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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面對他人犯錯以及自己的過犯,該如何看待與應對?黃偉南牧師藉著眾人熟知「行淫被拿的婦人」故事,再次提醒我們都是犯罪但蒙神拯救的人!(圖/shutterstock)

再過幾天就是復活節,是神為了赦免世人的罪,甘願走上十架的日子。


酸民文化當道的今日,看到有人犯錯時,旁觀者很容易不自覺掉入「自以為義」的陷阱中;然而當自己犯了錯時,往往用「這沒什麼大不了」輕看,或用對比的方式「反正別人也這樣」來讓自己好過些。那麼,基督徒面對他人犯錯以及自己的過犯,該如何看待與應對?

 

心欣城市教會主任牧師黃偉南藉著眾人熟知「行淫被拿的婦人」故事,再次提醒我們都是犯了罪但蒙神拯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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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復活節,是神為了赦免世人的罪,甘願走上十架的日子。(圖/shutterstock

人都會犯錯,這裡的「人」可能是別人,也可能是你或我!黃偉南分析,因著犯錯的程度與影響層面,人們面對自我或他人的過犯大抵有兩種應對姿態:

 

忽視輕看:當事情不大嚴重時,人們往往容易忽略、輕看自己所犯的錯誤,「反正對自己或他人沒什麼影響」,即使道德上是錯的,但沒造成嚴重影響所以問題不大!當別人所犯之事與自己沒有多大干係,大多人也選擇輕看、不處理,「反正沒影響到我」、「別人的事我沒資格管」,畢竟每人的良心標準有所不同…

 

雙重標準:當事態有點嚴重,人們則傾向把自己的罪惡相對化,與他人行為對比或與大環境比較,為的是讓自己好過一點,「反正某某人也是這樣」、「大家都一樣」、「只是犯了一個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等等。

 

然而別人犯錯時,特別當這個錯誤直接或間接影響、傷害到自己,人們的直覺反應卻是定罪,嚴厲抨擊、指責對方,藉著攻擊對方來讓自己受傷的心好過些,彷彿定罪他人時自己就不在這個罪中。黃偉南提醒,其實我們都在罪中,應該試著幫助彼此一同來到神的面前

 

約翰福音8:3-8寫道:「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從基督徒們熟知「行淫被拿的婦人」經文中,看似耶穌陷入「遵守律法」或「因愛赦免」的兩難中,黃偉南指出,但耶穌看到的不只是二擇一的選項,而是一個教導眾人的機會,透過這個事件不只把道理告訴當時在場的人,也把寶貴的教訓傳遞給今日的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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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耶穌看到的不只是二擇一的選項,而是一個教導眾人的機會,透過行淫婦人的事件,不只把道理告訴當時在場的人,也把寶貴的教訓傳遞給今日的你我。(圖/shutterstock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約翰福音8:7-9)

 

世人皆犯罪但神不定罪

眾人不住的逼問,耶穌直起腰來對「他們」說,黃偉南再次提醒,這裡的「他們」指的不僅是當時在場的人,也是對今日的我們說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試想若自己身處現場」,聽見耶穌的話,心裡作何想法?

 

多數的解經把重點放在「我們都是有罪之人」,包括文士、法利賽人都明白自己無法不犯罪;但黃偉南指出,這段經文的教導不只是告訴我們「有罪之人無法定其他人的罪」、 「當自己犯罪就沒資格講別人」。

 

耶穌不是要表達一個「錯誤相對性」的概念—「你也有罪所以無法定別人的罪」;也不是企圖用相對化抹滅罪惡的痕跡—「別人也犯罪所以婦人的罪沒關係」。

 

耶穌的教導首先澄明「眾人皆犯罪」的事實,我們都是罪人所以「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接著的重點是「神不定我們的罪」,如同耶穌當時告訴婦人:你是罪人沒錯,這些人不定你的罪,我也不定你的罪。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10-11)

 

去吧—赦免與拯救

黃偉南提醒,人與人間互相定罪的影響有限,我們更要留意、重視神如何看待我們所犯的罪。熟悉摩西律法的人都知道只有神可以赦罪,耶穌告訴我們「眾人都犯了罪」,我們身在罪中,但耶穌不定我們的罪。不是我們沒有犯罪,而是耶穌要來處理我們犯罪的問題,耶穌來乃是要拯救、釋放。

 

「有人犯罪」指的不是別人,其實就是你與我,當其他人想盡辦法定我們的罪、想用石頭把我們打死,卻有一位原本可以定我們罪的神選擇不這麼做

 

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裡的「去」不僅給當時的婦人,也給今日的我們一個莫大的釋放。耶穌賜給婦人新生活、新生命,過去的她陷在罪惡中,等著被抓,等待她的只有死亡;當她最終被拿,反倒因此得拯救。

 

黃偉南說,每次讀這段經文都有「重生」的感覺,希望弟兄姊妹也能明白這個真理,神希望我們「去吧」,去開始新的生命,不再犯罪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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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希望我們「去吧」,去開始新的生命,不再犯罪的人生。(圖/shutterstock

沒有其他事物可以「掩蓋」犯罪的事實

前面提到人能定彼此的罪有限,我們更要在意神的想法。人們犯罪後直覺的反應往往不是選擇回到神的面前,而是急著處理別人的看法,透過假裝掩飾、指責他人,或用其他事物取代自己在某些問題跌到的事實。

 

黃偉南舉例,面對家中與孩子、配偶的關係問題,很多人選擇不處理,企圖用其他的領域的成就、事業上的成功或他人肯定來迴避問題。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路加福音18:9-13

回到主面前,求憐憫與赦免

透過上述經文兩個人禱告的比喻,點出外在敬虔的行為:禱告、奉獻、悔改,無法掩蓋犯罪的事實。大多人常像比喻中的法利賽人,透過貶損、指責別人(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讓自己感覺良好,企圖掩蓋自己也是罪人的事實。

 

我們是無法透過奉獻、禁食等行為來洗淨罪,比喻中稅吏所做的正是耶穌想教導法利賽人與今日的我們—單單求主開恩憐憫!神開恩可憐稅吏與行淫被拿的婦女,同樣也開恩憐憫你與我。

 

黃偉南提醒,首先要來面對自己是罪人的事實,接著了解自己是被神所開恩憐憫的,人們才有辦法處理最根源的問題。世俗的觀念觀告訴我們「認錯就死」所以要「死不認錯」;神國的價值卻是「認罪就擁有新生命」而活。

 

很多人不相信有這麼好的事,但耶穌來就是要建立與我們的關係,真正的拯救就是相信基督,成為神兒女。認清犯罪事實必須在所有敬虔行為之前,因為任何事物與行為都不能改變、補償或替代我們犯罪的事實。

 

我們之中沒有人是沒有罪的,好消息是神樂意赦免所有的人,唯一的方式就是真實面對自己的罪,來到主面前認罪求赦免,祂願意也可以赦免我們的罪。

 

擔當了我們的罪

很多非信徒覺得,基督徒犯了罪卻能被赦免太不公平,但神並非只赦免基督徒,而是基督徒選擇相信耶穌,所以祂擔當了信徒們的罪。黃偉南提到,約翰福音一開頭就說到耶穌道成肉身,為的是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世人犯罪的代價都是死,但是信主的人犯罪來到耶穌面前,讓耶穌擔負了死的代價後,我們就「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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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人犯罪的代價都是死,但是信主的人犯罪來到耶穌面前,讓耶穌擔負了死的代價後,我們就「活」。(圖/shutterstock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8:12

靠著真光不再犯罪,耶穌是唯一的答案

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黃偉南解釋,耶穌是光,讓我們看到自己是有罪的人,光照我們內在的黑暗,跟從祂就可以離開罪與黑暗。再嚴厲的刑罰也無法讓人不犯罪,人也無法用自己的辦法來對抗罪惡,不犯罪是困難的,除非我們裡面有耶穌的光照入,不再犯罪的解答是心裡有生命的光—耶穌。

你們是以外貌(原文是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約翰福音8:12

人們常用外貌論斷彼此,看人的行為,有沒有來聚會、有沒有服事等等。然而,看外貌常會看錯,耶穌直接看到我們的內在,看得比我們自己還清楚。神比我們想像的更好、更大,得拯救唯一的方法就是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相信祂」,並且緊緊跟隨,讓祂的光照進來、改變我們

 

「行淫被拿的婦女」場景中的耶穌還沒為眾人而死,現今的我們已經知道兩千多年前耶穌被釘上十字架並從死裡復活,神要拯救所有人,猶太人、外邦人,相信祂的都能成為新生命的見證,恢復神兒女的身分。

 

黃偉南問道:「你還不信嗎? 」

 

他提醒,復活節前夕,我們可以一起思想,當被人得罪、傷害,感到不舒服時,留意「自己是被赦免的人」這個事實,願聖靈的同在賜下智慧與合宜的心態來面對遭得罪的處境,求主耶穌為犯罪的人償還,因為主已為你我償還,也為其他人償還,若不是因著愛與主的拯救,我們每一個人將仍然活在罪的綑綁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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