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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高雄市教建字10136658800號」公文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已經在9月27日正式發文給高雄市各級學校,改正了他們在9月6號所發的文,見9月27日「高雄市教建字10136658800號」公文 。

官員們肯從善如流,而且敢於改正錯誤,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應當給他們鼓鼓掌。同時希望以後所有的官員面對壓力團體的時候,要有道德勇氣,要有肩膀與骨氣。

面對選舉的壓力,所有的民選首長都會盡力討好選民,不能、更不敢做當作的事情。這時候所有沉默的大眾,不可以選擇沉默,應當勇敢的站起來,因正確的道德觀、與台灣的千秋萬世基業,不可毀於少數人的手上。

讓官員們知道他們只要作對的事情,他們的背後是有善良百姓支持的。我們期盼一群有為有守,敢做敢當的官員!

【9月27日公文內容】

主旨:為本市各校配合填報各項婦女權益工作內容-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情形注意事項,補述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
一、本局101年9月6日高市教健字第10135990400號函,諒達。
二、前函說明四有關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影片等課程,於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中,因基於對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家庭多元價值觀的尊重,其實施方式亦尚難有定論,爰請暫緩列入學校推動之性別平等教育辦理成果。
三、有關學校填報各校婦女權益工作內容,仍請依該函說明二、三項,及本局101年9月24日高市教健字第101364807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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