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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對「學生反服貿運動」時,有傳道人引用羅馬書13章1~7節說,政府的權柄是上帝賦予的,所以基督徒反對政府就是反對上帝!還有傳道人引用彼得前書2章18節說,就算政府是乖僻的,基督徒也要順服。 引用這些經文的失當在於:

1. 羅馬書13章1~7節是處在君權政治時代,百姓一點政治權利也沒有;引用這經文套在台灣的民主憲政政治制度,就是時代錯亂,不知身處何地,錯把民主制度的政府當作皇帝。

2. 彼得前書2章18節說:「你們做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他們的意思是,就算政府再不好,人民也應該順服。然而這經文是指當時的奴隸制度,彼得前書的作者要那些是奴隸身份的基督徒不要與乖僻的主人作對,以免遭到殺身之禍。引用這經文的錯誤在於,他們以為我們都還活在奴隸制度之下,人民是政府的奴隸。

(攝影/記者吳佳玲)

基督徒應該怎樣以聖經信仰的立場來看目前的「反服貿運動」?「反服貿」就是「反政府」?「反政府」就是「反上帝」?

首先,我們來看看君權時代,聖經中關於反抗濫用權柄的例子很多:

-希伯來收生婆拒絕順服埃及法老去殺害希伯來男嬰。

-摩西反抗埃及法老的權柄濫用。

-喇合順服神,不順服耶利哥城的統治者。

-士師們反抗統治者的壓榨。

-大衛逃離掃羅王的迫害,後來取代掃羅為王。

-先知以利亞挑戰亞哈王與耶洗別王后的權柄。

-舊約的先知們都是在挑戰當時王室貴族的濫權自肥。

-耶穌挑戰當時的宗教領袖們的權柄:祭司、法利賽人、律法主義等,又批評他們是「粉飾的墳墓」。

-耶穌基督的門徒們對大祭司、文士、長老們所組成的「公會」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保羅的傳福音都是違反當時猶太教的領袖階級。

如果反抗君王權柄就是反抗神,都是錯的,那麼,這些聖經英雄都是錯的了?!

其次,看看教會歷史裡最大的反抗羅馬大公教會腐敗濫權的例子就是「改教運動」。如果反抗教會權柄就是反抗神,都是錯的,那麼,這些傳道人就應該趕快返回天主教才對?!

第三,近代反抗政府權柄濫用,改正弊端,造福人民的例子很多:

-北美洲的清教徒反抗英國的壓榨統治,建立了美利堅合眾國。

-美國黑人奴隸隨從林肯總統反抗奴隸制度。

-在中國,一群基督徒參與革命行動,推翻了滿清專制政府。

-印度甘地反抗英國殖民統治,促成印度的獨立。

-德國牧師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1906-1945)參與暗殺希特勒。

-1943年德國教會為了對納粹的暴行保持沈默,使得國家繼續走入毀滅而悔改。(http://www.cgst.edu/Publication/TheologyStudent/Journal18/Art06.pdf) -南非開普敦的聖公會前任大主教杜圖(Desmond Mpilo Tutu,1931-),自1980年代開始致力於廢除種族隔離政策,帶領民眾走上街頭示威。他在1984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可見得,基督徒站在聖經根基上的信仰,乃是這個黑暗、淫亂、貪婪的世代最後的良心;若失去了這個世代的良心,這世界就全然的黑暗了。

依照聖經真理,所有的權柄都在耶穌基督手上,所有的權柄都是來自上帝。那麼,在民主憲政制度下,上帝賦予人民權柄,人民賦予政府「治權」;台灣現今是民主憲政的政治制度,不是君權時代,也沒有奴隸制度;憲法規定人民擁有的權利與義務;人民對政府的權利,就是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當政府濫權時,我們的憲法賦予人民有權利罷免它,這並不是「不順服權柄」,反而是順服「憲法的權柄」。

今天,基督徒們反服貿是「反政府黑箱濫權」,反對現在的政府破壞台灣民主憲政體制,並不違反聖經給我們的原則。基督徒除了在家裡、在教會裡禱告之外,也要站起來,說出來,以免我們要向子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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