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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奈史密斯與女子籃球隊的隊員。 (照片來源/kansassampler)

熱愛籃球的人不能不知道詹姆士·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這位125年前發明籃球運動的基督徒體育老師。當時,他在寒冷的冬季被受任尋找一種容易學、又能打發學生時間的室內遊戲。沒想到一找、竟找出風靡全世界22億人的運動比賽。

據Sporteology網站的數據統計,籃球受歡迎程度僅次於足球和板球(Cricket),球迷幾乎占全世界三分之一的人口。

 

對他來說,籃球比賽的價值和精神,遠遠超過「一種遊戲」,而是一個能體現基督徒生命的方式。他留下許多名言,像是「籃球使身體強健、頭腦清晰、思想崇高」「籃球不會塑造品格,卻會突顯它」…等等。

 

除在熱愛的運動領域工作,詹姆士同時也是一位長老教會的長老。他在各地講道,將籃球賽結合宣教,盼透過此運動吸引許多年輕人,讓福音有機會廣傳。

 

詹姆士•奈史密斯與女子籃球隊的隊員。 (照片來源/kansassampler)

 

1861年出生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詹姆士,是蘇格蘭移民從事採礦業家庭的長子。30歲時,他擔任麻薩諸塞州「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International YMCA Training School)的體育老師,及加拿大「麥吉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的美式橄欖球教練。當時正值寒冷冬季,詹姆士被受命尋找一種容易學習、又能讓學生在室內運動的遊戲。

 

他從加拿大兒童遊戲「Duck-on-a-Rock」得到靈感,孩子會輪流用球試著打下中間高處的球。一開始,詹姆士將兩個桃籃釘在健身房內的兩側欄杆上,各距地面3公尺,用足球朝籃內投擲。當時籃框概念還不成熟,因此進球後還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後來才有鐵圈掛網的活底籃框。

 

詹姆士花費心血訂出原始的13條籃球規則,包含非球迷也熟知的:球員不能帶球走,必須用手持球;不能用頭頂、腳踢球;不能用肩撞、手拉、推、打、腳絆等方法對付別隊球員…等。雖仍不完整,但其籃球規則卻對推動此項運動,有重要作用。詹姆士特別注重「規則」,強調公平、公正、嚴格且系統化的方式管理籃球賽。

 

他相信一個偉大的運動比賽,隨著技術和戰術水平越來越高,規則將更顯重要。

 

37歲時,詹姆士到「堪薩斯大學」(University of Kansas)擔任首任籃球教練,至此帶出多位於籃球史上,率隊奪下NBA總冠軍的著名教練。包含邁阿密熱火隊主教練帕特里克·詹姆士(Patrick James)的導師阿道夫‧拉普(Adolph Rupp),以及迪恩‧史密斯(Dean Smith),其學生為現任「北卡羅萊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的名教練羅伊‧威廉士(Roy Williams),與傳奇球星飛人喬丹(Michael Jordan)。

 

在籃球運動發明45年後,柏林奧運會首先將籃球列作奧運比賽項目。年75歲的詹姆士,親自頒發獎牌給奧運會籃球項目的前三名。

 

圖右為詹姆士起初發明籃球運動的雛型;圖左為「奈史密斯籃球名人堂」。 (照片來源/wiki1wiki2)

 

詹姆士與妻子育有5名子女,他是長老教會的長老,並在78歲獲授「蒙特婁長老會學院」(The Presbyterian College)的神學博士。其名聲在各地受到重視,麻薩諸塞州創設「奈史密斯籃球名人堂」(Naismith Basketball Hall of Fame),紀念往後對籃球運動作出貢獻的教練、球員或裁判。

 

有趣的是,詹姆士一開始被授命發明籃球,只是上司要他想辦法替冷天中的學生、發明一個打發時間的遊戲。但對他來說,早在應徵該份教職時,就立志要傳福音,且要成為「人們的榜樣」。籃球不僅僅是個遊戲或運動比賽,更是為了「在賽場上為造物主贏得靈魂」-為他一生的使命

 

詹姆士注重運動員的運動家精神和種種美德,並深信「籃球比賽」比起「教會講台」,更能顯出真正的基督信仰精神,且對全人生命的長成有很大益處。他年輕時期的體育老師路得‧基立克(Luther Gulick)就曾分享,「(籃球)比賽一定要玩得很乾淨,這是最好能夠突顯基督徒在團隊中忍耐、等待的品格,而不只是不客氣的爭奪。」

 

「堪薩斯宗教研究學系」(Partment of Religious Studies at the University of Kansas)副教授麥克‧柔格瑞(Michael Zogry),花了許多時間研究詹姆士推動籃球運動的過程。「不多人知道的是,他所發明的運動比賽,是為了幫助培養基督徒的品格,灌輸且強化推動基督信仰的運動。」

 

「他希望將基督信仰推到眾人面前,並且試著藉由展現正向品格發揮影響力。」此外,詹姆士也常在各個地方教會裡,以講員身分分享信息。

 

對他來說,籃球不僅僅只是個比賽,而是一個傳福音的工具。事實上,他時常在教會或基督教機構(如YMCA)的宣教行程中安排籃球比賽,讓許多年輕人能因著對籃球-這項既能交友又能鍛鍊身心的運動的熱情,進而認識耶穌基督。籃球也是因YMCA宣教士而傳進大陸,成了當地最受歡迎的運動之一。

 

詹姆士深深相信,運動和信仰是能彼此連結的,他於晚年寫下這段話:「每次我看見在教會舉辦運動比賽,我就感覺到我的異象-一個能體現基督徒運動家精神、使之被辨認出來的比賽,成真了。」

 

詹姆士•奈史密斯初始設計的籃框沒有「洞」,投進後要暫停比賽,爬梯子把球拿出來,再重新開始。 (照片來源/kansassam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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