說:「上帝就是次序」,保羅告訴我們:「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按著次序行總是不錯的,破壞次序,就是破壞神的規律,顯出人的自私,在教會中製造派系,樹立個人勢力,哥林多教會當年就是如此,我屬保羅,我屬亞波羅,我屬磯法,我屬基督(林前一:12)。這樣一分派,教會就四分五裂,這是沒有聖靈的人所作的愚妄事。

 

寇世遠監督-基督之家創辦人,四子寇紹恩現為主任牧師。

(文章授權/天聲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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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世遠

為「基督之家」教會創辦人,是台灣知名為主事奉的忠心僕人。其所主持的電視節目「天人之間」,廣受海內外歡迎。曾出版證道集和聖詩,暢銷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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