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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馬大的事奉很容易被人稱讚,馬利亞卻容易被人誤會,但主的心意是明顯的,我們當明白何為合主心意的事奉...

好撒瑪利亞人

一、律法師試探耶穌(25-28節)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25節)

 

「律法師」: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屬法利賽教派。

 

這律法師是摩西律法的專家,他企圖試探主耶穌,也許他以為主會否認律法。律法師提出:「當做甚麼才能得永生?」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只可惜他提出問題的動機不對。

 

此處實際是用「繼承永生」,表示律法師認為他的身分本來就會有永生的應許,問題只是怎樣「實際繼承」罷了。或者說律法師的問題是「怎樣才能持續留在永生群體之中」?

 

耶穌既知他是律法師,就以他在律法上所唸的反問他(26節)。律法師的答覆,主回應說很正確,與主在馬太福音的答覆很相符(參太二十二35-40)。主把律法和先知的道理歸納成誡命的總綱:「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27節)

 

乍看上去,主好像是教導人以遵行律法來換取救恩。實情不是這樣。神從未試圖告訴任何人因守律法而得救,十誡是頒佈給那些已經有罪的人。律法的目的不是把人從罪中拯救出來,而是叫人知罪;律法的功用是向人顯明他是個滿身罪污的人。

 

因此,耶穌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8節)是純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要引導他明白真理。人若真的能做到以全人來愛神,並且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話,就可以承受永生。問題乃在於我們根本無法作到這個要求,因此必須投靠救主,仰望祂施恩拯救,藉此得著永生。

 

二、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29-37節)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29節)

 

耶穌對律法師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主一句話就擊破他要試探主的企圖,然而他繼續問:「誰是我的鄰舍呢?」這是閃避的技倆。

 

主耶穌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來回答這個問題。故事的情節耳熟能詳,被強盜搶劫的受害人(肯定是一個猶太人),半死的躺在往耶利哥的路上(30節)。猶太祭司和利未人拒絕施予援手(31-32節)。

 

祭司與利未人見死不救,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或避免接觸死屍沾染不潔,有礙執行宗教儀式。這一幅景象生動、有力的表達了猶太人禮儀律法上的錯誤。為了保持律法上的潔淨,他們把道德的準則和做人的責任都丟掉了。

 

結果反而是一個被猶太人憎恨的撒瑪利亞人來施予援手(33節),他為受害者進行急救,把他帶到店去(34節),並提供照應傷者的費用(35節)。

 

「用酒和油倒在他的傷處」(34節):酒和油是居家必備之物,可以敷裹傷口。「油」可以減輕苦痛,「酒」有消毒作用。

 

「二錢銀子」(35節):「兩個得拿利」,這個數量的銀子,是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約夠在小旅店食宿月餘。

 

「我必還你」(35節):他所付的只像是訂金,現在他的承諾是其他的費用。這個人應該是守信用的人,店主顯然也知道他的話可靠。

 

當律法師聽完主所講的故事,被問到誰是那被強盜打傷之人的鄰舍時,他說就是那憐憫他的(36節)。

 

主說:「你去照樣行吧。」(37節)如果一個撒瑪利亞人能藉著憐憫一個猶太人,而證明自己是他的真正鄰舍,那麼,全人類都應該互為鄰舍了。

 

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有一個意想不到的巧結,故事以「誰是我的鄰舍呢?」這個問題開始,但以另一個問題作結:「你是誰的鄰舍?」

 

這個比喻指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然口口聲聲說遵守律法,但對大家公認的律法的總綱卻完全沒有做到;反而猶太人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倒在真正實踐這律法。

 

律法的基本是愛神和愛鄰舍,要有憐憫,律法的精神才能實現。若只為保障一己安全,或者只顧拘泥條文,罔顧愛神愛人的責任,是對律法精神的破壞。愛鄰舍就是幫助一切有需要的人。

 

馬大和馬利亞(38-42節)

 

一、主所愛的家庭(38-39節)

「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祂到自己家裏。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

 

這個在伯大尼的家庭有姊弟三人:馬大、馬利亞和一個小兄弟拉撒路,他們都是主耶穌素來所愛的(參約十一5)。

 

馬大和馬利亞兩姊妹都熱心愛主,但她倆卻有不同的性格。馬大愛主的表現在為主預備食物,忙忙碌碌,而馬利亞卻只是單單親近主,坐在祂腳前聽祂講道。

 

二、馬大埋怨受責(40-42節)

「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就進前來說:『主阿,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麼?請吩咐她來幫助我。』」(40節)

 

「心裏忙亂」: 原意是「被某事牽累」、「使心情紛亂」。

 

「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這話是指責耶穌,讓馬利亞獨享清閒,而她一人為服侍而忙碌,要求耶穌命令馬利亞也起來幫忙。此處馬大雖然稱呼耶穌為「主」,卻命令耶穌照她的方式做。

 

「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41-42節)

 

馬大被主責備不是因不事奉,或事奉時做錯了事,乃是由於她「心裏忙亂」(40節),又到主前控告妹子馬利亞不幫助她侍候。主也並非責備她的侍候有何不對,但指出她「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41節)。這正是今天許多事奉主的人的通病。

 

主輕呼她「馬大!馬大!」這是何等懇切與愛憐的呼喚,主耶穌盼望馬大能明瞭祂的心意,一改侍候主當中的錯誤心態。主並非說馬大不需要去作侍候的工夫,只是提醒馬大在侍候上還有一件不可少的事,就是把握機會靠近主聽祂講道(42節)。

 

主以連連稱讚馬利亞的方式提醒馬大甚麼是最好的、不能奪去的福分。馬大的事奉很容易被人稱讚,馬利亞卻容易被人誤會,但主的心意是明顯的,我們當明白何為合主心意的事奉。

 

上帝的話語是一切事奉的基礎和根本,不要讓教會或個人事務上的忙碌活動,分散或者佔去了應該用在神話語上的注意和時間。

 

馬大一心一意想做個盡責的主人,馬利亞一心一意要做個好門徒。耶穌在這個家庭裡的責任不是來作客人,而是要完成祂傳道的使命。耶穌責備馬大讓物質上的忙碌妨礙了屬靈的生活。

 

這一段放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後面,且是獨特的題材,作者顯然是要告訴讀者怎樣才是真信仰,值得我們去深思。

 

《愛的表現》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

 

一位山裡的弟兄有一塊梯田,正種在不信的鄰居的梯田上方。這年,兩人都種上水稻。在稻禾正猛長的時候,連接晴了半個月,梯田缺水了。

 

這位弟兄不計辛苦地去山下挑水灌田,第二天清早去田頭一看,水已被下層梯田的鄰居放去了。第二天,這位弟兄又辛辛苦苦地挑滿了水田,誰知又被放去。

 

弟兄面臨這無理的待遇,只有恆切禱告,求主使他不會因此而懷恨鄰居。更使他能積極地表現主的愛:「主啊!你在世界遇到人的這樣對待,你將會如何?」

 

看見主,力量來了,第三天他又去挑水,並且把鄰居的田裡也灌得滿滿的。這愛的熾熱炭火無論放在誰的頭上,誰也會有感覺的。基督的愛終於使這位不信的鄰居悔改了,幾擔水能救一個人的性命。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0,21)

--引自佚名《喻道小品》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祭司與利未人為何見死不救?對你的提醒是甚麼?好撒瑪利亞人所做的可以學到怎樣的榜樣?

 

2.馬大被主責備的原因是甚麼?這樣的責備對熱心服事主的人是否不公平?

 

3.主對馬利亞的稱讚是甚麼?這樣的稱讚是否鼓勵人不需要事務性的服事?

 

(文章授權/何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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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有義

板城教會主任牧師;中華福音神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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