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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圖為一名身穿救護志工背心、自稱「義消」的人員(疑似Yuki)參與救援行動。(圖/shutterstock、O北EMT臉書)

16日,台中市發生3歲童在自家浴室溺斃事件,一名自稱「YUKI」的非義消人員穿著EMT(緊急救護技術員)字樣服裝到場協助CPR,後續被爆出身分、性別到國籍等資訊,接連涉偽造爭議。此事件引發社會輿論,臺中市消防局日前出面發聲,表示經檢視畫面過程,其舉符合CPR實施原則,並無不當,同時強調:加入協助救援患者,並不需要具備EMT緊急救護證照或資格,鼓勵民眾學習專業CPR知識,並在急難時刻能積極幫助他人。

 

因此事件,「熱心民眾」深受輿論爭議,盼一同省思與學習,「救與不救」當如何抉擇?

假身分?假義消?CPR急救造成不捨悲劇…怎麼做才對?

台中3歲男童溺水案持續延燒,台中消防局和多位醫生站出來背書,強調Yuki只是「熱心民眾」,施救過程沒有問題;不過他仍深受輿論爭議。時至今日,「救與不救」在法律上仍有不同觀點,過去台灣社會新聞也有「好心被雷親」的案例。

 

即使是持有緊急救護技術員執照者進行CPR,成功挽回一命,事後卻慘遭對方指責:「為什麼CPR時把她弄傷」,更揚言提告。加上近期,「不具備EMT緊急救護證照資格」的「Yuki」非義消人員,對3歲男童進行急救後不治,進而惹議。

 

身為基督徒一同來思想,面對緊急狀況,到底該救還是不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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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輿論多元,總會影響選擇...該見義勇為施救?或冷眼旁觀?(圖/shutterstock)

你聽過,什麼是「好撒瑪利亞人法」嗎?

根據維基百科,國際上訂定《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已在美國和加拿大立法:是給自願向傷者、病人救助的救助者免除責任法則,目的在使見義勇為者,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

 

該法名稱源自於《聖經》路加福音中所述,耶穌提出的「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路加福音10:33-37

好撒瑪利亞人法已於多國施行:

 

◎美國:全部 50 個州和華盛頓特區都有好撒瑪利亞人法。例如:

在俄克拉荷馬州,保護僅限於進行心肺復甦術或控制出血的未經受訓過的救援人員。

在佛蒙特州,如果個人未能幫助有需要的人,將被罰款。

在密西根州,該法律也保護那些選擇不出手處理的人。

 

德國:根據刑法,不向有需要的人提供協助,將受到懲罰。然而,即使救助者提供的幫助不符合急救標準,或導致結果惡化,救助者也不能被起訴。

 

印度:該法律為在「黃金一小時」(受傷後第一個小時)內提供緊急醫療救助的好心人,提供法律保護。

 

阿根廷:拋棄處於危險中的人或未能幫助他們,將受到更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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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責前,是否當思想生命價值遠比法律還重要?(圖/shutterstock)

見義勇為,更要出於「憐憫與愛」

富勒神學院教牧博士吳炳偉教授,現任靈糧神學院老師、矽谷@Cloud院長,曾於本報專欄指出,「愛」會讓我越過罪而看到恩典,愛能讓我不再評斷別人,而開始為別人禱告。

 

他以聖經經文「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4:8),進而提醒,當思想生命價值遠比法律還重要。

 

憐憫是什麼呢?憐憫是預先知道對方會傷害我、讓我失望,但我仍然愛這個人。

 

會讓我們越過罪而看到恩典,愛能讓我不再評斷別人,而開始為別人禱告。

 

「憐憫」是雖然這個人在肉體上有軟弱,但我仍然愛他,並且曉得自己在肉體上也有軟弱。

 

這個社會需要的是什麼?是掉頭就走,還是袖手旁觀?或是內裡深處產生對人的憐憫與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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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究竟是怎麼看自己的?(圖/shutterstock)

不要忘記神對你的愛 

《力上加力的領導2》作者狄守哲(Anthony D'Souza)一書中指出,你怎麼看自己實為重要,因那是一切所為的基礎!

 

關鍵是:你如何看自己、直接影響了你將成為什麼樣的人,故此,基督徒應好好檢視:你究竟是怎麼看自己的?

 

聖經中的「好撒馬利亞人」,表徵一位救主,在祂尋找失喪者並拯救罪人之職事的旅程中,來到被熱中猶太教的強盜打傷,悲慘垂死的遭難者所在地方。耶穌一看見他(受傷者),就在祂帶著神性的人性裡動了慈心,給予溫情的醫治和拯救的照顧,完全回應了對方的急需。

 

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耶穌在地上的道德榜樣乃是最高標準的道德,包含人性美德,慈心、愛、同情和照顧,可見個人生活和工作上的實際表現與成就,和自我形象息息相關,更對人的一生有極其關鍵性影響。

 

狄守哲強調,凡是不懂得愛惜自己、看重自己的人,也不懂得怎麼愛惜、尊重別人。畢竟,自我形象很差的人,連自己都不看重,就沒有理由去關心他人,更不會介意自身行為會給他人帶來什麼影響。

 

所以,不論人生際遇如何,別忘記神對人的愛是何其長闊高深。為了神愛的緣故,我們可學習愛惜、尊重自己,一旦遇到突發狀況時,可以勇敢見義勇為,正確的保護自己,並做一個富有憐憫與愛的好撒瑪利亞人

 

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法律保護與免責範圍

 

「自願救助免責」:多數地區(如美國、加拿大、台灣)規定,非專業人士出於善意且無償施救時,若無重大疏忽或故意過失,可免於民事或刑事責任。例如美國《好撒瑪利亞人法》保護施救者因合理急救造成的非故意傷害,台灣《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二亦適用民法與刑法的緊急避難免責條款。

 

義務救助例外:部分地區(如德國、加拿大魁北克)進一步要求公民在能力範圍內負有救助義務,違反者可能面臨法律責任。例如德國規定公民必須提供急救,且須通過緊急救助知識考試才能取得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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