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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彼得前書一章2節一般被認為是聖經中對何謂「基督徒」最精簡的定義:「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值得注意的是,本節所列的幾個必有的特徵中,唯獨「順服」是外在具體可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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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服基督」到底是什麼意思?

彼得前書一章2節一般被認為是聖經中對何謂「基督徒」最精簡的定義:「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值得注意的是,本節所列的幾個必有的特徵中,唯獨「順服」是外在具體可見的。

 

麥阿瑟(John MacArthur)說的對:「得救的唯一證明就是順服的生活。 這是一個人真正認識耶稣基督的唯一可能的證據。 如果一個人不以基督爲生活的榜樣,那麽自稱認識基督是一種空洞的口號。」(The only validation of salvation is a life of obedience. It is the only possible proof that a person really knows Jesus Christ. If one does not obey Christ as a pattern of life, then professing to know Him is an empty verbal exercise.)

 

然而,順服神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包含以下三個等次:

 

1.順服聖經全面的教導

神的子民以神的話語爲自己行事爲人最終極的依據,讓它塑造自己的價值觀、人生志向和道德操守。這個聽起來好像大家都懂,實行起來往往我們卻有太多主見和不順從,尤其是面對一些違背我們的意願和感受的吩咐(諸如饒恕、愛仇敵、不事奉金錢等)的時候,我們會用自己的判斷去認爲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

 

順服基督也包括神為我們所立的領導,聖經中提到包括執政掌權者、奴僕的主人、父母、一家之主、教會的牧者等。除非這些領導的旨意違背了神至高的原則,否則我們應當順服。

 

2.順服神所帶領的情勢

每個人對自己的環境和遭遇都有所期待,但現實不一定如理想。基督徒可以向神求,神有時會應允,有時不會,有時要我們等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需要學習順服。所謂順服不是無奈地接受,而是學著在其中甘心和喜樂地面對,知道神仍掌權,這其中必有祂的美意。

 

3.順服聖靈內心的感動

神有時候會把一些特定的感動放在我們裏面,催促我們去做一些事或不做一些事(在聖經許可的範圍內)。

 

如果是一些及時能完成的,不牽涉動用太多資源和其他人參與的,我們應當順服這感動去做——如奉獻支持事工、關顧和服事某個人、對誰說某句造就他的話等。如果是牽涉較多人、影響較大的(如搬家、創業、購堂等),我們就該加以驗證。

 

(圖文授權/蔡頌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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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頌輝

歐洲校園事工(ECM)宣教士、神學院講師、漫畫家、詞曲創作人、專欄作家。先後畢業於新加坡神學院及中華福音神學院,獲神學碩士學位,主修新約。目前在德國東部德累斯頓市做華人留學生福音工作。2007年開始創作單格信仰反思漫畫,2012年開始以邊講道邊畫漫畫的方式佈道,廣受世界各地網友歡迎,亦經常受邀在各地主領聚會。著有《給靈命把把脈》、《別搞錯信仰》、《千萬別搞錯信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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