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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我想做自己」、「我想跟著感覺走」,這些句子在現代社會中很常聽見,甚至常被推崇。然而,這些「自我實現」的想法,是否符合聖經的教導?小心!其中存在著微妙差異。

當談論到「自我實現」時,包括如何生活、做決定、想成為何種人...等,這些都是現代人流行的思潮。針對此,專欄作家希瑟(Heather Riggleman)於IBelieve網站中提醒,想成為更好的人,並非壞事,但一切取決於想法的「根基」。

 

何為「自我實現」?

自我實現,可定義為「充分發揮自我潛力」,常與心理學加馬斯洛(Abraham Maslow)的「需求層次」連結在一起。換句話說,人在表現出自身潛力時,可以表述為「渴望」成為某一種人,或者達到一個人能成就的「一切」。

 

希瑟分享,我們期望變得更好,事實上,可能是出於某種「渴望」,或對某種成就的「崇拜」,而想變得心中想要的樣式。這種感覺,常常是由於對自身的不安全感、軟弱和恐懼。

 

上述幾樣對自我的「感受」,都不是出於「真理」。

 

身為基督徒必須明白,若「跟著感覺走」,或是朝向這樣的「自我實現」方向前行,到最後,其實並不會令我們感到「自由」;反之,只會陷入流沙般的困境。

 

想要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並充分發揮所長,聽起來似乎十分符合聖經,但事實卻非如此,希瑟說。

 

神透過聖經所教導的,是關乎活著的「目的」,而非要人掌控自己的命運。神也沒有教導人,隨著感覺「做自己」,祂呼召我們是要去「完成祂的旨意」。

 

希瑟強調,成為「好器皿」與「神的器皿」之間,有明顯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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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實現符合聖經嗎?

若我們真能「完全」靠自己,基本上就不需要耶穌了,耶穌也不需為世人死在十架上。若真是如此,那我們所追求的信仰,就是自欺欺人。加拉太書6:3提醒:「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若我們相信,神創造人,有祂的目的,那麼,當我們每天背起十字架時,「成為最好的自己」的方式,便是透過聖靈的引導,才能發生。為了效法基督,我們必須向衝動、思想、行為的私慾誘惑死去,因為人都生活在墮落世界中。

 

從亞當、夏娃犯罪開始,人將罪引入世界,若無聖靈幫助,人的心和感覺會欺騙我們,以致死在罪之中。

 

加拉太書5:17-18「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這是生活在追求情慾世界的我們,所面對的「現實」。雖很難勝過,但上帝希望基督徒藉著祂,明白神創造人的樣式的美好之處。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3:11)

 

神創造人「去愛」和「被愛」,祂造我們是為了「為他人捨命」。希瑟說,耶穌樹立了最好榜樣,使神兒女明白當如何「榮耀神」。每個人都能透過聖靈的引領,發揮出生命最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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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方法可以在基督裡「自我實現」?

聖經中的自我實現,指的是「成聖」。該詞的意義,代表將某物「分別出來」,做為「特殊用途」。

 

神要我們「成為聖潔」,因為祂是聖潔的神。因耶穌為人所做的,我們得著成聖的「特權」。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哥林多前書1:30

 

基督徒應爭取的,是這項真實的「自我實現」,並要誠實面對自身軟弱、明白我們需要恩典。「恩典」幫助我們透過神的眼光來看待人生,明白祂是多麼愛我們。「恩典」提醒我們,自己不是生活專家。每天,當帶著破碎的自己,來到耶穌面前時,祂會使用我們去完成祂的工作。

 

希瑟進而分享,活在基督裡的「自我實現」,必須擁有的三個觀念:

一、努力追求耶穌

我們花很多時間努力塑造自己,成為心中渴望的樣子。而神卻在等待我們意識到,祂早已給我們一個頭銜,就是成為「祂的兒女」。在生活中,需要時時記得這身份,知道自己是誰。

 

當花時間「追求耶穌」,高過其它的一切。聖經說:「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3:20)並應許:「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19:26

 

只要我們活在「追求神」的生活中,每一天都將喜樂、滿有恩典。神能做的,總是遠比我們能想像的更大,這就是我們追求「祂」,超過一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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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出真理

將眼目定睛在神是很重要的,這提醒我們,要有「目的」的活著。每個目標和計畫,都必須要有「真理」的目的和意義。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6-17

 

透過每天實踐神的話,禱告、敬拜、參與聚會,才能更深認識宇宙的創造者,當越認識神,就越能了解,祂創造我們的目的和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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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在神的旨意中

人生下來,就會尋找目標來達成,此「驅動」被寫在人的基因裡,因為神對人生命的旨意,遠比我們想像的大得多。人是按照祂的旨意而生,所以,若想要找到活著的目標,便需轉向神。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以弗所書1:11-12

 

唯有在基督裡,人才能感受到真正的滿足,因為我們便是「為此而生」,也為「榮耀神」而活。早在人認識神之前,祂便注視著我們,當你意識到這件事時,便會開始感覺真正活著。

 

試問自己,什麼事會讓你感到興奮?神給我們什麼天賦,來完成祂要藉著我們完成的事?真正明白我們的才能,可以如何「為神所用」,才是真實的「自我實現」。

 

當我們在鏡子前看見不完美的自己時,靠著聖靈,便有能力在基督裡得到完全。

 

你不需成為完美,僅需要依靠神的恩典,努力學習成為祂的樣式。

 

這樣「自我實現」的成就,才會使你的「心」,感受到真正的喜樂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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