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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shutterstock)

身為基督徒,你認識何為「權柄」嗎?其實,只有神有權柄,誰也沒有權柄。權柄是神的,人不能主觀,並且需要時時刻刻活在與神的交通中……

《如何作神代表的權柄》一書由「台灣福音書房」出版,已故作者倪柝聲強調,身為神的兒女,總得學習「認識權柄」,並且尋找「該順服的權柄」。

 

「順服權柄」就是「順服神」

耶穌是個認識權柄的人,神是用權柄托住整個宇宙,也是用權柄把祂的兒女聯絡起來。

 

因此,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要尋找自己所要順服的權柄,好與別人搭配聯絡。若有人是單獨的、自利的,不在神代表的權柄底下,他便不能成就神在地上所要成就的工作。

 

在教會中,有許多「代表權柄」是你要順服的,對其順服也就是「順服神」。因為,人若不知道「順服權柄」,就不能作神代表的權柄;若不對付悖逆,就不知道怎樣作權柄,若沒有「權柄的見證」,就沒有教會,也沒有工作。

 

「代表權柄」需有的三點要求

一個要作神代表權柄的人,除了他自己是一個認識並順服權柄的人之外,還必須「認識權柄是出乎神」、「要學習棄絕自己」、「需要時刻與主交通」。

 

第一點》認識權柄是出乎神

作代表權柄的人必須記得,權柄神設立的,也是出乎神的,其自身並非權柄。沒有人可以「立自己作權柄」,只有「從神出來的」才是權柄,才能叫人服。

 

作代表權柄的人,只應該「代表神的權柄」,不應該「以為自己也有權柄」。舉例,警察、法官,不過為著「執行權柄」,他們只能「執行法律」,不能「自造法律」。

 

同理,無論是在家庭中、在世界上、在教會裡,人本身都沒有絲毫的權柄,乃是「執行神的權柄」,而不是「人自己造出權柄來」。

 

所以,今日在教會作權柄的,也是「代表神的權柄也就是說,你之所以有權柄,乃是因你代表著神的權柄,不是因你個人有任何內在的原因,而和別人不同。

 

神設立一個人作代表權柄,全在於他對「神的旨意」有認識,而不是因他主張多、意念強、思想高。

 

因此,作權柄的人,並不在自己有思想、有意見,乃在乎「明白神的旨意」。其實,你對神的旨意認識有多少,你所代表的權柄才有多少。

 

沒有任何人,不學習順服「神的權柄」,不明白「神的旨意」,而能作神代表的權柄。

 

第二點》要學習「棄絕自己」

當你不認識「神的旨意」時,就不可開口,隨便使用權柄。

 

一個作神代表權柄的人,不僅要在積極方面認識何為神的權柄」,也要在消極方面學習棄絕自己」。神必不用一個「多出主張的人」,來作其代表權柄。

 

我們自己若不被主徹底的打碎,就不能作神代表的權柄。神要我們「代表祂的權柄」,並非要我們「代替祂作權柄」。

 

需注意,在神的「神格」和「身位」上,「祂」是「自主的」,「祂的旨意」是「祂的,絕不和人商議,也絕不要人作祂的謀士。

 

所以,作代表權柄的人,必須是「不主觀的人」;他所需要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自己裡頭沒有意見,沒有主張。

 

記住,一個人唯有真被破碎了,聰明真給打破了,意見和主張都被打碎了;這樣的人,才能給神用。

 

第三點》需要時刻與主交通

代表神權柄的人,必須時刻「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不只「有來往的交通(communion)」,並且是「有東西的交通(communication)」。

 

只有親近神的人,才有敬畏的心。故而,「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也是作權柄的基本條件。

 

當你越到主面前來,越親近主,就越「看見自己的錯誤」。敬畏神,不是「外表的裝作」,只有「常到神面前的人」才能有。

 

基督徒必須一直活在神面前,一直敬畏主。因為,權柄是神的,所以你必須活在交通裡,交通一斷,權柄也就斷了。

 

切記「不自己建立權柄」

權柄,既是「神設立的」,作代表權柄的人就不必「自己來建立權柄」。

 

也就是說,你不必要求別人聽你的話。人要錯,可以讓他錯;人若不順服,可以讓他不順服;人要走自己的路,可以讓他走。你絕不可「與人爭執

 

因為,若你是神所設立的權柄,何必怕人不順服呢?若你是神所設立的權柄,人不聽從你就是不聽從神,你不需要去強迫人聽話。

 

神是後盾,有何所懼?你絕不可為「你的權柄」說一句話,應該「讓人自由」。你越有託付,就越該讓人自由。人越羨慕得著主,就必到你面前來。你若為自己的權柄出來說話,要為自己以建立權柄,那是最污穢的事。

 

代表的權柄遇到考驗時,不必急不必爭不必替自己說甚麼話,更不必作甚麼雖然遇到許多不法,許多悖逆,但人不是悖逆你,乃是悖逆神。人悖逆,不是得罪「你的權柄」,乃是得罪「神的權柄」。

 

你必須學習敬畏神,認識何謂權柄。若「你的權柄」真是出乎神的,凡反對的人,他「屬靈的路」就斷絕了,「啟示」就沒有了。

 

所以,神若立你作權柄,你就得經得起讓人反對。反之,你若不是神所立的權柄,想要自己建立權柄,那是絲毫無用的。

 

倪柝聲強調:「我不喜歡有的丈夫對妻子說,我是神立的權柄,妳要聽我;或者,長老們在教會中對弟兄姊妹說,我是神所設立的權柄。

 

弟兄姊妹,絕不要建立自己的權柄。神設立你就接受,神不設立你何必爭?自己建立權柄的事,非在我們中間消滅不可。權柄,應該讓神建立不要自己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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