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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敏牧師從「大衛如何深度悔改」的態度,指出基督徒靈命決勝關鍵。(圖 / shutterstock)

一個基督徒「靈命成熟與否」的指標是什麼?

 

是從未灰心喪志、從未犯罪?還是生活一帆風順、沒有苦難?

 

台南活水基督教會主任牧師陳榮敏說:「不是的,至少聖經不是這樣說。」

 

「基督徒的成熟指標,是當我們失志、犯罪、受苦時,如何透過『與主親密關係』的連結,來思想、感受,以及採用什麼態度回應神。他並以大衛如何面對自身深沉失敗,指出真正的「屬靈決勝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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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榮敏說:「完全公義的上帝,若不處理罪,就有違本質了。」而基督徒,唯有當遇見艱難、痛苦時,才能從內在光景及對神的回應裡,真實看見自身靈命實況。(圖 / shutterstock)

我們能從「掃羅王」學到什麼功課?

聖經表明掃羅王失敗原因,於撒母耳記上15:26記載,先知撒母耳對掃羅說:「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

 

掃羅「自立為王」的心,也是今日教會的隱憂。到底,在我們心中居首位的是誰?是感情、健康、事業、婚姻還是孩子?無論名目多麼光鮮,只要容讓高於獨一真神的東西都是「偶像」,耶和華也因此使王國與掃羅斷絕。

 

「大衛王」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新約使徒行傳13:22說,「神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

 

上帝親自為大衛作見證,其行事也滿有恩膏。撒母耳記上18:14,「大衛做事無不精明,耶和華也與他同在。

 

綜觀一生,大衛曾犯下深沉罪行

綜觀大衛一生,他曾犯下兩項嚴重罪行,聖經不僅如實記載下來,更明說上帝對大衛所行之事很不高興。

 

其一記載於撒母耳記上11:2-9,大衛曾在王宮平頂遊行時,窺見美麗拔示巴沐浴,動了姦淫之念,在得知對方已婚情況下,大衛仍將她接來同房;事後拔示巴懷孕,大衛開始打起其丈夫烏利亞的主意。

 

為掩蓋自身姦淫之罪,大衛假意問候烏利亞、並打發他回家,望能藉此使人霧裡看花,烏利亞卻因戰時保持警戒,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

 

大衛眼見詭計不成,便進而策畫「謀殺」。撒母耳記下11:14-17,「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

 

堂堂一國之君,竟因「私慾」而殺了為國盡忠勇士。

 

嚴格來說,大衛和掃羅都曾惹動神的怒氣,陳榮敏坦言己見:「若將兩人所做的事相比,大衛似乎又更嚴重。」他接著指出,真正的重點在於:面對神的憤怒時,人如何進一步思想?感受?以及回應?

 

即使上述經文顯出,大衛是一名犯姦淫、設陷阱、流無辜人血的謀殺犯,但撒母耳記下12:9-14進一步記載,大衛「知罪後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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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描述大衛「合神心意」,原文意為:「他在作任何決定時,都會進一步思考:是否能討神的喜悅?」大衛知罪後的第一時間反應是:毫無閃躲的奔向上帝。(圖 / shutterstock)

大衛隨即就說:我得罪耶和華了!

耶和華神藉先知拿單,對大衛說出嚴厲判語: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母耳記下12:10-12)。」

 

大衛與拔示巴在姦淫裡生下的孩子,也被耶和華神擊打、得重病,七日後喪生。

 

然而,面對神的審判,大衛隨即說:「我得罪耶和華了!」他在第一時間就轉向神、為此悔改,即使明知犯罪所要付上的代價沉重,卻絲毫沒抗拒。於是,神也言明赦免之恩——撒母耳記上12:13,「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

 

陳榮敏想起詩篇103篇10-12節,神其實從未按人的罪過報應個人。而是,「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一個真實敬畏神的人,在犯罪時懂得「深度悔改」,以得著神真實赦免,陳榮敏反問:「悔改不就悔改嗎?什麼是深度的悔改呢?」

 

以下,他從大衛知罪後,寫下的詩句《詩篇51篇》說明之。

 

「深度悔改」的三特點

 

第一,知罪後,大衛首先跑向上帝

詩篇51篇1-2節,「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老我」腐敗的本質被指出罪的反應,通常第一是否認:「真的嗎?哪有?」再者是推卸責任:「都是因為如何,我才會如此!」第三則是模糊焦點:「難道都是我的錯嗎?她洗澡怎麼不把窗戶關好?」

 

但大衛完全沒有以上三項反應,他完全承認是自己的不對,並甘心承擔該負責任、毫無閃躲的直奔向上帝,懇求神憐憫、赦免、潔淨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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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知犯罪的我們,如何去思想、感受及採取行動?是否認、推卸責任,還是討價還價?陳榮敏說:「若沒有到深度悔改,我們的悔改都是表面化的。」(圖/shutterstock)

第二,大衛承認罪的嚴重性

詩篇51篇3-4節,「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一般人犯罪後可能會想:所犯的罪「沒那麼嚴重」,不過是撒了一個小謊、打了孩子一個耳光…,但約翰一書5:17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

 

陳榮敏指出:「無論罪的程度如何,若我們對『得罪神』這件事,感到沒什麼大不了,覺得頂多道個歉就好──那我們就還不知道『得罪神』的嚴重性。」

 

犯罪不只是得罪人,更是得罪了神!一個真實知道罪之嚴重性的人,是如同大衛所見:罪常在面前而有所警示別於輕忽罪的嚴重性者,會不自知而重蹈覆轍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此並非指大衛不認為自己傷害了烏利亞夫婦,而是深知:他得罪的源頭是至高神,因而悔改態度不流於表面、不會出現「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念頭

 

最後,大衛承認受責備(審判),顯明出上帝的公義,因為神確實是施行審判的主,大衛表明接受神一切審判,降服於完全公義、正直、無誤的上帝。換作是我們,會反駁嗎?會想避免審判之苦、而與神爭辯嗎?

 

基督徒不當輕忽如同「酵」般的罪,即使微小、卻會使全團麵粉發起來;無論在教會、家庭、小組,若發現罪的存在,就有處理的必要,因為罪的擴散,影響非同小可。

 

第三,大衛懇求再次被恢復

詩篇51:10-11,「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正直或作:堅定)。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一個深度悔改的人,不會自暴自棄,以為餘生就此一了百了。陳榮敏說:「例如掃羅,當他失去聖靈的同在時,就消極的接受現況了──大衛卻不是如此。」

 

大衛採取積極行動,請求神為他重新造清潔的心、正直的靈。大衛呼求神,再次恢復自己,重回作牧童時,那緊緊跟隨神的心——他再次向神確認揀選

 

陳榮敏說明「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這句話,並非指大衛失去救恩,而是向神呼求:「不要將祢的同在離開我!不要對待我像一個沒有聖靈的外邦人」,這是求神不要挪移揀選、不要取走恩膏,而非擔心得救與否的問題

 

大衛深盼自己再次被神建立,因此,他向神確認自己仍會有祂的同在,自己仍是上帝所揀選、恩膏的君王,仍然擁有神的力量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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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心裡有無法饒恕的人嗎?無論罪的程度如何,若我們對「得罪神」這件事,感到沒什麼大不了──那我們就還不知道得罪神的嚴重性。(圖 / shutterstock)

你是否還熟悉那「救恩之樂」?

詩篇51:12,大衛呼求神:「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陳榮敏細膩指出,大衛在此詩篇裡,絲毫沒有針對罪行細節求告,例如:求神保護我的眼睛非禮勿視等,因為一切罪的表徵,都是輕微的事,大衛知道,真正嚴重的是:自己失去了救恩的喜樂,因而遇到試探時,無力抵擋。

 

你還記得,第一次初嘗主恩滋味,是如何喜樂嗎?還記得,受聖靈澆灌時,心思更新的自由釋放嗎?陳榮敏禱告,求神恢復我們每一個人救恩的喜樂。

 

面對犯罪之人,所要的是「憂傷痛悔的祭」

詩篇51:17,「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面對犯罪之人,神所悅納的祭是:我們的內心會憂傷痛悔

 

「(為罪憂傷痛悔)不是軟弱,而是真正屬靈堅強的勇士。」甚至,若犯罪後不能進到這個地步,就代表尚未真實深度的悔改。

 

一個真正敬畏神的人,不是不會犯罪,而是當犯罪後能如此回應神。「深度悔改的能力」能幫助基督徒在末後日子裡,免於落入冷淡退後、失去愛心的墮落。

 

每一個人都會犯錯,即使從未像大衛犯了這般嚴重的罪,也當慎查生活的言行舉止。最後,陳榮敏以哥林多後書2:15勉勵,「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你身邊的人,是否能在你身上聞到這股香氣?你是否可以用生命,使人看見基督?生命的香氣是從「與主和好」的關係開始──與神和好至關重要

 

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是能不斷在自身錯誤裡,按神的心意去思想、感受、面對,即使不能決定別人如何回應自己,但能全權地為自己的部分「向神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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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身邊的人,是否能從你的生命聞到基督的馨香之氣?此乃從「與主和好」的關係開始──與神和好,是至關重要的事。(圖 / shutterstock)
  • 本篇信息內容,來自台南活水基督教會主日講台「從大衛一生學到的功課」。(影片來源:LWCC活水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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