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許多在神面前的工作和事奉,神卻是說:「那不是事奉祂」!
基督徒當省思:所事奉的是「人」或是「神」?換個角度思考,當你為主作工時,注意的是「工作」還是「主」?這實有大分別,「事奉殿」和「事奉主」大不相同。
《事奉殿呢或是事奉神呢》一書由「臺灣福音書房」出版,已故作者倪柝聲分析,神所要的不是我們去作祂的工;主所尋求、所要求的事奉,是我們真正的一直事奉祂。
「事奉主」必須「親近主」才可以
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以西結書44:15-16)
以舊約時期來說,當利未人在殿外宰殺牛羊時,能使用血氣力量,人們都是看見他、工作乃是顯露的;在那裏,別人要稱讚他,說他好、力氣大、能宰殺許多牛羊,且能把牛羊綁在祭壇上;所以,許多人對此種「工作外面的成效」頂喜歡。
對比而言,聖所是一個黑暗之地,裡面只有七盞橄欖油燈,可能沒有七隻蠟燭的光亮。在祂裡面,是安靜的、黑暗的,是沒有一大夥人聚集的,是沒有許多人在一起。因此,在聖所裡事奉主,讓許多人並無多大興趣。
可是,沒有一個人能事奉主而能「不親近主」,也沒有一個人能事奉主卻「不用禱告來親近主」。
基督徒若無好好親近主,就不能事奉主。要知道,惟一能事奉主的地方是在「聖所」;「外院」只能親近百姓,在「聖所」才能親近神。
更重要的是,若要事奉主,必須「親近主」才可以。
嚴格來說,那些能幫助教會、能做事的,還是那些親近神的人。
「禱告」就是「侍立」
屬靈的人沒有一個不會「侍立」。侍立就是等候命令,不走不動站在那裡、停在那裡,等候主的命令,等待神說出其旨意。
所以,「禱告」就是「侍立」,是「站在神面前尋求祂的旨意」。
若要在聖所裡事奉主,必須在祂面前多花工夫、多禱告,否則是不夠的。你我需藉著禱告「把自己帶到神面前」以及「使自己親近神」。
記住,侍立在神面前時,需小心以下關於違背主人命令的兩種罪:
(1)若主發了命令你不做,就是罪(悖逆)。
(2)主若沒有命令,而你去做了,這也是罪(妄動)。
「好事」恐會攔阻神
身為基督徒,一起思考以下問題:
你有多少「屬靈的工作」,是因「清楚了神的旨意」才去做的?
有多少人真是因為「受了主的吩咐」而出來工作的?
有多少事是因為「你熱心」的緣故而去做的?
有什麼事是因為「你以為這件事是好的」緣故而做的?
基督徒需謹慎提防,好事其實頗會攔阻神。
所有罪惡、污穢、邪淫之事,一看就知道基督徒不可做,是壞的、不該的;因而,這些壞事不大會延誤神旨意。
令人訝異的是,延誤神旨意的竟是許多那些「好的」,或「與神的旨意差不多的事」。這是因為,你會想這樣做是「不錯的」,而容易不問「是否是神的旨意」就去做。
神兒女知道不該犯罪、作惡,但多少時候,只是因良心不責備、良心以為絕對可以做的緣故,而去行。
很可能,每一次基督徒悖逆神,恐都是以為「這件事是好的」而去做。因此,「好事」可謂神最大仇敵,不可不防。
「事奉殿」不等同是「事奉主」
許多基督徒以為,拯救罪人、使教會人數多起來、叫許多人加入教會,就是頂好的。但,這不過是「事奉殿」。
不難發現,現今有許多基督徒事奉或供職,卻只在「外院」,並無真正來到「聖所」桌子前。即,是在事奉殿而非事奉主。
這些人說「事奉殿」真是最好的——
他們盡力使其工作擴充、為天國努力、奉主名去作工。
他們負起責任幫助教會,打起精神成為弟兄的傭人和僕人。
他們盡力幫助弟兄姊妹,各處奔走,使教會發達、事工興旺。
但你可知,許多在神面前的「工作」和「事奉」,神卻是說:「那不是事奉祂」!
神的眼光中,不只有事奉殿的事奉,而是有一種更好的——不只是「事奉在主面前」,還有「事奉主」。
切記,「作工」固然重要,但主所看重的不只是這些,乃是「事奉祂」和「伺候祂」。神要祂的僕人來事奉、伺候祂自己。
事奉主和事奉殿之分別
「事奉殿」和「事奉主」在表面上可以看起來沒多大分別。但,許多基督徒出來傳福音、幫助人、拯救罪人、造就信徒,卻沒有事奉主!
這些人真是盡力幫助弟兄,也努力拯救罪人,以及真出力辦教會事務,但問題就在於:為什麼這樣做!(動機)
「事奉主的人」也做這些事,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著主」,完全是「因著主的緣故」而服事人,所以他所看的不光是人。
實際上,現下有許多基督徒只知「事奉殿」而不知道「事奉主」。
倪柝聲指出,若你到主的面前來,只看見主,就自然也會事奉弟兄。然而請記得,「事奉主」比「引人歸主」、「引信徒奉獻給主」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